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任職徵信社多年, 碰過抓姦的案件不計其數, 但是對於其中一個案件到現在仍印象深刻。
委託人陳先生請我們調查他老婆, 透過行蹤調查果然發現有小王, 後來抓了姦, 卻發現一些委託人沒說的事情, 他老婆出軌不僅是因為兩人感營不好, 而且陳先生會打她, 看到有禮貌又衣冠楚楚的陳先生, 真的讓人很難跟家暴聯想在一起。兩人在法庭上攻防, 果然陳太太拿出了幾張醫院的驗傷單與家暴中心和警局的家暴報案單, 法官認為婚姻有瑕疵, 兩人都有責任, 但是一方動輒打罵, 一方則以外遇來逃避, 已無共同經營的心理, 判決兩人離婚, 當然通姦和家暴都要付出相對的代價。
徵信社
雖然抓姦抓到了陳太太, 但是我們全盤了解實際情況後, 非常心疼她, 於是她的家暴案子, 轉由我們委託律師來幫她訴訟, 雖然離了婚, 小王要判賠….但是她也從陳先生那裡拿到了一些財產, 足以當作基本生活費, 開始自己的人生。判定離婚後, 都會看到小王來接送她, 聽說兩人打算搬到花蓮找塊地建民宿, 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抓姦無數的我, 看過太多一時激情碰到抓姦或者訴訟就撇清的外遇關係, 更多的是被捉姦後的男女就分道揚鑣。看著這兩個已經中年的男女, 經歷這些事情仍然互相扶持, 誰說外遇沒有真愛呢? 此刻的我相信他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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