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 星期四

攜情婦集團結婚 花心憲兵「沒犯法」

花心憲兵副排長李世泓與情婦結伴參加集團結婚,並將婚照PO上網,被民眾向媒體踢爆,有人看不下去向行政院長信箱檢舉李某涉重婚罪。板橋地檢署偵結,認為目前結婚採登記制,李某沒有登記,不涉重婚罪,偵結不起訴。 「沒登記 不算重婚」 徵信社 這起憲兵副排長高調宣告外遇事件,發生在去年12月,於憲兵202指揮部350營擔任副排長、駐防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的李世泓,不顧與陳女已婚3年,去年11月帶外遇的楊姓女子到台南縣參加縣政府舉辦的文化活動集團結婚,事後還將當眾舌吻的結婚受訪影片,PO上個人網誌,被妻子的朋友向媒體踢爆,風紀問題引起憲兵司令部側目,事後被依違反軍紀,記過勒令退伍。 消息曝光後,李妻原稱要提告,後以顧全家庭完整撤告,李母上網批評兒子會變成這樣,媳婦也要負責任,再度引起網友公憤、舌戰。看不下去的網友轉向總統府、行政院長信箱檢舉李世泓涉嫌重婚罪。 板橋地檢署受理行政院轉來的檢舉函後,傳喚李世泓、楊女到案,但2人均未出面。檢方調查,重婚罪屬公訴罪,但民法已修正,自97年5月23日起將「儀式婚」改為「登記婚」,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婚姻始生效力,又已有結婚登記而再行辦理結婚登記,始符合重婚罪的構成要件。 檢方調查,民法修正採「登記婚」後,重婚罪的成立顯有困難,除非矇騙,或與戶政人員串通塗銷結婚登記重新登記,或是境外結婚回台再婚並登記,否則難以構成重婚罪,而李世泓雖然攜情婦參加集團結婚,但並無重複辦理結婚登記,不構成重婚罪,全案偵結不起訴。

陪睡抵債 被控通姦債更多

桃園市周姓婦人缺錢向張姓車商借十八萬餘元,無力還錢便提議「陪睡」抵債,做愛一次抵三千元;兩人上床卅五次後,周女落跑,還告張性侵;結果不但沒告成,還被張妻反控通姦,並追討未還完的八萬多借款。 通姦罪通常判三到四個月徒刑,易科罰金十萬元左右,另民事賠償在卅到六十萬之間,遠超過十八萬元借款。 徵信社 桃園地院庭長徐培元指出,「陪睡抵債」是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因這種性交易是無效契約,男方如果不認帳,吃虧的還是女方。 桃園地檢署調查,卅五歲的周姓婦人是單親媽媽,兩年多前因買車認識張姓車商(卅八歲),一年多前她酒駕被抓罰鍰,加上家庭開支大,經濟壓力重,陸續向張借了十八萬餘元。 周女無力還錢,提議以陪睡抵債,要求一次五千元,但張認為她已步入中年,殺到三千元,每月親熱三次;雙方簽訂性愛契約。前年五月到去年七月,張姓車商每個月找周女到汽車賓館「履行性愛契約」二到三次,張每次都做記錄,讓周女確認。 到去年七月,兩人共上床卅五次,周女覺得陪睡抵債太累,不想再陪,張即向她索討八萬多元餘債。周女從此,不知去向,還控告張逼債不成性侵。 檢察官查出周女常獨自開車到賓館赴約,而且雙方性愛抵債時間長達一年兩個月,周女未向人求救過,還簽下本票等,對張不起訴。

與人妻視訊性愛 險被索百萬

視訊網路性交是透過視訊,各自自慰以求性滿足,實際並無肉體接觸,但一不小心卻會招惹大麻煩。 男子原被告妨害家庭 曹姓男子與人妻黃女網愛,卻遭黃夫控告妨害家庭,偏偏黃女又自承外遇,害他一審被判有罪,曹男不服上訴後,黃女翻供,指是丈夫教唆她咬對方入罪,若事成,丈夫將向對方索求100萬元民事賠償,並答應和她離婚;法官審酌黃女在一審證稱曹男胸口有手術疤痕,與實際不符,且2人做愛的汽車旅館地點也不對,認為供詞可信,判2人無罪。 徵信社 人妻翻供 稱老公教唆 曹男則告黃夫誣告、詐欺,但檢方認為黃夫是根據2人曖昧電子郵件及黃女坦承外遇而提告,屬合理懷疑,偵結不起訴;曹男不服聲請再議,被高檢署駁回。 曹男氣憤說,根本沒和黃女有實體外遇,一審卻被檢方認為「毫無悔意」求刑1年,而一審法官也未勘驗他的身體特徵,甚至查不到指控的外遇做愛地點的汽車旅館,單憑黃女供述就判他6個月徒刑,他幾乎對司法失去信心,幸好二審判他無罪,總算討回公道。 曹男說,與黃女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後,進行「網愛」自慰,也互傳電子郵件,97年突遭黃女丈夫控告妨害家庭,並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 網愛男女 最後判無罪 曹男表示,他與黃女「網愛」,都是在一對一聊天室「想像」做愛,根本沒有實際性行為;一審時黃女自承外遇,指證曹男胸口有手術疤痕,且2人10次外遇都在土城汽車旅館,曹男反駁,被法官認為無悔意,判曹6個月、黃女3個月徒刑。 二審時黃女改口,且法官勘驗曹男胸口,確無手術疤痕,而一審指證外遇地點的汽車旅館,在土城查不到,改判2人無罪。

2016年6月29日 星期三

仿冒侵權 – 侵害專利權實際案例

隨著台灣工商產業的競爭,有部份業者,為了降低開發成本獲取高額利潤,也甘冒風險,從事侵害他人專利及智慧產權之事件。而面對這一類棘手高智慧之犯罪行態業主常常會面臨重大的危機。 國內有家上市公司(稱A公司)旗下之子公司(稱B公司)即有這一類的事證。受害者(稱C公 司)的主管找上本公司時,告知我們B公司所生產的「合金U型管」有侵害他們專利權的行為。由於B公司的這種不投資開發商品的行為,結省了高額的成本,進而能以低價打擊對手C公 司,使得被害人C公司面臨了財務關廠危機。 徵信社 本公司在接受委託後即展開調查工作,發現B公司為了防範查緝,從進廠物料至出廠成品都作了嚴密的反蒐證監控。甚至連同銷售廠家也只有其母公司(A公司)等幾家合作信賴的公司。在經過本公司的專業團隊努力後順利取得了B公司的製造流程證物及銷貨資料,確切的證實 B公司侵權不法行為。再配合檢調單位以適當的時機查扣工廠生產設備與機械、成品、半成品,進行侵權訴訟。 在本案發現B公司除了須負擔專利法第88條刑責(對於侵害專利權之物品或從事侵害行為之原料或器具得請求銷毀或其他有必要之處置及賠償義務。)同時該公司的負責人也必須面臨刑事罪責(專利法第125條:未經專利權人同意,製造該物品致侵害專利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本案委託方所幸有即時之正確處理,再加上本公司團隊對專利侵權所界定之事證有充份詳細的認知與舉證,才能及時的終止侵權者不當的獲利,適時的化解了企業主的危機,得以保障專利權者之權利。 由於越來越多的投機份子,不願意投資開發,只想坐享其成,使得仿冒及侵權行為日益嚴重,讓許多企業主紛紛求助無門,有鑑於此,委託徵信社的商業調查部門,專門針對企業疲於應付的仿冒及侵權問題做 徹底的調查。 首先當企業發生仿冒行為時,應檢附相關智慧財產證明文件,並針對仿冒行為之人、事、時、地、物(即仿冒品、仿冒者、仿冒地點、仿冒事實及各種有關仿冒之線索)須詳細說明。企業主為了保護自己企業的權利,首先必須對於企業本身的專利技術取得商標權及專利權,將研發成果權利化,以賦予法律的保障。唯有先完整建立起自己企業的權利,才能主張 權利,排除他人侵害。

徵信業查外遇 監聽自有一套

一般徵信業者最常接受委託的業務就是查外遇,但這種工作內容常常會觸及法律上所不允許的項目,徵信業者賺錢之前,還是必須先求自保,會要求委託人簽下合約,來避免以後的刑責。 之前電視演員王靜瑩因為車上被裝了竊聽器,懷疑可能是枕邊人陳威陶安排徵信社調查她,氣得告上警局;像他們一樣,佳偶成怨偶,懷疑對方外遇偷吃的狀況 是到處都有,甚至不乏有人找上了徵信業者,付錢請人進行調查。 徵信社 而一般最常見的跟監錄影、監聽蒐證甚至是定位追蹤,大部分都是徵信業者受委託來裝置這些工具,但其實非法監聽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吃上的還是妨害秘密罪嫌。 遊走在法律邊緣,業者通常不會自己去架設或是裝置監聽設備,反而是用教學的方式,教導委託人安裝,即使真的出問題,受委託時所簽署的同意書,也是保護自己的方式。 儘管是受人之託、忠人之事,徵信業者本來就是靠調查事實來餬口飯吃,但徵信業者除了要學會賺錢之外,還得要懂得明哲保身,免得吃上官司。

老公和炮友分手,我沒離婚錯了嗎?

我跟老公結婚一年時,老公就有了外遇,外遇對象是以前認識的朋友,那女生的容貌普通,身材有些胖胖的,我原本不認識,只見過兩次面,後來我老公車子拿去修理後,他就跟那個女的借車,之後我們就常常一起出去,因為老公說他沒什麼朋友,加上他常說不喜歡胖女生,我一點都不會懷疑他們倆人之間會有曖昧。 有一段時間,我們三人行,後來我和老公就常為了一點小事吵架,平常他都不會生氣的小事,竟可以大發雷霆的罵我。我週遭的朋友提醒我說那女的感覺怪怪的,我選擇堅定相信自己的老公,但後來我們的性生活慢慢減少,加上越吵越凶,我開始禁止他跟朋友出去,他卻把我的警告拋在腦後。 徵信社 有一次,他跟朋友應酬到很晚,我打電話低聲下氣勸他別太晚回家,結果當晚他又跟那女的一起出去,回到家都快12點,我真的受不了! 我們又大吵一架,我提出要離婚,他卻堅決不離,過沒兩天,我偷看他手機發現他手機內有訊息是傳給那個女的,還打了一些我好愛好愛妳........等甜言蜜語,我整個抓狂,問他到底是什麼心態? 他竟然說那個女生比我體貼,最後他終於承認他跟那女的根本是炮友,我簡直快氣炸了! 我很堅持一定要跟他離婚,但公公和婆婆極力勸和,加上老公對我爸媽下跪,我其實還深愛著他,所以到最後我們沒有離婚。 過了很久,我常常在想,如果一個人生活也可以很好,為了外遇那件事全家人的感情支離破碎,我身上背負了很大的責任,我爸媽在婚前並不喜歡我老公,但他很會做樣子給我爸媽看,婚姻會這樣是兩個人的責任,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也許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離婚。

2016年6月28日 星期二

協議各自生活 通姦無罪要賠錢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曾獲「匹茲堡國際發明展」金牌獎的廖姓男子,把劉姓小三帶回家上床,被廖妻拍到2人翻雲覆雨畫面;廖男主張與妻子簽有協議書,約定可各自獨立生活,包含交女友,法院採信其說法,判決公訴不受理,廖男雖躲過刑責。因其妻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新北地院判2人須賠償元配30萬元。 徵信社 據查,廖男是新北市一家消防、逃生器材公司董事長,該公司曾設計一款讓大廈住戶快速逃生的滑降機,曾因此榮獲美國匹茲堡發明展金牌獎肯定。 年近7旬的廖男昨表示,他與妻子早已不和,若非他「惜情(台語)」,婚姻絕對撐不久,他付出2棟千萬房產,盼好聚好散,對方卻不願意,且2人已簽協議書,妻子竟還討500萬元,將與律師討論上訴與否;記者昨聯繫不上廖妻,無法得知回應。 據查,廖男因朋友介紹,結識賣酒的劉女墜入愛河,妻子發現後提告,廖男主張有簽協議書屬無罪,且刑法245條第2項規定:「配偶有放縱、容許之意,不得告訴」,一審法院認為協議書未明訂可「各自展開性生活」,判決有罪,二審法院判定協議書有包含同意交友,甚至性關係,改判公訴不受理。

