2016年1月15日 星期五

他討千萬借款 小三說是包養費

杜姓男子外遇陳姓女網友,承諾提供生活費包養,後來發現陳女頻向他謊稱借錢原因,決定提告索討。陳女辯稱,林威脅不還錢就寄性愛光碟給她爸媽,她才被迫承認錢是借的,其實都是杜給她的,不應歸還。 士林地院認為,生活費歸生活費,借款歸借款,兩人多封計算金額的簡訊往來中,女方回覆「不應該把生活費也算進去吧,還不清了」,足證雙方清楚哪些是贈與或借貸;當杜傳「一七一○」的數字給陳女時,她只計較多算兩萬元,法院因此判她要歸還一千七百零八萬元。免費法律諮詢 杜姓男子已婚,二○○四年透過交友網站認識陳姓女子,兩人陷入熱戀;杜希望女方別工作,他願按月給生活費。 杜指控,兩人交往以來,陳女用各種名目向他借錢,動輒上百萬,他多次催討,女方總是顧左右而言他。前年五月,陳女謊稱將繼承大陸一筆房產,若不限期繳納稅捐,就會喪失繼承權,向他借五十萬元,但他發現是騙局。 杜計算交往期間電匯、轉帳和交付現鈔的金額達一千七百廿九萬元,只要他一催索,女方就鬧脾氣「跟我在一起,只是為了跟我要錢?怕我跑掉嗎?」他無奈只好走法院。 陳女供稱,初識時杜說要娶她為妻,但她卻成了「小三」;杜為了補償她,不時拿錢讓她投資股票、期貨,這些錢都是杜送的,不需要還。但杜表示每天要送孩子上下學,他從未在外頭夜宿,「她早就知道我結婚了」,他沒隱瞞已婚身分。 聯合新聞網-20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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