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3日 星期一

《夫妻各有小三小王》 離婚有瑕疵 判破鏡重圓

張女與陳男婚後在中國各自經營事業,卻貌合神離,張女偷吃小王慘遭仙人跳,陳男則嫖妓養小三,陳男無法容忍妻子外遇要求離婚,事後張女發現「舊愛還是最美」,想起離婚當天大伯(當證人)沒到場,由丈夫代簽於法不合,向新竹地院訴請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法官判准。 張女說,去年7月簽署離婚協議書,但那是因她在中國工作遭人設計仙人跳,老公以此要求離婚,她迫於無奈才同意,但她的大伯並未到場,由陳男代簽,離婚協議書僅有另一名證人簽名,不符法定證人簽名要件,她認為離婚無效,訴請法院確認。 徵信社 張女說,2013年老公在中國工作就開始嫖妓,疑有小三,且當地一名男性一直追求她,事後她與對方劃清界線。去年4月她發現老公又與越南妹交往,老公竟當著她的面說要外出嫖妓,隔天回家後就將她趕出家門。同一時間,追求她的中國男子在她公司到處放話,說要讓她身敗名裂。 陳男說,104年4月妻子從中國返台,表示遭中國美男子仙人跳,就他所知,妻子與外遇對象,以男女朋友關係聯絡至少3年以上,也有性關係,曾在北京、天津共同出遊住飯店。 陳男說離婚至今已半年多,張女卻希望復合,但他認為張女外遇又與他人去度蜜月,相信任何一個男人都無法接受。 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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