帶小三上床 掰練鋼琴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練琴練到床上?潘姓已婚男子帶小三回家,被在某大型醫院擔任醫師的老婆抓姦在床,並錄下兩人赤裸相擁畫面,元配赫然發現小三是兒子同學母親,氣憤提告,小三到案卻辯稱當天赴潘家「練鋼琴」,士林地院法官斥兩人無視風俗禮教,各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 徵信社 潘妻因在屋外聽到「異聲」,找來張姓女友人及3名男子開門蒐證,發現潘某與姚姓女子在床上裹著毛毯,呈「男上女下」姿勢交歡,潘妻氣極欲扯毛毯未果,潘某與小三雙雙跌下床,潘妻定睛一看,赫然發現小三姚婦竟是自己就讀明星高中兒子同學的媽媽,姚婦與潘某一樣都是家長會成員。 潘某與姚姓小三雙雙否認通姦,稱姚婦當天是到潘宅「練鋼琴」,而當天聽到潘某說離婚已有進展,兩人心情愉悅所以脫光衣服在床上互摟,因姚婦正逢生理期,根本無法做愛,法官認為兩人狡辯,各判刑5個月。

1夫2妻 登記結婚 告贏公證結婚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一名羅姓男子上演「一夫二妻」戲碼,除了跟孫姓女子公證結婚,又與前妻繼續同居,後來還跟前妻復合辦理再婚登記;雖然羅男大享齊人之福,但「公證婚比不上登記婚」,害得孫姓女子淪為小三,被依妨害家庭判刑。 公開宴客遲未辦登記徵信社 民法第982條規定,97年5月23日後,法院公證結婚已不具法律效力,新人一定要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上才會承認婚姻的合法性。 前妻吃醋搶先辦登記 羅男89年與張姓妻子離婚,不過兩人仍與所生子女住在一起;99年間,羅男以單身名義與孫女交往,100年3月17日在孫女親友祝福下,兩人到台中地院公證結婚,同時公開宴客,但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 兩人公證後不久,結婚照被張女看見,張女氣得要求羅男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兩人再婚登記,羅男原瞞著前妻與孫女往來,暗享齊人之福,事情曝光後,只好同意於100年5月25日完成再婚登記。 還告妨害家庭 與張女登記結婚後,羅男告知孫女,他已與張女辦理再婚登記,孫女和羅吵了一架,自述她非常心痛,說他們兩人公證結婚後,羅男常藉口要照顧前妻、說前妻身體不好需人照顧,不能在此時拋棄她,說得有情有義。 孫女說,知道羅與張女又重新登記結婚,她基於「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原準備與羅男分手。沒想到張女在101年8月間,接獲台中市政府「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通知書,才發現羅男戶口多了一個未滿週歲的男嬰,是同年3月30日孫女所生。 「其情可憫」緩刑2年 經以懷孕280天推算,孫女應是在100年6月後才受孕,也就是羅男與張女又辦理結婚登記後,張女因此控告孫女妨害家庭;法官發現上情,認為孫女其情可憫,判孫女兩月徒刑,但給予緩刑兩年。可上訴。

2016年6月27日 星期一

離婚蒐證-離家出走的先生卻不離婚

客戶是一位王小姐,他訴說著和先生分居約4.5年了,先生一直不肯辦理離婚也避不見面,一個人在外面租房子,這段分居期間兩人完全沒有聯絡,僅與女兒私下聯絡,王小姐原也想就這樣子也沒關係,但又怕先生日後有其他借貸或傷害自己和小孩權益的地方,於是決定把兩人的婚姻做個了結,解決苦惱的現狀,於是找了我們尋求離婚諮詢協助. 我們的離婚諮詢團隊立即請她到我們公司詳談,在了解了兩邊目前的詳細狀況後,因為台灣並沒有所謂的分居法,現行台灣法律判決實務中,也尚無分居多久可做為法定離婚事由,所以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的話,台達離婚諮詢團隊建議她蒐證,再以民法1052條條例來訴請離婚. 徵信社 民法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裁判離婚之原因)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我們專業徵信社團隊利用專業替王小姐做了利於離婚的證據蒐證,發現除了她先生對她有語言暴力、惡意遺棄之外,原來老公在外面還和別的女人同居了.... 最後我們團隊順利的替她在法院爭取到了女兒的監護權、現居的房子、還有女兒的養育費、還有因小三外遇的金錢賠償! 看到王小姐終於把這段變質的婚姻順利解決,恢復了自由身,台達徵信社團隊也功德圓滿,替她開心!^^

外遇蒐證告發求償

從事幼教業的張小姐從小到大的夢想,就是有一天能當一位開心、幸福的家庭主婦, 在家教育小孩。當時任職幼教業的她,因為和同公司擔任主任的老公有著共同的目標和理念,很快的就步入禮堂。婚後為了能全心全意的照顧小孩和老公的生活起居,張小姐辭去了幼教工作,專心在家帶小孩。 徵信社 然而,一向作息正常、上下班時間固定的老公,開始藉口說了要擴展業務,需要留待公司處理事務。一開始張小姐並不以為意,認為老公是為了她和孩子的將來而打拼的,但沒想到,不僅加班頻率變高,有時甚至連假日也藉口說要應酬。「應酬?何時單純的幼教業也需要應酬?」 帶著疑惑、納悶的問了老公,得到的答案也是含糊帶過;有時還會惱羞成怒、惡言相向反質疑。詢問前同事有關老公的事,同事也只是面有難色、支吾其詞地回答。 講不過口齒伶俐的老公、詢問前同事也問不出個所以然,在救助無門的情形下,張小姐找上了台達徵信委託徵信調查。徵查一段時間,終於真相大白!原來老公和別家園所的老師偷偷交往了好一陣子....看著先生和外遇對象一同進出汽車旅館的照片,張小姐知道她的心碎了~而她的夢也該醒了,那一份原屬於她的幸福已逝。但她不甘心自己和孩子就這麼被幸福遺棄,所以徵信人員知道了她的想法,也透過調查團隊的規劃與律師的協助幫忙下,得到她該有的賠償和金錢利益,也讓她曉得婚姻不是人生的全部,她得為自己和孩子的未來打拼!

離婚也要公開?離婚證人須同時見證夫妻離婚的意願,避免假離婚,離婚無效官司

離婚依現今法律規定必須到戶政機關登記完成才算離婚成功,通常離婚登記須要攜帶"離婚協議書",而離婚協議書 必須要有兩個證人簽名,離婚證人須同時見證這一對夫妻離婚的意願,藉由離婚證人作證了解夫妻雙方的離婚意願,若離婚證人只見到夫或妻一方,照理說就不算合法的離婚見證人。所以近幾年法院有許多"假離婚"及離婚無效的官司判決,都起因於此。於是你要說離婚現在也要公開了嗎?我們的專業回答是:是,至少夫妻離婚簽屬離婚協議時,需有兩位離婚證人同時在場,簽屬的離婚協議書才算是有效的見證。 徵信社 從事餐飲業的楊姓男子向妻子謊稱在外面欠下龐大債務,因為還不出錢已被恐嚇,為了避免債主找上門對她及子女不利,要求辦理假結婚,等債務處理完後再結婚,其陳姓妻子不疑有他,她對丈夫所言信以為真,答應辦理假離婚。簽字離婚後,卻發現丈夫在外頭光明正大的交女朋友甚至同居,完全不顧她與子女的生活,此時她才發現被騙。 陳女不甘心被騙,回想起當初雙方在簽定離婚協議書時,現場並無證人,至於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的2名證人是丈夫的哥哥、嫂嫂,他們並不知情,全是丈夫偽造的,因此主張雙方離婚行為無效,遂向板橋地方法院請求確認與丈夫的婚姻關係存在。經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離婚協議未具備法定要件,確定雙方婚姻關係仍然存在。

2016年6月24日 星期五

外遇生女偽造文書從母姓 吃官司

桃園縣23歲李姓女子背著丈夫在外偷情、懷孕,去年5月間生下一名女嬰,坐滿月子後返回夫家取走丈夫身份證及印章,在女嬰出生證明上偽造丈夫簽名並蓋章,約定女嬰從母姓持之辦理戶籍登記,經蔡姓丈夫申請戶籍謄本時發現妻子瞞著他生小孩,憤而提告。 徵信社 桃園地檢署偵辦時,李女與同為23歲的巫男無法否認姦情,雙雙承認婚外情,昨天依偽造文書及通姦罪嫌將她與巫姓情夫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然而蔡某也因發現妻子偷人生女,毆打李女挨告,被板橋地檢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她不知沒離婚,外遇夫偽證起訴

白姓男子外遇生子,因將產檢資料留在車上,被妻子發現提告。後來妻子原諒他,只告第三者,白卻為了迴護「小三」,在法院作偽證試圖替外遇對象脫罪,被依偽證罪嫌起訴。 白姓男子(45歲)結婚十多年,2008年年底追求吳姓女子,吳女曾質疑白是否已婚,白表示是有婦之夫,但因吳女對白產生情愫仍持續交往並懷孕。 徵信社 2009年七月間,白妻在台北市東區一家麵包店,發現丈夫與吳女狀似親密,八月底又在丈夫車上發現吳女產檢專用的媽媽手冊,質問白後他承認外遇。白妻在兩個月後控告丈夫與吳姓女子妨害家庭,檢方起訴兩人後,白妻遞狀撤回對丈夫的告訴,台北地院只審理吳女相姦罪嫌。 吳姓女子堅稱是白自稱已離婚,她才與白交往,直至接獲警方通知製作筆錄,她質問白,白才說他們家無後(沒生男孩),為了讓她把小孩生下來,才一直欺騙她。法院傳喚白姓男子作證,他承認為追求吳女謊稱離婚,吳女是在他妻子提告、收到警局通知製作筆錄時,才知道他沒離婚。 不過法官認為,吳姓女子直到懷孕後仍未見過白的父母,也沒到過白家,白邀她和同事餐敘也僅介紹是朋友,若非吳女知道白已婚,無法公開此段婚外情,怎會如此秘而不宣。法官認定吳女明知白已婚卻與之通姦,判刑五個月,可易科罰金確定。 法官認為,白姓男子供稱「吳女直至妻子提告接到通知後才知他已婚」是為迴護吳女,並非事實,要求檢方調查他偽證罪責。

情夫散淫照,人妻撞火車自殺

男子侯凱鐘前年七月在教會結識彭姓婦人發生婚外情後,不甘彭女提分手,以親密照恐嚇取財,甚至廣寄給彭女的丈夫與同事;彭女後來離婚並罹患憂鬱症,日前更「撞火車」自殺身亡。檢方昨天依恐嚇取財等罪嫌將侯起訴,具體求刑五年。 彭女的前夫林姓男子昨天受訪時表示,往生者為大,不想再多說了;他與小孩把妻子自殺當成是「出國」,好不容易已經平靜下來,不想再回憶。 徵信社 據查,二○○六年間,侯凱鐘(卅九歲)就曾涉嫌把自己與江姓女友的性愛照片貼在部落格上,並在情色網站留言,兩度被北檢依妨害風化等罪嫌起訴。 前年七月,侯凱鐘在教會上結識彭姓女子,侯明知彭女是有夫之婦,仍熱烈追求;彭女後來四度南下高雄找侯凱鐘發生性關係,侯還會把兩人擁抱、親吻及彭女穿黑色性感蕾絲內衣畫面拍下保存。 去年二月,彭女打算分手,但侯凱鐘以手中握有親密照為要脅,兩度要彭女支付五萬及五十萬分手費遭拒後,竟把親密照寄給彭女的丈夫及同事十餘人,又持續發送簡訊恐嚇彭女「我頂多抓去關,但妳要做人嗎?」 去年六月十六日,彭女丈夫看到親密照,兩人隔天就離婚,但侯凱鐘仍持續簡訊恐嚇。彭女去年八月先吞藥自殺未遂,十一月被診斷出罹患重度憂鬱症;今年一月廿三日彭女寄遺書給姪兒後,穿越鐵路讓火車撞死自殺。 遺書中寫道「我對不起家人,但我與侯絕對沒有投資糾紛,希望侯能接受最嚴厲的制裁」。侯凱鐘面對調查時,堅稱沒有恐嚇取財,索討金錢是因為投資。 檢方認為侯凱鐘一再利用女性為維護隱私的弱點犯案,毀人婚姻與家庭,造成被害人無以回復的傷痛,因此依妨害家庭、恐嚇取財及誹謗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五年。

