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0日 星期三

「我要讓她崩潰」 正宮告小三恐嚇

楊姓婦人3年前發現陳姓丈夫和龐姓小三通姦,氣得離婚並向2人提出民事賠償,訴訟期間陳男為了自清他沒有主動找小三,偷錄下和龐婦的對話內容,再交給楊婦。楊婦發現龐婦私下揚言「「我要解決她!」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今天做出不起訴處分。 免費法律諮詢 楊婦(57歲)2011年發現丈夫和龐婦(49歲)外遇,通姦5、60次,當時陳男為挽回婚姻,簽下協議書答應不再和龐婦往來,不料2人藕斷絲連,楊婦鐵了心簽字離婚,並提出民事賠償,台北地院判決2人需給付30萬元。 民事訴訟期間,陳男為了自清是龐婦主動找他,偷偷錄下和龐婦的對話內容,交給楊婦。楊婦聽了錄音檔,卻發現龐婦私下揚言「這件事都解決完之後,我會找那個王八蛋,我要解決她!」、「我會讓她痛不欲生!」、「我要讓她崩潰!」 楊婦怒不可遏,又想起前年7月初,她在台北市再興國小外發現前夫和龐婦出雙入對,痛罵龐婦「賤女人!」被告公然侮辱,楊婦不滿龐婦明明是小三,卻在出庭時自稱和陳男只是「知心好朋友」,因此控告龐婦涉嫌恐嚇、偽證等罪。 檢方認為,錄音內容中龐婦並沒指名道姓,也不是要透過陳男向楊婦放話,只是發洩情緒,不構成恐嚇;此外,龐婦自稱只是好朋友,也不會影響到「賤女人」一案的偵查或審判,因此不起訴處分。 蘋果日報 20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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