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 星期二

66歲妻出軌 70歲老翁氣到離婚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09.11.16 桃園縣張姓男子中風多年,六十六歲的妻子不安於室,和小十七歲的徐姓男子偷情,他捉姦成功氣得離婚,並以「七十高齡還戴綠帽」向徐求償,獲桃園地院判賠五十萬元。 張姓男子昨天獲悉判賠後沒有喜悅,僅說:「內心很痛苦,這種難堪的事,最好不要讓人知道。」 徵信社 桃園地院調查,張姓男子中風後坐輪椅,無法自由行動,妻子楊姓婦人在丈夫中風後常往外跑,深夜仍不歸。張雖懷疑妻子外遇,但自己沒能力跟蹤捉姦,因此找友人陳姓男子幫忙。 去年十月中旬,陳姓男子跟蹤張妻,看到她和一名男子在大溪鎮一處工寮喝酒、調情,因沒帶蒐證器材而收兵。去年十一月一日,陳帶著錄影機再次跟蹤,見張妻和情郎又到同一地點,立即通知張報警破門,拍下張妻和徐姓男子(四十九歲)穿著單薄的調情畫面。 張姓男子氣妻子年紀一把,還和小她十七歲的「年輕人」鬼混,告兩人通姦,並和妻子離婚,後來撤回對妻子的刑事告訴。 徐姓男子否認和張妻有性行為,但張妻坦承兩人上過床,法院因而判徐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張另向徐求償五十萬元。

她是過來人... 二奶扶正捍衛地位

華視新聞 2009/11/17 對岸公安的新措施,反而讓台灣的大老婆們,舉雙手贊成,我們就找到這一位大老婆,為了丈夫的外遇問題,不斷反擊,還找徵信社跨海徵信,儘管這名大老婆之前,也是小老婆,但她還是要捍衛自己,得來不易的地位。 徵信社 一頭飄逸的長髮,大大的眼睛,深邃的輪廓,她叫張雨。儘管素顏,仍然可以想像十年前她的風采。一進門,打開手裡頭的資料告訴我們,她老公是怎樣發生外遇,裡面的相片,一張張都是自己老公在大陸跟偷情對象上汽車旅館的照片。握著手上的證據張小姐,強忍著眼淚告訴我們,讓老公再去大陸做生意徹底是個錯誤。原來當初張小姐是別人老公的二奶,被藏在大陸,三年經過,好不容易用激烈的抗爭變成了大老婆,為了變成大老婆,張雨無所不用其極,最後她成功了,開開心心嫁到台灣來,沒想到事隔七年,老公再去大陸經商同樣的情況又出現了。只是這次角色對換,她變成被二奶鬥爭的大老婆,做了再多的努力都不能保證老公在大陸經商不會有二奶介入自己的家庭,直到聽到大陸公安局,會把台商在大陸偷情的罪證寄到台灣來,才讓在台灣的張雨稍微可以放心。至少她不會在最後一刻才知道老公有了另外一個她。

董座偷情猝死 女總私移股權 正牌老婆火大告通姦

NOW news 2009/11/2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偷情真的是得不償失!台北一名48歲的女總經理因為在去年和已婚的董事長到飯店偷情,沒料到在發生關係後男方突然猝死,但這名葉姓女總經理卻將公司在大陸的股權將近5、600萬元全都移轉到自己名下,被董事長夫人發現,一氣之下提出通姦、偽造文書告訴,最後以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畫下句點。 燈光美、氣氛佳,到飯店偷情小心得不償失斷送大好前途,一名身材高挑、單身的48歲的葉姓女總經理原本在大陸打拚事業,去年2月初準備回台灣過年,卻和公司陳姓董事長一時意亂情迷,兩人用餐完畢後到飯店開房間,沒料到52歲的陳董可能太興奮,猝死送醫不治。 徵信社 警方前往兩人入住的飯店調查,發現使用過的保險套,檢方驗遺體時,女總經理坦承兩人通姦但未交往,而且是第一次發生性關係。 雖然陳董妻子知道兩人姦情,一時心軟不提告,卻沒想到葉姓女總經理回到大陸後卻冒董事長之名,把大陸工廠5、600萬元的股權轉到自己名下,正牌大老婆到大陸處理遺產才發現股權短少,一氣之下通姦、偽造文書一起告。 雖然葉姓女總經理解釋她在大陸的公司出資2000萬元,董事長猝死後加匯了30萬美金近千萬台幣讓大陸公司繼續營運,轉讓股權只是拿回應得的東西,也相當後悔偷情,一年多來在大陸只能靠著宗教力量撐過,但做錯事是事實,19日法官依妨害家庭及偽造文書罪判刑合併執行4個月可易科罰金20萬元,替這段不堪的婚外情畫下一個句點。