2016年6月23日 星期四

與女子共吃冰 夫不算通姦

蔡姓男子在離婚前與談姓女子共吃一碗冰,遭前妻何女的母親與姊姊撞見並錄影存證,何女以錄影帶當證據,指控前夫與談女通姦,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同吃一碗冰,不代表雙方有性行為,不構成通姦,判何女敗訴;仍可上訴。 徵信社 何女在本案審理期間,另向法院訴請與蔡某離婚獲准,目前雙方已無婚姻關係。 蔡某及談女均主張,何女拿來作為證據的錄影帶是裝設在私宅走廊的監視器所拍,已侵害個人隱私,不具「證據能力」;2人也說,2006年10月被拍到一起吃冰,不代表就是有性行為,談女另向法官表示,蔡某身份證配偶欄是空的,她不知對方已婚。 蔡某另指出,被拍到與談女吃冰前一年,前妻就已搬離家,如果他真的有婚外情,對何女也不會造成傷害。

台商抓妻養小狼狗 案件增多

經常在兩岸抓姦的偵探社長王先生說:「不甘寂寞、敢突破道德規範跟他人享受性生活的台商妻子愈來愈多。」他說,以前都是台商妻子委託徵信業者到大陸抓丈夫包二奶,但現在也常有台商委託徵信業者在台灣抓妻子養小狼狗,「我還曾碰過先幫台商妻子抓丈夫,沒過多久,被抓的這位台商反過來叫我抓他太太外遇,結果兩個人各自都有外遇,你偷你的,我吃我的。」 徵信社 定期維繫性生活 王先生說,他曾碰過一個發生在員林的案例,台商妻子發現丈夫包二奶後,為挽回丈夫的心並測試丈夫對自己的愛,假裝跟同事有曖昧關係,卻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最後偷情成癮,甚至跟瓦斯送貨員、保險推銷員發生性關係,「最後還是離婚收場。」 長期研究兩性關係的大仁科技大學家庭與婚姻研究中心主任建議,最好預防方法是把距離縮短,夫妻一起到大陸打拼。若雙方無法配合,兩人除每天打電話外,也應一、兩星期去找對方一次,維繫性生活。或是利用電腦視訊自慰給對方看,「才不容易遭第三者趁虛而入。」

外遇永遠斷不了?

我先生斷斷續續的外遇已經好幾年 都是跟同一個女人 那女人沒結婚,也沒交男朋友 只要先生去,她都不會拒絕 就這樣傷害了我很多年 中間我們分分合合 他跟我保證下次不會再犯了 但是在私底下卻一再的背叛我 我發現後,他向我承認 他去找她,想看她過的如何 ? 徵信社 那女人用 msn 跟我說:我先生想跟她在一起,叫她等他恢復單身 而那女人也跟我說:他若單身她不會拒絕他的 後來我問他,他說只是想而已,也不一定真的如此做啊 ! 我覺得好像沒讓我先生跟那女人再一起他不會甘心似的 ! 我常常覺得他心裡是不是有毛病啊 ? 他自己說他自己也很矛盾 其實我心裡真的是很痛, 該如何處理這爛攤子呢 ? 離婚是否真是最好的選擇 ? --妳會痛,其實第三者也會痛,因為女人總是受的傷害多。 因為妳和第三者的縱容,所以妳的先生肆無忌憚的, 一而再再而三的游移在妳們之間。 妳告對方又如何 ? 這只會助長他們之間的革命感情,就算關完出來也還會在一起。 更甚者,也許妳的丈夫另找其他的女人 對妳和對現在妳口中的第三者都是一樣的。 我只能跟妳說:大多數會花心的人都是狗改不了吃屎的。 傳統社會都告訴我們:第三者是狐狸精,第三者不要臉; 但那個坐擁三妻四妾的男人呢 ?! 是不是都被社會病態的半遮掩半誇耀著他的厲害與大享齊人之福 ?! 妳老公都叫第三者等他了,妳都不防範以後的事嗎? 至少先讓自己經濟獨立,有養活自己的能力。 要堅定相信自己。希望妳捫心自問,到底還愛不愛妳的丈夫,能忍受他的行為嗎 ? 這不是成全不成全別人的問題,是成全妳自己,讓妳自己的心得到自由,凡事都在妳的一念之間,與其去恨那個第三者,不如恨妳的丈夫,是他的優柔寡斷害了你們三個人,讓妳們在情海裡反覆煎熬! 感情的事真的不能說誰對誰錯,但是有婚姻也該有些分寸,如果妳先生, 完全離不開那個女的,不如妳讓自己 〞 自由 〞 吧! 與其等人來愛,不如多愛自己,自己要過什麼日子,妳自己可以掌握的, 不該等著人家來給妳些什麼。多為自己想吧! 你是為了小孩留在他身邊,還是為了賭氣,是真心無怨無悔的付出嗎 ? 女人不要為難自己,若是你真的不想離婚,就為自己找些喜歡的事來分散注意力, 放在他身上的比率少了,就不會那麼痛了 ! 對於目前,離婚是最好的選擇。 若你希望等到老年時,成為老來伴。 此刻,你必須忍受心痛的感覺,直到他倦鳥歸巢 ! 你回想愛他哪一點?值得你為他如此犧牲? 若開心比難過少,痛苦一定比快樂多,就讓愛隨風而逝吧! 他得到他想要的,你得到自由。也許他會後悔,但你不必對他的決定負責。 而你,卻必須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啊! 所有不幸福的人生,都是被自己耽誤的。 人面對自己的選擇不能一再的後悔,想清楚再去做!

2016年6月22日 星期三

攜情婦集團結婚 花心憲兵「沒犯法」

花心憲兵副排長李世泓與情婦結伴參加集團結婚,並將婚照PO上網,被民眾向媒體踢爆,有人看不下去向行政院長信箱檢舉李某涉重婚罪。板橋地檢署偵結,認為目前結婚採登記制,李某沒有登記,不涉重婚罪,偵結不起訴。 「沒登記 不算重婚」徵信社 這起憲兵副排長高調宣告外遇事件,發生在去年12月,於憲兵202指揮部350營擔任副排長、駐防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的李世泓,不顧與陳女已婚3年,去年11月帶外遇的楊姓女子到台南縣參加縣政府舉辦的文化活動集團結婚,事後還將當眾舌吻的結婚受訪影片,PO上個人網誌,被妻子的朋友向媒體踢爆,風紀問題引起憲兵司令部側目,事後被依違反軍紀,記過勒令退伍。 消息曝光後,李妻原稱要提告,後以顧全家庭完整撤告,李母上網批評兒子會變成這樣,媳婦也要負責任,再度引起網友公憤、舌戰。看不下去的網友轉向總統府、行政院長信箱檢舉李世泓涉嫌重婚罪。 板橋地檢署受理行政院轉來的檢舉函後,傳喚李世泓、楊女到案,但2人均未出面。檢方調查,重婚罪屬公訴罪,但民法已修正,自97年5月23日起將「儀式婚」改為「登記婚」,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婚姻始生效力,又已有結婚登記而再行辦理結婚登記,始符合重婚罪的構成要件。 檢方調查,民法修正採「登記婚」後,重婚罪的成立顯有困難,除非矇騙,或與戶政人員串通塗銷結婚登記重新登記,或是境外結婚回台再婚並登記,否則難以構成重婚罪,而李世泓雖然攜情婦參加集團結婚,但並無重複辦理結婚登記,不構成重婚罪,全案偵結不起訴。

兒助母抓偷情 靠衛星定位

彰化縣翁姓男子兒子在車上裝了GPS衛星定位,不知情的翁男開車載女子到汽車旅館偷情,讓母親追蹤到汽車旅館,當場捉姦在床。 徵信社 警方破門進入時,翁男保險套已套上生殖器,男女上下交疊,,兩人以現場沒有使用過的保險套、沒有精液等證物,辯稱是蓋棉被純聊天。但法官不採信,昨天依妨害家庭罪,判紀女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翁姓男子在去年2月開車載紀姓女子(40歲)到彰化市某汽車旅館偷情,翁的元配懷疑,一路跟蹤,都靠他們的兒子在車上偷偷裝了GPS衛星定位系統。 翁妻當時直搗汽車旅館,找警方到場,由旅館經理開門,在開鐵門及房間門時,因房間內流水聲與音樂聲,翁男與紀姓女子都沒發現有人開門進房。 翁妻告訴法官,當時她輕輕推門進入,在門縫間還聽到紀姓女子有呻吟聲,入門時就拿出相機拍照,翁男嚇得趕緊抓住被單包住身體,她看到兩人在床上交疊,且保險套已套在陰莖上,雙方堅持要去派出所,翁男則要求妻子跟警察先退出房外,讓他們穿衣服。 紀姓女子則辯稱她當時是要跟翁男談債務問題,進入汽車旅館房間後,她先洗澡,兩人有親吻跟擁抱、撫摸身體,但兩人光溜溜的,只是躺在床上面對面聊天,她當時拒絕性交,不知道翁男何時套上保險套。

女通姦不認帳 自拍裸照姦夫內褲入鏡被抓包

一名女子被控與人通姦死不認帳,但卻因自拍裸照中隱約讓姦夫的內褲與公事包入鏡,法官據以判刑兩月。不過同案的姦夫,卻因為對老婆坦承偷情,加上轉做「污點證人」,獲老婆撤銷告訴,躲過刑責。 徵信社 台北縣一名36歲的已婚程姓室內設計師,前年三月因為替26歲的吳姓女子裝潢設計房屋,日久生情,前年五月兩人至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吳女還自拍裸照燒成光碟送給程男當作偷情紀念。 不料一年過後,程某妻子無意中發現光碟,氣憤之餘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程男立即向妻子坦承偷情,並轉做「證人」出庭作證自己確實與吳女發生性關係,獲得妻子原諒撤回告訴。 然而抵死不認偷情,只承認和程某有借貸關係的吳女,卻因為當初自拍送給程某的裸照當中,角落隱約帶到了一件男用內褲與公事包,程某當庭承認「公事包與內褲都是我的」,還指出吳女的身體特徵,法官遂認定吳女確實與程男有親密關係,依妨害家庭判處兩個月徒刑。

2016年6月21日 星期二

捉姦太過火 丈夫情夫都被訴

科技業服務的黃姓男子與已婚邱姓女同事婚外情,車震時被邱女丈夫抓姦,要求黃擺桌洗門風道歉,黃拒絕並反控邱女丈夫強制罪,兩人分別吃上通姦、強制罪官司。 卅二歲的邱女與丈夫育有兩子,丈夫原連同她一併提起妨害家庭告訴,因她向檢察官坦承通姦,並向丈夫懺悔,獲得丈夫原諒撤回告訴。她氣黃姓男友明明與她發生婚外情竟不承認,還控告她老公抓姦不讓離開,涉嫌妨害自由「真的很過份!」 徵信社 邱女丈夫控訴,妻子比黃姓男子大四歲,黃明知妻子已婚,前年十月起,兩人晚上八點多下班時,多次在公司停車場附近搞車震。他覺得妻子舉止可疑,去年底開始跟監都無所獲。 直到十月底,終於在竹科展業一路上,發現黃姓男子衣衫不整,坐在妻子轎車後座,全身只剩一條內褲;他奔回自己轎車準備拿手機拍照蒐證,黃趁機穿好衣褲,意圖下車離去。 他一時氣憤且為阻止黃姓男子離去,出手毆打黃,並取走黃的員工識別證,才讓黃離去。事後,他要求黃擺桌「洗門風」,黃拒絕。 黃姓男子反控邱女丈夫妨害自由,並否認有通姦事實,但邱女指證「他明明就只穿一條內褲!」黃還控邱女丈夫強索三百萬元遮羞費,邱女丈夫辯稱「只有要他擺桌洗門風,希望他賠償我的損失,但從來沒說過三百萬這個數字!」 邱女丈夫與黃姓男子在偵察庭上互控對方不是,沒人願意撤告或和解,檢察官偵查終結,將兩人起訴。

狠剁命根塞嘴 蓮霧農慘死

屏東縣枋寮鄉蓮霧農王萬進命案,檢警昨天解剖複驗,確定死者被割下生殖器的龜頭後,塞到嘴裡,且下體血跡殘量不多,且無噴灑狀,研判應是死後遭凶嫌以利刃切割,另死者胸腹部也有明顯刀傷。 由於死者生前曾和多名女子交往,警方認為命案明顯與「情殺」有關,昨天全面清查王某生前交往的女友,並查問10幾名親友,不排除兇手是「女性」。 徵信社 死者女友不少 疑遭情殺 但鑑於10年前屏科大女大學生命案,死者下體被插入玻璃瓶,欲誤導警方朝仇殺、情殺偵辦,檢警也不排除本案凶手有故佈疑陣可能。 胸腹被砍3刀 肚破腸流 王萬進前天被發現陳屍在枋寮鄉沿山公路自家蓮霧園內,頭部被鈍器擊傷,胸、腹有明顯3刀,其中腹部一刀造成肚破腸流,龜頭被利刃割下,塞到嘴裡,死狀甚慘,因殺人手法特殊,加上死者生前曾經交過不少女友,警方鎖定是情殺造成。 警方清查死者的手機通聯紀錄,發現20日下午16時以後,死者就沒有接來電,研判20日下午就遇害。 妻車禍亡 獲理賠300萬 為釐清死者生前交往情形,警方陸續傳喚10餘名王萬進的親友,得知死者生前與多名女子交往,年輕時還有一名女友為了挽回感情,砍手指自殘;去年王萬進的老婆車禍死亡,王萬進還獲得理賠金300多萬元,最近王萬進和一名王姓有夫之婦交往密切,春節時還領了一萬元給王婦零用。 警方昨天也傳訊王婦及其丈夫到案說明,但沒有突破;家屬昨清點死者財物時,並未發現短少。 由於蓮霧園應為命案第一現場,又是王萬進所有,顯示凶手應熟知死者的生活作息,加上王萬進體格壯碩,一般人要殺害並不簡單,警方不排除兇手可能是熟人,甚至是從事蓮霧工的女工,正深入偵辦。

女友和情夫隔牆嘿咻,他恐嚇判拘役

李姓女子去年8月帶著陳姓同居人到呂姓男子家過夜,她與已婚的呂男深夜偷情被呂妻抓姦在床,遭劈腿的陳男愈想愈氣,打電話揚言要砍呂妻、讓呂斷手斷腳;士林地方法院判處陳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徵信社 據調查,原住新北市汐止區的李姓女子與呂姓男子原為鄰居,2人在10年前就多次發生性關係,但呂妻始終被蒙在鼓裡。去年8月間,李女帶著陳姓男友到呂家做客,並夜宿呂家。 結果李女、呂男深夜偷偷到空房幽會,呂妻因為聽到「怪聲」,又發現老公不在身邊,前往察看時赫然發現不堪入目的畫面,呂妻大怒,當場痛罵2人,陳男得知女友劈腿,憤而離去。 隔日上午,陳男打手機給呂妻,揚言要砍她、讓她的丈夫斷手斷腳,呂妻隨即報案,並控告丈夫與李女通姦,目前正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中;至於陳男涉嫌恐嚇部分,士林地院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3萬元罰金。

2016年6月20日 星期一

汽車旅館排命盤「玩」保險套 不算通姦卻判離婚

羅姓男子與女子投宿台中某汽車旅館,妻子得悉報警抓姦,羅男竟辯稱與女子到汽車旅館只是「排命盤」,現場的保險套則是「拿來玩的」,雖然檢方最後因缺乏性器官接合行為證據不起訴,但法官卻判准離婚。 某電機公司的羅姓老闆,結婚30年,夫妻育有三子,且也都已經成年。前年11月23日凌晨,羅妻向台中市警方報案,指控54歲的羅男與46歲的許姓女子投宿汽車旅館,警方到場查扣衛生紙與用過的保險套,將兩人依妨害家庭移送法辦。 徵信社 羅男在法庭上矢口否認通姦,說去汽車旅館只是拜託許女幫忙排命盤算紫微斗數,而保險套則是因為許女「好奇」,他拿來把玩「吹」給許女看的。儘管說詞相當違背常情,但因衛生紙與保險套上均沒有羅男精液反應,缺乏性器官接合的行為證據,檢方只好予以不起訴處分。 不過,羅妻依舊訴請離婚,而法官認為,羅男三更半夜與許女到汽車旅館排命盤,還有吹氣「玩」保險套給已經46歲的許女看,有違常理,且不符一般男女社交正常行為,遂認定兩人間有親密關係,判准離婚。

妻坦承偷情 誘對方上床逮人

一名男子從太太電腦中發現吳姓男子不雅照、網路即時通中又與太太有挑逗對話內容,一度讓他痛苦到送醫急診,太太後悔承認有外遇,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依妨害家庭罪判處吳8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 吳姓男子與有夫之婦是在網路上MSN上結識,婦人向法官指出,她在兒子出生後,有一天上網時突然有訊息傳過來想跟她作朋友,兩人在網路開始聊天,95年春天,兩人約會後多次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 徵信社 97年農曆年間,丈夫突然從太太電腦中發現有吳姓男子私處的不雅照,又看到太太與對方MSN對話內容,查覺太太可能有外遇,追蹤後又發現太太跟網友對話辛辣、曖昧。 男子發現太太外遇,一度氣到送醫急救,太太覺得對不起他,承認外遇,但表示不知道對方身分,她應丈夫要求,以要上床為由騙出吳姓男子,再報警逮吳。 法院根據相關證據認定吳姓男子與有夫之婦間有不倫行為,但因婦人提出的相關證詞中,只有兩次較明確,法院依一罪一罰,一次因在減刑時間內,判刑三個月,一次判刑六個月,兩次均得易科罰金,執行刑訂為八個月。

姘頭也入獄 奔波探「姦」不探夫

自家老公坐牢,老婆去探監,對象卻非老公,而是同一監獄的情夫,還請里長幫她和情夫開立「同居證明書」,好讓她以親屬身分辦會客;老公出獄獲悉後火冒三丈,狀告曾經「同窗」的情夫妨害家庭。 「不探老公探情郎」發生在基隆監獄,基監指出,新收人犯,若無親屬關係就不能會客,所以和人犯無親屬關係者,須檢附里長開立的同居證明書,才能辦理會客。 而徐姓男主角提告後,見老婆沒有回頭的意思,甚至等情夫李某出獄後乾脆離家出走,雙宿雙飛,只得無奈地撤回告訴,還說:「祝他們幸福啦!」因通姦屬告訴乃論之罪,基隆檢方昨天處分不起訴。 徵信社 老公出獄 才知被戴綠帽 處分書指出,徐某的李姓妻子與李某曾是男女朋友,97年8月,徐某因毒品案入獄服刑1年3個月,去年3月,李某也因毒品案入獄服刑,老公和情郎同監服刑,老婆不去探老公,卻常持里長開立的同居證明書,以李某同居人的身分探視情郎。 徐某於去年11月出獄,在家中無意間發現1張當地里長開立給太太與李某的同居證明書,又在家中找到老婆和李某往來的10多封書信,信中雙方以夫妻相稱,還提及2人過去的甜蜜回憶,徐某怒不可遏,遂持同居證明書及2人的書信,控告李某妨害家庭,但提告後不久,徐妻就跟著出獄的李某遠走高飛,徐某則選擇撤回告訴。 妻與人私奔 他死心撤告 徐某受訪時指出,他入監期間,老婆從未到監獄看他,卻設法入監看李某,他既然無法得到太太的愛,強求也沒用,既然太太無心跟他,他們又沒有小孩,就隨她去吧。

2016年6月17日 星期五

到大陸嫖妓還炫耀淫照,禿頭男賠掉婚姻

屏東縣一位鄭姓公務員在妻子與孩子發生車禍重傷時,他竟在大陸嫖妓,甚至拿不堪入目的照片向妻子炫耀,鄭妻不堪精神虐待訴請離婚;法官審酌後判准離婚,並將孩子監護權判歸女方。 鄭男、許女都是公務人員,結婚12年並育有1子。許表示,丈夫自90年起以到大陸旅遊名義,陸續在當地買春,還帶回不雅照以及與其他女子互動親密、僅穿內衣褲的照片。 徵信社 許女並稱,她與小孩發生重大車禍,醫院發出病危通知書要找家屬簽名,丈夫卻到大陸嫖妓,只好由她弟弟代為簽字。此外,去年5月間氣象局發布豪大雨特報,丈夫仍執意帶小孩去釣魚,她反對,小孩也不想去,丈夫卻恐嚇說「不去試看看!小心挨打」。 鄭男則辯稱,太太嫌他禿頭、掉牙,對他沒興趣,他才出示裸露照片氣她;他認為嫖妓只是逢場作戲,男人有正常生理需求,並非罪大惡極。不過,法官引用兩性平權觀念,認為鄭男有沙文主義傾向,判准離婚;並認為孩子若由鄭監護,會對兩性平權意識產生不良影響,誤解男人可以主宰、任意打罵女人,因此將孩子監護權判給母親。

恐嚇偷腥人妻,慾照寄給老公

男子侯x鐘涉嫌在教會勾引彭姓人妻後,為拒絕對方分手,不僅發簡訊恐嚇、騷擾,加以勒索,還將兩人親密照寄到對方丈夫的電子信箱與公司客服信箱,導致彭女離婚、暴瘦10公斤,甚至罹患憂鬱症,尋短獲救,台北市刑大昨天將侯嫌逮捕到案。 徵信社 警方說,96年間,39歲的侯嫌便以類似手法,將一名江姓女子的裸照、性愛照片貼上網遭法辦,這次起獲的電腦外接硬碟中,更赫見近10名不明女子不堪入目的性愛照,以及多張尾隨跟蹤女子的照片,故懷疑尚有多人受害,將進一步調查。 侯嫌到案時表示,因自己太愛對方,才想要報復,而其他不明女子都是赴中國嫖妓與一夜情的對象;且由於喜歡長腿美眉,才會自後拍攝女子照片,純為個人欣賞,沒有不法。

人妻抓姦,食品公司老闆洩底

一家知名食品公司的李姓老闆,近兩個月都不回家,並以個性不合為由,要求離婚,李妻看了偶像劇「犀利人妻」後,懷疑有「小三」介入,請徵信社跟拍,果然逮到李男與只穿著內褲的「小三」共處一室,諷刺的是,李男請來律師,竟要告元配「侵入民宅」。 李妻(卅三歲)在派出所眼眶含淚表示,與丈夫一路苦過來,沒想到卻遭到這般對待。警方說,在兩個月前,李男(卅四歲)就開始不回家,隨著「犀利人妻」正夯,李妻開始懷疑丈夫外遇。 徵信社 李妻請徵信社跟監,發現李男每天下班,都回到一中街一棟大樓內的套房住宿,而套房是大學肄業、待業中的曹姓女子(廿歲)承租的,研判兩人交往不單純,昨日算準時間,凌晨四時,徵信社撬開門鎖,進入攝影蒐證。 果然,曹女當時上半身赤裸,下半身更只穿著一條內褲,被嚇得尖叫連連,李男則全身衣著整齊,試圖阻止徵信社,李妻怒罵曹女「妳居然勾引別人老公?」忍不住氣憤,上前毆打曹女。 員警獲報後,將兩方人馬帶回,李男請來律師,表示可幫小三,控告元配侵入民宅與傷害,讓李妻眼眶泛紅,表示想不到丈夫做錯事,還能這麼「理直氣壯」。 警方說,李妻考慮到會被告侵入民宅與傷害,決定先不告小三妨害家庭,兩方目前都先不提告。