2016年5月30日 星期一

偷情遭偷拍勒索 汽旅疑勾結監理所

TVBS 2010/02/01 有人上汽車旅館偷情,幾天後,竟然在自己的轎車擋風玻璃上,發現夾著被人偷拍的性愛光碟,不久之後,他又接到勒索30萬元的電話,嚇的趕快報警;而警方追查發現,中部地區出現汽車旅館「偷拍勒索集團」,疑似勾結監理所,在汽車旅館裝針孔偷拍,再記下被人車號,交給監理所人員查出車籍資料,送性愛光碟過去,同樣手法,有被害人將近40人。 一名60多歲男子,去年和婚外情女友,到豐原這家汽車旅館偷情,事後他收到一張光碟,內容就是他在旅館房間被偷拍的影片,他不甘心被歹徒勒索,於是報警,警方擴大偵辦,發現被偷拍的人已經將近40人。 徵信社 記者:「你們這個反針孔,你覺得有效嗎?」汽車旅館櫃台小姐:「我們有那個偵測器啊。」記者:「那怎麼還會發生被偷拍這種事?」汽車旅館櫃台小姐:「那可能是機型比較老舊。」 警方查出,嫌犯可以任意在汽車旅館房間內,安裝針孔攝影機,懷疑和旅館人員勾結,內神通外鬼,提供被害人車號,嫌犯再拿著偷拍光碟,向當事人勒索30萬元,因此不排除有監理站人員或是警察,配合查汽車車主資料,外洩給偷拍嫌犯,用來恐嚇取財。 警方:「警方是不是有人幫他查資料?那個東西在驗車的時候,也會有資料。」 警方事後抓到一名運送光碟的計程車司機,但他表示,不知道誰是主謀,現在除了要追出這名設計偷拍者外,還要查究竟是哪個公務員,把車籍資料洩露給嫌犯。

壹週刊拍到我老婆外遇 法官:不算!

中時電子報 2010-02-02 媒體狗仔隊向來被民眾切齒痛恨,但日前男子陳天聰向法院訴請離婚時,竟拿著壹週刊拍攝到他妻子與人「親密交往」的畫面,當作妻子有外遇的「證據」。不過,最高法院卻駁回了他的上訴,認為報導無法證明兩人有違反婚姻關係的行為。 徵信社 四年多前的2005年12月,第236期壹週刊狗仔跟拍前台北教育大學校長莊淇銘,以圖文並茂的方式報導莊淇銘與女性友人吳彬滋疑似有逾越朋友關係的曖昧交往,吳彬滋的先生陳天聰認出妻子就是報導中的「女性密友」,且進一步發現吳彬滋在兩個月內,密集與莊淇銘電話通話達106次之多,並根據妻子與許多友人的通話內容研判,認為吳彬滋與莊淇銘確有曖昧情誼,遂訴請離婚,要求獲得兩個孩子的監護權。 然而,高院卻認為,雖然有週刊的圖文報導,但由於吳彬滋是莊淇銘的秘書,後來也是莊淇銘的研究助理與學生,兩人經常有聯繫應屬正常,照片又是在公共場所拍攝,不能就此認定兩人有不正當關係,而由於陳天聰無法提出更進一步的外遇證據,所以最高法院維持高院原判,判決陳天聰離婚官司敗訴確定。

弟冒名辦卡刷爆 名中醫被妻誤會搞外遇

NOW news 2010/02/0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醫名醫陳必誠目前忙著打官司,他控告的對象除了兩間銀行,還有自己的親弟弟。陳必誠在醫學院當系主任時,找了失業的弟弟當助理,沒想到弟弟竟然偷他的證件辦卡,盜刷2百多萬,由於他和弟弟的長相明顯不同,銀行卻沒認出人就隨便發卡,陳必誠因此告上法院,向弟弟和發卡銀行求償80萬元。 徵信社 陳必誠在中部知名度頗高,6年前他在醫學院當系主任,好心找失業的弟弟當助理,但卻「養老鼠咬布袋」(台語),弟弟竟然偷他的證件辦卡,還盜刷2百多萬。陳必誠表示,「我是嚇一跳,我是從來不用信用卡的,這輩子沒用過信用卡,那銀行還跟我太太說,你要了解一下是不是有別的事情,差點還造成我們夫妻吵架。」 不滿銀行沒仔細審核就發卡給弟弟陳明治,造成他信用受損,甚至還一度被太太誤會搞外遇。兄弟倆照片拿來比對,不用仔細看就可以分辨出兩人長相「差很大」。陳必誠說,「第一個,我們胖瘦不一樣,差很多,他還有近視戴眼鏡,我沒有近視;再加上他左下方有一顆很明顯的痣,大概有5公分長,還有毛。」 陳明治被依偽造文書判刑6個月,但法官認為,陳必誠沒有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原本求償80萬的兩間銀行,法院判賠只需要賠陳必誠2萬元。(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洪杰民)