2016年6月16日 星期四

小王搖擺人妻兩腿間 妻子外遇偷情判3月

周姓人妻與張姓「小王」,裸身在床上外遇偷情,被老公抓姦在床當場活逮,2人辯稱僅愛撫和親吻。高院審理認為,2人被捉姦時,遭周夫目擊男上女下,男方還趴在女方人妻兩腿間,下體呈興奮狀態,2人不可能蓋棉被純聊天,駁回上訴,依妨害家庭罪判2人各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確定。 這件少見通姦「進行式」外遇被活逮的案件,發生在去年9月間,已婚的周女和張姓小王,在北市文山區的租住套房內發生性行為時,周女丈夫與吳姓友人前往蒐證。 徵信社 周夫原本不知妻子在那一間房間,後來聽到有間房有搖床聲和呻吟聲傳出,當場衝進去,就看到2人未穿衣服,張姓小王趴在妻子兩腿間身上,還有搖擺動作,當場活逮,這位被戴綠帽的先生當場控告2人通姦。 周女和小王一審被依妨害家庭的通姦、相姦罪,分別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後,2人仍否認有通相姦行為,向高院提出上訴。2人坦承周夫看到的情況,但只承認有撫摸和親吻,沒有性器交合,且現場沒有查扣到衛生紙等穢物,不能證明有通、相姦行為。 高院審理全案後,合議庭認為,周夫是在房外聽到搖床聲和呻吟聲一段時間才進入,並看到男方趴在女方身上,很難想像,裸身的2人當時愛撫和親吻後,僅止於「蓋棉被純聊天」而已,從現場情況和經驗法則,可認定2人確有通姦行為。合議庭認為,沒查到使用過的衛生紙等物,是因2人還在愛愛進行式就被查獲,未結束當然不會有,因此駁回上訴。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徵信社醫院裝針孔查婚外情 外遇元配通通判刑

高雄劉姓醫師與大他7歲女護理師,在醫院「門診衛教室」翻雲覆雨,被女方老公偷裝針孔發現提告,劉也不甘示弱反控妨害秘密罪,高雄地院依通姦、妨害秘密罪,將三人各判處徒刑三月,均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100年間,簡男發現任職醫院護理師的妻子與小她7歲並已婚的劉姓醫師關係不尋常,曾找對方理論,反被回嗆「傳簡訊又不犯法!」,由於找不到通姦證據,簡男莫可奈何。 徵信社 同年9月,簡男花150萬元雇請徵信社,抓到老婆和對方上汽車旅館4次,後來因顧全大局,不願對外聲張。不料,去年2月,簡男的朋友到醫院婦產部就診,撞見一名男醫師走進「婦產門診衛教室」很久都沒出來,後來卻看到他與簡妻有說有笑走出來,並把此事告知簡男。 去年3月22日晚上,簡男涉嫌趁「門診衛教室」未上鎖潛入,在天花板輕鋼架上偷裝針孔攝影,一週內錄到妻子和醫師兩次翻雲覆雨畫面,憤而提出告訴,劉也反擊控告他涉嫌妨害秘密罪。高雄地院依通姦、妨害秘密罪,將小王、元配各判處徒刑三月,而簡男也因裝設針孔妨害秘密被判處徒刑三月,三人均得易科罰金。

丈夫外遇酒家女 老婆心碎了

婚姻關係中,外遇出軌的例子早已是屢見不鮮,外遇龍捲風婚外情調查中心最近就有一個吳小姐委託我們調查丈夫外遇,她說曾經在家中附近的公園看到丈夫和陌生女子單獨見面,當她問起丈夫時,一句只是朋友便含糊帶過,心中一顆石頭放不下的吳小姐,只好來求助外遇調查專家的幫助。 吳小姐的丈夫王先生是一名上市科技公司的高階主管,經過我們調查後發現他常常流連於酒店,美其名是與客戶應酬,實際上也只是自己喜歡過這種燈紅酒綠的生活。而在我們調查了幾天後,發現王先生每次去完酒店都會帶同一個女子出場,並且兩人一同回到附近的某間公寓,原來這位酒店小姐就是第三者,而王先生每次去酒店都是為了這位年輕貌美的小姐。 徵信社 我們將調查結果告知吳小姐,經過考慮討論後,吳小姐決定找適當的時機抓姦,隔沒幾天就在王先生再度上酒店時,外遇調查小組一行人及吳小姐就在附近守株待兔。沒多久就看到王先生和那名濃妝的酒店小姐走出來,並開車往公寓移動。我們立即向警方報案,與警察一同前往抓姦,當場抓到兩人衣衫不整的在床上翻雲覆雨進行式中。 親眼見到出軌的丈夫,情緒激動的吳小姐忍不住氣得對著兩人大罵:「你們怎麼這麼賤?為什麼不去死。」一時衝動眼看揮拳就要毆打丈夫與小三,調查人員眼明手快在旁趕緊架開吳小姐,趕緊在旁安撫、緩和她的情緒。可不能讓這一拳破壞了完美的抓姦行動,看到敏捷迅速的隊員先行動,我鬆了一口氣。 抓姦成功後,三人到警察局做了筆錄,吳小姐與丈夫離了婚,也憑著抓姦的證據得到了一筆為數不曉的賠償,男方阿莎力付了錢,只求不要訴諸媒體和法院訴訟;看著吳小姐柔弱的背影,雖然失去了這段婚姻,不過已經有裂痕的婚姻,也許分開會是更好的選擇。

2016年6月15日 星期三

小情侶被拆散 20年後重逢變通姦

桃園已婚陳姓女子,少女時代曾與林姓國小男同學苦戀後分手,時隔二十多年後,兩人在同學會上重逢舊情復燃,相約到摩鐵過夜,陳女丈夫和徵信社業者進房捉姦時,還和林男發生垃圾桶爭奪戰,最後因垃圾桶內找到的衛生紙,驗出兩人混合體液的DNA,士林地院依通姦罪判陳女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林男另案偵辦中。 現年四十多歲的陳女,少女時代曾與體形高壯的林男相戀,因陳女家人認為林男家境不富裕,兩人被迫分手,陳女負笈國外念書,之後結婚生子,近年因夫妻感情失和,正打離婚官司。目前單身的林男,過去雖不斷探詢陳女音訊,卻四處碰壁。時隔二十多年後,兩人才在二○一四年的同學會上見面。 徵信社 夫偕徵信業者蒐證 判決指,陳女和林男重逢後,常約見面談心,二○一四年十月間,兩人到台北淡水河畔散心,當晚共赴摩鐵過夜。不料陳夫早懷疑妻子出軌,凌晨時與徵信社業者假稱客房服務,趁機闖入房間蒐證。 男辯打手槍沒嘿咻 林男見狀,第一時間急忙護住房間內的垃圾桶,並拿起裝有衛生紙的垃圾袋,阻止蒐證,徵信社業者也出手搶垃圾袋,雙方一陣拉扯直到警方到場制止,將袋內衛生紙送驗。 陳女到案否認和林男嘿咻,辯稱因月經來潮,身體不適才到摩鐵過夜;林男則證稱,陳女睡著後,自己因慾火難耐在床邊打手槍,並用衛生紙擦拭後丟棄,因擔心遭誣陷,才會和對方爭搶垃圾。 但法官認為,垃圾桶內的衛生紙上,不但驗到陳女經血和林男精液,而且檢體完全重疊,明顯是性交後擦拭下體而沾染,因此不採信兩人說詞,依通姦罪判陳女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 林男原被檢方認定不知陳女已婚,獲不起訴處分,因陳夫不服聲請再議,全案仍另案偵辦中。陳女律師昨表示,收到判決後再回應。林男和陳夫昨均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 關心伴侶交友狀況 兩性作家江映瑤指出,有些人會把沒有結局的感情視為人生的遺憾,甚至在重逢的時候,產生想要完成年輕時目標的心態,因此舊情容易復燃。建議民眾應多了解伴侶的愛情史,以及與舊情人分手的原因,適時提醒對方自己的優點,並關心對方交友狀況,杜絕另一半的舊情人現身奪愛。

外遇有真愛嗎?

我任職徵信社多年, 碰過抓姦的案件不計其數, 但是對於其中一個案件到現在仍印象深刻。 委託人陳先生請我們調查他老婆, 透過行蹤調查果然發現有小王, 後來抓了姦, 卻發現一些委託人沒說的事情, 他老婆出軌不僅是因為兩人感營不好, 而且陳先生會打她, 看到有禮貌又衣冠楚楚的陳先生, 真的讓人很難跟家暴聯想在一起。兩人在法庭上攻防, 果然陳太太拿出了幾張醫院的驗傷單與家暴中心和警局的家暴報案單, 法官認為婚姻有瑕疵, 兩人都有責任, 但是一方動輒打罵, 一方則以外遇來逃避, 已無共同經營的心理, 判決兩人離婚, 當然通姦和家暴都要付出相對的代價。 徵信社 雖然抓姦抓到了陳太太, 但是我們全盤了解實際情況後, 非常心疼她, 於是她的家暴案子, 轉由我們委託律師來幫她訴訟, 雖然離了婚, 小王要判賠….但是她也從陳先生那裡拿到了一些財產, 足以當作基本生活費, 開始自己的人生。判定離婚後, 都會看到小王來接送她, 聽說兩人打算搬到花蓮找塊地建民宿, 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抓姦無數的我, 看過太多一時激情碰到抓姦或者訴訟就撇清的外遇關係, 更多的是被捉姦後的男女就分道揚鑣。看著這兩個已經中年的男女, 經歷這些事情仍然互相扶持, 誰說外遇沒有真愛呢? 此刻的我相信他們就是了!!

乙武洋匡外遇五女 妻子聲明不會離婚

以自傳《五體不滿足》成為暢銷書作家的乙武洋匡,近來卻爆出曾和5位女性有婚外情不倫關係,最新一期《週刊新潮》爆料,乙武洋匡坦承婚後跟5位女性有不倫關係,讓從政之路掀起波瀾。 據日本《Yahoo》新聞報導,以《五體不滿足》一書而廣為人知、近來準備參選參議員的乙武洋匡,被周刊《週刊新潮》揭發跟5名女性發生不倫關係,且去年末,乙武洋匡曾與二十多歲的女性一起共遊突尼西亞、巴黎,還邀1名男性一起同行「偽裝」。 徵信社 乙武洋匡於2001年與大學學妹結婚,目前有8歲、5歲、1歲共三名小孩。乙武洋匡接受明天發售的《週刊新潮》採訪時表示「我承認有肉體關係,我知道這是不倫」、「我從3、4年前就跟那位女性交往了」,坦承有不倫關係,並自述至目前為止的婚姻生活期間(2001年至今),跟5名女姓發生關係。 據悉,在3月24日發售的最新一期《週刊新潮》,將刊載乙武洋匡的「自白」,並且也有關係者的證言,揭露過去大眾所不知的乙武洋匡另一面

2016年6月14日 星期二

當兒面嗆:你媽有男人 哈佛博士揍妻成熊貓眼

擁有美國哈佛大學博士學位的男子阿華(化名),被控對妻子3度家暴,其妻帶著一對稚兒離家出走,並訴請離婚;阿華強調深愛妻子,但妻子泣訴丈夫疑心病重,無端找徵信社調查她還家暴;高等法院判准離婚,由妻子取得小孩監護權,可上訴。 徵信社 妻訴離獲准 還贏得監護權 阿華台大畢業後,赴美取得哈佛大學博士學位,曾在政府機關任職,14年前結識並迎娶小他10多歲、醫護圈的一名美女為妻。 判決指出,阿華不滿妻子追問他和好友合夥人有無婚外情,並質疑妻子和別人曖昧,96年11月、97年4月兩度將妻子打得多處瘀血受傷,妻子事後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 前年一月,阿華懷疑妻子與友人過從甚密,在兒子面前大叫「你們媽媽有男人」將她痛毆一頓,把雙眼打成熊貓眼,妻子帶兩個兒子離家出走,3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阿華也聘徵信社跟監妻子行蹤與上班情況,妻子知悉後,向法院訴請離婚,主張擁有監護權。 審理時,阿華提出徵信社取得兩夫妻合開轎車內的行車紀錄器資料,指妻子和一名男子互動曖昧,他自己無婚外情,並以感性訴求表示很愛妻子,感激妻子生下兩名孩子,雖然他每月須負擔近10萬元房貸、生活費,卻甘之如飴;妻子稱該男子只是朋友,反控丈夫動輒對她家暴,還在兒子面前誣指她有婚外情,對她是極大侮辱,夫妻感情已破裂,堅持離婚。 高等法院傳訊子女出庭,證稱「爸爸打媽媽,所以媽媽不跟爸爸住」等。合議庭認定夫妻婚姻已有破綻,丈夫應負較大責任判離。 來源:自由時報

以為媳婦躺著賺 丈夫、婆婆圍毆她

沒想到一把機車鑰匙,也能開啟婆媳戰火。 40多歲的李姓婦人近年來參加公益團體,幫遊民送便當,但家人卻非常反對,婆婆甚至還認為李婦每天早出晚歸送便當是藉口,懷疑媳婦在外「躺著賺」,婆媳兩人為此不曉得口角多少次。 日前李婦要出門送便當時,突然找不到機車鑰匙,懷疑是婆婆偷偷藏起來,婆媳兩人發生口角,李婦則搭著計程車氣憤離開。 徵信社 沒想到晚間李婦返家時,婆媳兩人在門口狹路相逢,李婦一時忍不住脾氣,與婆婆擦肩而過時,對著空蕩蕩的客廳大喊,誰偷她鑰匙,誰就天打雷劈!婆婆一聽氣反問李婦在說誰?李婦不甘示弱反嗆,誰偷的就在說誰。 李婦丈夫聽到客廳傳出吵鬧聲,加入戰局,當時李婦為了避免尷尬想出門,沒想到婆婆卻一把抓住李婦甩了兩巴掌,怒斥媳婦又要出去躺著賺,丈夫沒有當和事佬,與母親一起圍毆妻子。 過了兩分鐘後,李婦哭著奪門而出,驗傷後到警所提告,怒告婆婆與丈夫家暴,李婦向警方指出,她出門送便當若被婆婆撞見,婆婆就會對她百般侮辱,待在婆家簡直活受罪,最後她學乖了,每次都故意到家門外,面對婆婆破口大罵,街坊鄰居都曉得婆婆侮辱她,因此除了家暴外還要告婆婆公然侮辱。訊後警方將全案函送法辦。 來源:自由時報

9999結婚許天長地久 6年想離 法官不准

陳姓男子與朱姓女子不但同年同月同日生,小兩口還搶搭「民國99年9月9日良辰吉時」諧音「久久久久」的吉利時辰結婚,當年還甜蜜受訪登上媒體,但婚後不到6年就生變,陳男提告要求離婚;法院發現夫妻感情有破綻,男方不思溝通就擅自離家,歸責男方不對,判陳男敗訴,婚姻關係繼續。 徵信社 小兩口同年同月同日生 朱女透露,她與陳男因工作認識,陳男追求約她外出時,她還以為是公事,為了避免尷尬,席間玩了生命靈數的遊戲,意外發現兩人同年同月同日生,且約會時兩人一脫口就說出一樣的話,默契絕佳,認為雙方有緣,進一步交往結婚,刻意選在99年9月9日的良辰吉日結婚,101年生下女兒。 判決指出,陳男婚後開始指責妻與家人不睦,批評妻說話挑釁、謾罵長輩,讓他顏面盡失,遂訴請離婚。 朱女反駁丈夫指控,表示與丈夫在台北生活和睦,回丈夫苗栗老家也和夫家相處愉快,並無「跋扈專橫」;朱女當庭指稱,丈夫前年1月離家不歸,她希望丈夫回家履行同居義務,也盼法官幫忙還她完整的家。 朱女盼給她完整的家 法官認為,夫妻確有爭吵,感情也出現破綻,但男方不思溝通就離家,認為男方提告無理,駁回訴離之請,要兩人繼續婚姻,全案仍可上訴。 來源:自由時報

2016年6月13日 星期一

大陸配偶成浮屍 雙親淚眼控訴

基隆2日飄著雨,市立殯儀館一早出現奇特場面,大批著黑衣的大陸配偶,來奠祭落海身亡的廣西籍陸配羅遠芳,還拉開白布條,控訴羅遠芳的陳姓夫家;羅遠芳被判定自殺身亡,老公卻拒跟羅父羅母連繫,連遺體都不肯運回桃園的家,就在基隆就地發送。 32歲的羅遠芳,遺照中嘴唇緊抿,彷彿預見她在台灣這段不愉快的婚姻。一年半以前,嫁到桃園後,跟夫家相處不睦,去年還因與小姑的一段爭吵,被告上法院,3月10日被判處拘役20天,第二天她就曾到基隆試圖輕生,幸好計程車司機察覺異狀,報警將她勸回。但羅遠芳沒有回桃園的夫家,就此失聯,再出現時已是一具浮屍,3月27日在八斗子漁港被撈起。 徵信社 對待親家 形同陌路 陸配社群炸了鍋,很多人知道她這段婚姻有問題,日記裡記載著夫家人不合情理的對待,雖然陳姓丈夫極力否認,但無法說服娘家父母跟感同身受的陸配群。 羅遠芳的父親表示,為女奔喪來台,從機場落地,陳家人不聞不問,除了在地檢署見過面,之後就不接電話,網路拉黑,甚至透過大陸的媒人轉達,有事找律師,「對待親家都形同陌路,怎能想像女兒生前過得是怎樣的日子。」羅媽媽昨天踏進靈堂一瞬間,崩潰嚎啕大哭,悲傷如傳染病感染在場陸配姐妹,與羅家人哭成一團。羅遠芳的丈夫默默站在一旁,沒有說什麼,對陸配姐妹的質疑,只是不停嘆氣。 奔喪受阻?各說各話 羅媽媽說,他們來台是靠在台大陸配偶的幫忙,來台廿多天,生活起居都是熱心的陸配團體支持,只嘆自己人生地不熟,無力替女兒討公道。 男方委託律師表示,非男方不願接觸,一開始男方要出機票、住宿費用被拒,羅家又提出索賠10萬人民幣否則提告,夫家才關閉溝通管道。 出席陸配質疑夫家,有錢請律師坐鎮,卻不肯給死者一個像樣的葬禮! 羅家父母廣西合浦人,生平首次出國,竟是為女兒送別,他們要求女兒神主牌要入夫家,也盼台灣檢警認真看待此案,稱女兒並無輕生徵兆。 來源:旺報【記者莊舒仲╱基隆報導】

《夫妻各有小三小王》 離婚有瑕疵 判破鏡重圓

張女與陳男婚後在中國各自經營事業,卻貌合神離,張女偷吃小王慘遭仙人跳,陳男則嫖妓養小三,陳男無法容忍妻子外遇要求離婚,事後張女發現「舊愛還是最美」,想起離婚當天大伯(當證人)沒到場,由丈夫代簽於法不合,向新竹地院訴請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法官判准。 張女說,去年7月簽署離婚協議書,但那是因她在中國工作遭人設計仙人跳,老公以此要求離婚,她迫於無奈才同意,但她的大伯並未到場,由陳男代簽,離婚協議書僅有另一名證人簽名,不符法定證人簽名要件,她認為離婚無效,訴請法院確認。 徵信社 張女說,2013年老公在中國工作就開始嫖妓,疑有小三,且當地一名男性一直追求她,事後她與對方劃清界線。去年4月她發現老公又與越南妹交往,老公竟當著她的面說要外出嫖妓,隔天回家後就將她趕出家門。同一時間,追求她的中國男子在她公司到處放話,說要讓她身敗名裂。 陳男說,104年4月妻子從中國返台,表示遭中國美男子仙人跳,就他所知,妻子與外遇對象,以男女朋友關係聯絡至少3年以上,也有性關係,曾在北京、天津共同出遊住飯店。 陳男說離婚至今已半年多,張女卻希望復合,但他認為張女外遇又與他人去度蜜月,相信任何一個男人都無法接受。 來源:自由時報

小三傳艷照給人夫 正宮怒嗆聲竟挨告

台北市1名40歲張姓人妻,瞥見老公瀏覽臉書時,竟然在看一系列火辣的半裸女子照,她趁老公忘登出時,直接以老公的臉書帳號查看,果然發現「隱藏版」艷照,當下不動聲色,後來從老公手機比對出電話,直接向陳姓小三質問此事,雙方大吵起來,由於張女曾嗆「拿20萬元來」要當精神賠償,小三不甘示弱,上警局告張妻涉嫌恐嚇。 徵信社 自認遭受恐嚇的陳女跟警方說,她只是把「覺得好看的照片」分享給男同事,誰知張妻卻「誤會了」,雖然盡力解釋,但對方不接受,還嗆聲說要拿20萬元精神賠償,否則散布照片,她覺得對方太誇張,才會提告。 張妻到案則稱對方「勾引人夫」欺人太甚!才想以付出精神賠償金方式給個教訓,並無恐嚇意圖;張妻雖極力撇清,但陳女指證歷歷,警訊後仍依恐嚇罪嫌送辦張妻。 來源:自由時報

2016年6月8日 星期三

裝衛星定位 抓姦錄吟聲

聯合新聞網 2009/04/02   罹癌的張姓婦人懷疑丈夫鍾姓男子與教會林姓女教友有染,去年叫兒子在車上裝衛星定位錄音系統,錄下十多次“車震”吟聲穢語,現場雖未扣得留有精液的保險套或衛生紙,兩嫌也否認性行為,但法官從“勃起來、受精了”對話,昨將鍾判刑3個月、林女2個月,均得易科罸金。 徵信社   鍾姓男子(45歲)及林姓女子(44歲)是同教會教友,兩人均認為私自在車上裝設星定位系統,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錄音光碟片及錄音譯文,無證據能力;但法官認為人民婚姻自由與配偶忠貞義務應受保護,並指出“監察者為通訊的一方,而非出於不法目的者,不罸”,本案錄音有證據能力。

賣屋賣上床 妻循聲捉姦

自由時報 2009/04/07 〔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賣房子賣到上床!台中洪姓商人與委託賣屋的張姓業務女經理發生姦情,5日凌晨,2人前往洪某位於台中7期重劃區的50餘坪住處偷情。由於呻吟聲太大,儘管主臥房離大門很遠,門口還有一道厚重鐵門,呻吟聲卻仍清楚傳到屋外,被洪妻會同徵信社人員「循聲」抓姦在床。 徵信社 警方調查,面貌姣好的30多歲張姓女經理,3月間受託小她1歲的洪姓商人銷售位於7期重劃區一棟3層樓公寓,未料2人卻因接觸頻繁發生姦情。前天凌晨,洪某帶著張女到該公寓偷情,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早被妻子委託的徵信社人員盯上。

越女捉姦 追2公里逮情婦

蘋果日報 2009/04/16【陳世河/台中報導】 台中縣一名越南新娘懷疑丈夫外遇,本周一謊稱回台北上班,卻在隔天清晨悄悄回家,目睹丈夫與情婦全裸相擁熟睡,她拿手機錄影後叫醒兩人,兩人倉皇穿好衣服分頭騎車逃離,她駕車狂追情婦兩公里,直到情婦摔車被扭送警局;情婦在警局心有餘悸說:「她很兇、很可怕,越南女子都這麼強悍嗎?」 徵信社 「爸常帶阿姨回家」 警方調查,被三十一歲越南籍林姓妻子捉姦在床的葉冠廷(五十五歲,公共危險前科),兩年前在一家伴唱KTV,認識伴唱小姐高玉蘭(四十八歲),後來葉男就常帶高女回家過夜。 林女向警方表示,她在台北一間布料公司上班,每周六、日才回東勢家中,女兒多次告訴她「爸爸常帶阿姨回家,兩人都在房間小聲講話」,她懷疑丈夫外遇,前天清晨四時許,她悄悄回家,發現丈夫與高女全裸相擁熟睡,她忍怒以手機錄影後叫醒兩人,兩人趁隙騎機車逃離。 林女駕車狂追高女,並打電話叫友人支援,兩人在路上狂奔近兩公里,高女失控摔車、腰部扭傷,被林女及友人扭送警局。高女哀求林女和解,林女回絕:「免談,你們兩個我都要告!」警方將高女依妨害家庭罪嫌移送法辦,並將通知葉男到案。 東勢派出所所長林芳靖說,捉姦應請親友和警方陪同,避免被告非法入侵及對方因情緒失控傷人。

2016年6月7日 星期二

熟女的誘惑!「人夫」PK兩敗俱傷

NOW news 2009/04/06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東市一名熟女的魅力讓兩名有婦之夫「暈船」,先後跟這位賴姓婦人發生不倫之戀。職業為拳術教練的駱姓男子去年動手毆打情敵,而劉姓男子則是罵對方「無恥下流」,兩位「表兄弟」互控傷害、與公然侮辱,而台東地方法院也將兩人判刑。 徵信社 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駱男得知賴婦和劉姓男子約在台東市鯉魚山見面,衝到現場痛毆劉男。3個月之後,駱姓男子參加台東縣公教人員運動會,劉男到現場則是大罵駱男「無恥下流、不配當教練」。因此雙雙鬧上警察局。 出手的駱姓男子因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兩個月,出「嘴」的劉姓男子則因公然侮辱罪處拘役20天,均可易科罰金。而賴姓婦人的友人指出,賴女年過40,不過看起來像30,相當受異性歡迎。

又是外遇口角 婦殺傷老公

自由時報 2009/04/24 〔記者蘇福男、楊菁菁、黃博郎/綜合報導〕許姓婦人懷疑郭姓老公外遇,昨天清晨在彌陀鄉娘家發生口角衝突後,許婦一時情緒失控,涉嫌持銳器劃傷丈夫頭、腰部及雙手,自己手掌也掛彩,但案發後兩人格外低調,暫不提出告訴。 徵信社 岡山警方初步調查,郭、許兩人結婚多年,平日住在嘉義縣,由於近來許婦懷疑老公有外遇,兩人感情生波、時生齟齬,前晚郭男陪許妻回彌陀鄉鹽埕村娘家,未料,昨天上午6時許,兩人又因外遇話題爆發激烈口角。 許婦情緒失控,持銳器劃傷丈夫的頭、左後腰及手,許婦左手掌也掛彩,兩人分送國軍左營醫院和高雄榮總醫治,並無大礙。 另外,台南市前天深夜發生一起患有精神疾病的兒子持刀連刺母親13刀的人倫悲劇,楊姓男子行凶動機竟然只是因為受不了楊母訓斥,楊某已被送往署立台南醫院強制治療,楊母送醫急救後,暫無生命危險。

元配「針」逮到 他有二房還偷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市報導】 2009.04.26 南部一家製造業林姓老闆,討了二房,還搞外遇,帶年輕女會計回家做愛,被大房安裝的針孔拍到,他與女會計因此被判刑。他不滿大房先前曾告他偽造文書,氣得要和大房離婚,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錯在他,駁回他的離婚之訴。 「丈夫對婚姻不忠,導致婚姻出現破綻,我才是破綻婚姻的被害人;丈夫非但不反省,還提起離婚訴訟,豈有此理!」一提起此事,大房還十分氣憤。 年近七十歲的林老闆與大房結婚四十多年,兒女均已成年;廿年前他認識陳姓女子,納為二房,二房生了二名子女。當時大房同意接納,辦理認領二房子女的手續。 徵信社 林老闆娶了二房後,對大房懷有歉意,將公司登記在大房名下;並讓大房掛名董事長,他擔任總經理,二房為業務經理,一夫二妻相安無事。 到民國九十二年間,林老闆將公司部分股份平均分給大房、二房,引起大房不滿,控告他和二房涉及偽造文書等罪;此案雖經檢方不起訴處分,但纏訟六年,導致夫妻失和,大房因此搬到北部居住。 大房雖搬離住處,卻在住處房內裝設針孔攝影機。九十四年十月,大房回家查看錄影畫面,發現丈夫於同年八、九月間,六度帶公司女會計回家,在房間發生性行為;她憤而提告,丈夫與女會計因通姦罪被判刑四月、易科罰金確定。 林老闆對大房提告十分不滿,他以大房搬離住處,未與他共同生活,彼此難以維繫婚姻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 大房則說,丈夫討了二房,她雖不甘心,但念在夫妻情份只能「含淚接受」;隨著公司規模不斷擴大,丈夫長年往返兩岸,她獨守空閨,為免睹物思情,才搬離原住處。 法官調查後,認同大房的說法,駁回男方的離婚請求。

2016年6月4日 星期六

夫妻貌合神離 搞外遇心有靈犀 同地車震尷尬撞見

NOW news 2009/04/04 地方中心/彰化報導 入夜後的停車場越晚越熱鬧?彰化衛生局前的停車場就出現怨偶各自找情人來車震,震完還巧到夫妻彼此打照面,結果雙方一看都火大,當場在停車場大吵特吵,男方不滿自己被戴綠帽,女方反批是丈夫先出軌,吵到最後還是前來搜證的徵信社人員出面緩頰,男、女配角則尷尬的不敢亂動。 徵信社 會發生這樣尷尬的場面,起因於一名女子的丈夫搞外遇,她苦無證據,於是委託徵信業者偷偷調查,業者在3月底循線跟蹤當事人到彰化縣衛生局前停車場,不料對象沒出現,卻意外在出入口處撞見另外兩對情侶在大聲爭吵。據指出,吵架的男女是在同一公務單位服務的夫妻。 雙方開罵聲音越拉越高,男的罵女方「討客兄」、女方則回罵丈夫「先偷吃 」,現場停放著兩部車,車上分別坐著一男一女,原來是這對夫妻同時搞外遇,又都選擇到衛生局停車場當車床族,姦夫淫婦互罵出軌也罵得難聽,雙方的性伴侶只得尷尬坐一旁。 據指出,這對夫妻是男方先「偷吃」,女方委託徵信業者調查,豈知兩年後換成妻子也搞外遇,而且還選在同一地點「車震」,震完還尷尬演出撞見場面。

副教授外遇 情婦竟然嗆元配「婚外情算什麼?」

NOW news 2009/04/0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大一名杜姓副教授跟指導過的碩士班女學生爆發外遇,被也在一所學院擔任助理教授的葉姓元配發現後,情婦居然嗆元配說婚外情算什麼?葉女火大報警捉姦,台北地方法院8日依通姦罪將杜、王兩人各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杜、葉兩人已離婚。 據指出,杜姓副教授(48歲)數年前擔任另一所大學哲學系系主任時,當時王姓女研究生(現年39歲)是在職碩士班研究生,杜某是她的指導教授,兩人發生不倫戀。 徵信社 杜姓副教授的葉姓妻子在一所學院擔任助理教授,是師生口中的美女教授,氣質出眾,發覺丈夫有婚外情,96年8月初杜某參加國外研討會回台數日卻未返家,葉女到研究室找人,王女當場告訴葉女兩人在一起已經4年,並嗆聲「婚外情不算什麼,目前社會比比皆是。」後來葉女見丈夫己完全不返家,委託徵信社調查得知杜、王兩人在就丈夫任職大學旁住處居住,97年4月某日報警捉姦,開門後撞見杜某穿著T恤、休閒褲,王女穿著睡衣卻未戴胸罩,胸部清晰可見。 杜某跟王姓情婦被抓姦之後,元配堅持要提告,杜、王兩人還一度狡辯表示「不知道妨害家庭的意義是什麼?」遭到法官斥責兩人都是高知識分子,情婦過去還有妨害婚姻案底,說不知道誰會相信?王女在83年間曾因妨害婚姻案被判刑,易科罰金。 由於王女非5年內再犯,加上願意賠償葉女精神損失100萬元,法官最後輕判杜、王兩人各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法官採信婚外情證據是杜某與妻子、王女簽的離婚及賠償同意書,等同承認婚外情。在同意書中,杜某同意賠償前妻960萬元,包括按月給母女5萬元贍養費在內。

賣屋賣上床 妻循聲捉姦

自由時報 2009/04/07 〔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賣房子賣到上床!台中洪姓商人與委託賣屋的張姓業務女經理發生姦情,5日凌晨,2人前往洪某位於台中7期重劃區的50餘坪住處偷情。由於呻吟聲太大,儘管主臥房離大門很遠,門口還有一道厚重鐵門,呻吟聲卻仍清楚傳到屋外,被洪妻會同徵信社人員「循聲」抓姦在床。 徵信社 警方調查,面貌姣好的30多歲張姓女經理,3月間受託小她1歲的洪姓商人銷售位於7期重劃區一棟3層樓公寓,未料2人卻因接觸頻繁發生姦情。前天凌晨,洪某帶著張女到該公寓偷情,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早被妻子委託的徵信社人員盯上。

2016年6月3日 星期五

越妻愛泰勞 離家築愛巢

自由時報 2009/10/22 〔記者張瑞楨/中縣報導〕越籍配偶阮氏離家出走3個月,與泰勞在外租屋同居,被丈夫與小叔發現,昨天持攝影機闖入2人住處「抓猴」,至於這對異國鴛鴦如何溝通?據指出,是透過有限的「國語」與比手畫腳。 徵信社 這起跨越台灣、泰國與越南的3國感情糾葛,起因是嫁給王姓男子、年約30歲的阮氏(音譯),今年夏天拋家棄子、不告而別,王某與兄弟到處尋找,跑遍整個中部地區,不久前於中縣豐原地區發現阮氏,更意外發覺阮氏與一名男子相當親密,遂偷偷調查2人「甜蜜窩」位於何處。 王某與兄弟昨天清晨手持攝影機,闖入2人同居處,發現阮氏衣著完整,年僅28歲的泰勞蘇山(音譯)上半身赤裸,除了一團衛生紙之外,現場並無性關係證據,但王某自認戴綠帽,氣得半死,堅持控告2人通姦。 單身的泰勞蘇山說,他原本住泰勞宿舍內,數週前認識自稱離婚的阮氏,阮氏每晚煮飯給他吃,2人宛如夫妻般進而同居,曾多次發生性關係,但是被「抓猴」當天,2人並未發生關係。 阮氏昨天不願對這段異國畸戀多加解釋,警方則分請越南與泰國翻譯協助製作筆錄後,依妨害家庭罪嫌移送法辦,令人好奇的是,2人如何溝通?有人戲稱「做這種事情,不需講太多話」,但隨同阮氏到警局的女性友人則說,2人都懂一些「國語」(北京話),再加上比手畫腳,就足以溝通了。

女老師被抓姦 違法蒐證不起訴

自由時報 2009/10/1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陳姓女教員與有婦之夫黃姓工程師被黃妻告通姦案,高雄地檢署調查被告2人在浴室全身赤裸,但因黃婦帶徵信社人員強行闖入違法蒐證,又查無保險套等證物,予以不起訴處分。 徵信社 黃妻指出,去年6月3日晚上,其夫黃某(36歲)和陳姓女教員(41歲)在高雄市苓雅區陳女住處幽會,全身赤裸共處浴室,因而提出通姦告訴,並提出跟拍光碟及15張照片等證物。 黃某應訊說,當天下雨,身上淋濕,進入陳女住處洗澡,後來陳女因肚子不舒服,進入上廁所時,隨即聽到有人進來,持錄影器材拍攝,但堅決否認通姦。 檢察官調查,黃妻在丈夫車內,找到陳女住處鑰匙後,帶徵信社人員私自闖入陳宅蒐證,侵害憲法保障的隱私權,認定光碟、照片等證物,均為非法取得,所以沒有證據能力。 此外,現場並未扣得保險套、擦拭後的衛生紙等證物,不能認為被告2人赤裸共處浴室,就有通姦行為,因此認定罪證不足。 此案先前經雄檢予以不起訴處分後,黃婦不服聲請再議,經高雄高分檢發回續查,仍認定不起訴。 不過,陳女也不甘示弱,曾反控黃婦涉嫌妨害自由和無故侵入住宅,雄檢認為,黃婦基於維護其婚姻,為顧及蒐證之必要和急迫性,進入陳女住處,應屬正當理由,並非「無故」侵入住居及妨害他人秘密之行為,同樣認定罪嫌不足。

空少外遇 空姐抓姦獲賠25萬

自由時報 2009/10/26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大老婆反擊!前遠航錢姓空少背著妻子,與還在唸書的黃女大搞婚外情,錢的胡姓太太獲知後,不甘婚姻遭破壞,離婚前暗中蒐證2人姦情,不惜撤回對錢某損害賠償之訴,前夫才供出與黃女發生30次姦情。 至於精神損害賠償,法官認為應以50萬元較為適當,錢某與黃女通姦、相姦行為共同,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比例各2分之1,扣掉錢某免責部分,錢某與黃女要共同賠償胡女25萬精神損失。 徵信社 法官指出,前遠航錢姓空少長相英俊,他的胡姓太太身高175公分、目前仍是中華航空空姐,2人91年結婚後育有1子1女;錢姓空少95年在飛機上認識黃女,對方每週要從台北搭2、3次飛機,到高雄唸大學,錢某於是瞞著太太大搞婚外情,直到97年9月間姦情才被發現。 判決書指出,胡女得知錢某與黃女姦情後,不甘婚姻遭破壞,97年12月底與錢某離婚前,花了3個月時間蒐證,查出黃女96年4月起,明知錢某已婚,仍多次與錢某前往清境農場民宿發生多次性行為,向民宿調得2人在民宿外合照的親密影像佐證。 另打電話給黃女,佯稱她「只是想與錢某離婚,不要法院判賠」,以及傳簡訊給黃女:「昨天他出去前還跟我上床,之後又去找你,太誇張」等,誘使黃女說出與前夫的姦情後錄音,但黃女並未受騙。 胡女今年1月向法院提損害賠償之訴,向2人求償6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法院審理時,胡女不惜以撤回對錢某損害賠償之訴,換得前夫供出與黃女姦情;錢某始坦承,95年7月間起至97年9月間,在清境農場等地發生30次性行為,對方已知他結婚。

2016年6月2日 星期四

妻嗆離婚 夫剖陰莖「自宮」

蘋果日報 2009/06/12 命根傷口長5公分 火速送醫縫合 無損性能力 【羅凡勇、鄧涵文、黃楷棟/台北報導】台北縣一名中年男子,因懷疑妻子外遇,昨凌晨兩人爆發口角,妻子氣憤揚言:「乾脆我們離婚好啦!」未料男子因此受刺激,突然衝進浴室持利器割腕,接著又切割生殖器官「自宮」,當場鮮血四濺並痛得大叫,其妻發現趕緊報案,所幸及時送醫縫合,未來不至於影響泌尿功能及性能力。 徵信社 老羞成怒 警方調查,切割生殖器自殘的男子張義能(四十八歲),與妻結褵十多年,兩人育有一名十七歲女兒,半年多前,全家搬到板橋市大智街一棟公寓三樓居住。鄰居表示,夫妻倆感情不太和睦,常因細故激烈爭執,「常聽到他們吵架,還將一些瓶瓶罐罐丟下樓。」 鮮血淋漓妻痛哭 警方表示,昨晨近一時,張男懷疑妻子紅杏出牆,兩人又爆發口角,大聲爭執場面火爆,張妻氣憤回答:「那乾脆我們離婚好啦!」不料張男大受刺激,情緒激動衝進浴室,先持利器割腕,接著脫下褲子,朝自己生殖器官龜頭一刀劃下,傷口長近五公分,椎心劇痛令張男痛苦大叫。 張妻聽聞哀號聲,連忙跑進浴室察看,眼見丈夫揮刀自宮,下半身鮮血淋漓,她嚇得掩面痛哭,連忙報警呼救,並告訴門外的女兒:「妳現在別進來喔!媽媽會處理!」救護人員趕抵,擔心傷者失血過多,連忙先將生殖器套綁住止血,迅速送往亞東醫院急救。 鄰:常聽到吵架 亞東醫院指出,由於及時搶救,傷者的患部在經過手術縫合之後,目前傷勢已無礙,日後泌尿與性功能也不會受影響。但警消在現場沒發現「自宮工具」,根據傷口研判,可能是美工刀之類的利刃。 附近街坊表示,這家人自從搬來後,與鄰居互動僅止於點頭,幾乎沒有聊天對話,連住戶分攤修理公寓對講機及門鎖的費用,面對鄰居登門收取四百多元費用,張妻都直接回應:「家裡沒錢,付不出來!」「他們上個月就吵過了,當時還聽到女方嚷著要拿刀砍老公。」

疑有外遇妻喊離婚 夫怒而自宮

NOW news 2009/06/1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縣一名中年男子因懷疑妻子外遇,11日凌晨兩人爆發口角,妻子氣憤揚言「乾脆我們離婚好啦!」未料男子因此受刺激,突然衝進浴室持利器割腕,接著又切割生殖器官,當場鮮血四濺並痛得大叫,其妻發現趕緊報案,所幸及時送醫縫合。 徵信社 警方調查,切割生殖器自殘的男子張義能(48歲),與妻結婚十多年,兩人育有一名17歲女兒。鄰居表示,夫妻倆感情不太和睦,常因細故爭吵。警方表示,11日晨近一時,張男懷疑妻子紅杏出牆,兩人又爆發口角,大聲爭執場面火爆,張妻氣憤回答「那乾脆我們離婚好啦!」不料張男情緒激動衝進浴室,先持利器割腕,接著脫下褲子,朝自己生殖器官一刀劃下,傷口長近5公分,椎心劇痛令張男痛苦大叫。 醫院指出,由於及時搶救傷者的患部在經過手術縫合之後,目前傷勢已無礙,日後泌尿與性功能也不會受影響。但警消在現場沒發現「自宮工具」,根據傷口分析,可能是美工刀之類的利刃。

三個老婆一條街 無恥淫賊「吃不飽」

中時電子報2009/06/17 蕭承訓/台北報導 「炒飯?哦,我體力沒有哪麼好,不會天天炒,但只要狀況不錯,還是可以」。犯下多起性侵案的淫賊顏永泰聽到警察問他體格好,一餐要吃幾碗飯?居然聽成和女友辦事的「炒飯」,並大吹自己如何專情,絕不劈腿,令警反感。 能言善道的顏嫌,說自己貌似某位男藝人,他被捕後,胡扯自己因為喜歡小孩,但精蟲過少,必須要四處播種,以提高生子機率。 實際上,顏永泰坐享齊人之福,大老婆比他大十二歲,二老婆曾在酒店上班,三老婆是超商店員,加上一名女子昨指控遭顏性侵生子,目前已知有四個女人因他生下小孩,但除大老婆要替小孩報戶口,知道顏的本名,其他人只知他叫「阿文」。 徵信社 其中老大到老三都安排住在土城一條街上的公寓和汽車賓館。上周五,老三要生小孩,顏趕緊送她到醫院,事後住在對街汽車賓館的老婆得知,顏竟編出是好心幫陌生人送醫的故事唬她。 警方表示,「未婚」的顏嫌白天到檳榔攤順手牽羊偷竊,所得拿來支付每月八萬元的賓館包養老婆費用,閒餘時即進行「巡房」,順便用餐。 警方發現,顏嫌犯案時若遇被害人反抗時,除揚言殺害對方全家,並暴力相向,屬於暴力型的性犯罪者,落網後態度更是輕蔑,已向檢察官建請羈押。

2016年6月1日 星期三

妻與上司同染菜花 證明偷歡遭起訴

自由時報 2009/08/19 媒體報導,台北縣蘆洲市一名邱姓男子因發現妻子手機中有與楊姓主管的曖昧簡訊,因而懷疑妻子不忠,憤而提告,並稱自己被妻子感染良性子宮頸尖頭濕疣(俗稱菜花),檢方調查後發現,邱妻與楊確實同時罹患「菜花」,因此將楊依通姦罪嫌起訴。 徵信社 據指出,邱男發現妻子手機中有曖昧簡訊,追問後妻子坦承與楊姓主管有染,並指她被楊感染性病。邱因而對楊提出通姦告訴。 檢方第一次偵查時,邱妻與楊皆否認通姦,檢方不予起訴。邱男不甘心聲請再議,並自稱遭妻子感染「菜花」,要求查閱兩人醫療紀錄;檢方調查後發現,證實邱妻與楊兩人同時期因罹患「菜花」就診,認定兩人通姦,將楊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

查案被誤認抓姦!嫌犯心虛竟吞精液保險套!

NOW news 2009/08/2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真是難為他了…」連檢察官談到這起「吞精案外案」,都尷尬地這樣說。台中檢調最近偵辦一起徵信公司的暴力討債案,沒想到搜索該公司時,卻意外撞見主嫌林姓男子和公司女職員正在床上做愛。當時已經完事的林男以為是老婆來抓姦,趕緊把內有精液的保險套從陰莖拔出,迅速地吞進嘴裡。然而,保險套太大讓林男「有口難言」,也讓在場的檢調人員尷尬不已。 徵信社 根據在場的調查員指出,當初以為林嫌是吞下毒品,所以命令他「吐出來」,結果林嫌竟然「虎毒食子」,吐出剛用過的保險套,上面還沾有精液。調查員只好忍住笑意,向檢察官問說是否要查扣保險套。檢察官表示,跟犯案行為無關,所以不用查扣。 由於台中檢調查出中部一家徵信公司組成討債公司,以未成年少年與黑道份子為主要成員,會對債務人進行撒冥紙與潑汽油等恐嚇行為。檢調經過多日跟監和監聽後,鎖定徵信公司48歲的林姓老闆。 幾天前深夜,檢察官指揮3名調查員及4名警員進行搜索,到了徵信公司後發現一樓辦公室無人,就到二樓。辦案人員發現幾間套房,撞開其中一間套房時,赫然發現林姓主嫌和一名30多歲女職員躺在床上,兩人顯然剛剛「嘿咻」完;女職員一絲不掛、用棉被遮住赤裸的身體。林嫌正披著一件白襯衫還穿著內褲。 調查人員詢問林嫌時,發現林嫌回答問題時口齒不清,而且表情詭異,頗不自然。一名調查員懷疑林嫌可能要把毒品吞入,企圖銷毀證據,於是叫他「吐出來!」。林嫌只好把口中異物吐在自己手上。結果眾人一看全部傻眼,因為他的手中竟是一個沾著精液的保險套。 林嫌說,當時剛剛做完愛,他一聽到門被打開,先是想到妻子派人來「抓猴」,可是保險套還套在陰莖上,情急之下趕緊把保險套往嘴巴裡吞,後來發現根本吞不下去,卡在喉嚨非常難受。後來非常不舒服的林嫌問調查員可不可以去漱個口,調查人員確認他真的是吞到保險套後,也讓他去廁所漱口。 檢察官指出,跟公司女職員做愛的保險套與暴力討債案件無關,通姦罪屬告訴乃論,須由林嫌妻子提告後才能偵辦,所以沒有查扣保險套。

班對熱戀11年 妻竟偷人再殺子夫哀痛

NOW news 2009/09/0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患有憂鬱症的簡姓婦人,因擔心外遇行徑恐東窗事發,日前竟慘忍地狂砍親生兒子51刀,遭檢方求處無期徒刑。如今張家三口中,小男嬰走了、女主人被求處重刑,家中最難過的受害者就是張先生;事發後,張先生不想觸景傷情,已搬離住處,對於太太的婚外情對象,張家說絕對告到底、不可能原諒對方。 位在台北縣板橋的張家,原本一家三口住的五樓現在早已人去樓空,因為不想觸景傷情,張先生已經搬走,只剩父母和大哥住在樓下。為了要平復喪子之痛,張先生選擇了用工作來麻痺自己。 徵信社 濃眉大眼的張先生,和短髮、一臉清秀的張太太早在五專時就是人人稱羨的班對,兩人愛情長跑十年,好不容易結婚了有了愛的結晶,沒想到太太卻開始自殘。原本以為太太是產後憂鬱,張先生小心翼翼的呵護愛妻。 沒想到一切的不正常,原因竟然是張太太劈腿,懷疑小孩可能是外遇的種,甚至對親生兒子狂刺51刀。事後,檢方採集DNA相驗,發現小男嬰就是兩個人的親生骨肉,這樣的轉變讓張家人無法接受,認為是外遇造成這場悲劇,堅持一定要追究到底。 但就算最後檢察官對張太太求處無期徒刑、婚外情對象則依通姦罪起訴求刑6個月,還給張家人一個公道,但對於破碎的張家來說,怎麼樣也無法挽回小男嬰的寶貴生命。(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高華襄、黃淳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