2016年5月27日 星期五

運將「慢駛」 被偷腥男揍慘

自由時報 2010/07/21〔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 經營檳榔攤生意的劉姓已婚男,在外幽會女友錯過返家開店時間,又怕老婆發現追問,反將怒氣發在搭載他的計程車司機,不僅藉口開太慢,要求給付精神賠償,還找來3名友人圍毆,運將心生畏懼交付現金、手機,警方獲報循線逮捕劉嫌等4人。 幽會錯過開店時間 徵信社 運將獲悉破案直呼,「自己歪哥,還牽拖別人,我倒楣遇上這檔『衰』事」,一定要去廟裡拜拜,去去穢氣,他指證歷歷,直指「這個壞人恐嚇我賠償,還找人打我」,劉嫌則否認行搶打人及要求賠償,堅稱「是運將覺得對不起我,主動掏錢給我的」。 警方調查,體重重達150公斤的31歲劉嫌,目前在台北縣板橋市國慶路經營檳榔攤,平日和太太輪流顧攤,劉嫌「得空」發展出一段婚外情。 要運將趕路防洩底 警方說,12日,劉嫌到新店市對方家中幽會,一夜激情讓劉某忘了時間,清晨6時許,一覺驚醒發現,開店時間將錯過,擔心太太早一步到檳榔攤,發現他還沒開店,可能讓婚外情曝光,火速以電話叫計程車回家。 運將不從撂人圍毆 心急如焚的劉某,沿途不斷要求司機加速,運將顧及安全,一路行駛正常速度,車行至台北市萬華區東園街時,劉某眼看時間來不及了,轉而怪罪運將開太慢,要求運將必須賠償損失,兩人在車上爆發爭執。 劉嫌隨即以手機電召黃姓、丁姓及黃姓少年到場助陣,4人聯手圍毆被害運將,害怕的運將只好交出身上4500元現金及手機,沒想到,劉嫌甚至一併取走車上的750元銅板後,才放他離去。 被害運將向台北市警萬華分局報案,警方根據計程車電話叫車紀錄,循線找到劉嫌及3名同夥,訊後分依恐嚇取財及傷害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及少年法庭偵辦。

男模偷情遭 公主女友捉姦在床

香港文匯網 2010-07-21 【文匯網訊】據英國媒體7月14日報道,一位沙特公主的前名模男友出手攻擊公主以及她的司機,結果被英國警方拘捕和起訴,目前這起案件正在庭審過程中。 報道稱,這名名模被拋棄的原因是因為被公主女友逮到他跟兩名女人在床上「廝混」,「黃金夢」破滅的他惱羞成怒大打出手。 泰國偶遇界名模攀上公主 徵信社 據報道,這名來自瑞典的著名男模叫做帕特裡克·裡伯薩埃特。現年30歲的他之前曾為多個世界名牌代言,其中包括迪奧,阿瑪尼以及CK等等。 穿著白色襯衣出現在法庭上的帕特裡克表示,他和沙特阿拉伯公主沙拉·阿毛迪在泰國偶然相遇,之後他們成為戀人關係。 帕特裡克沒有想到的是,這次戀情似乎給他帶來了一個鋪滿黃金的未來。因為生性浪蕩的帕特裡克甚至沒有固定住所。 姦情暴露公主攤牌決定分手 更讓帕特裡克沒有想到的是,他的濫情讓「挖到金礦」的自己走到了盡頭,甚至還背上了官司。 根據法庭上的原告證詞,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9月的一個週六。沙拉公主此前發現帕特裡克在她倫敦的寓所裡與兩個情人約會,憤怒的沙拉決定與他分手。 當晚,司機托克特裡安開著勞斯萊斯載著他們倆去吃晚餐,之後又一起流連於多個夜店。第二天凌晨,司機載他們返回住所。公主這時向帕特裡克攤牌,並坦白不能選他作為終身伴侶。 獸性發作司機護公主受重傷 司機托克特裡安知道公主做出分手決定,在泊好車後上樓也加入談話。 經過一番爭吵後的公主累極而睡,而知道無望挽回的帕特裡克突然凶性大發,企圖撲向公主。托克特裡安見狀上前制止,跟帕特裡克糾纏。 帕特裡克惱羞成怒,轉而攻擊這名司機,他用打碎的玻璃酒杯向他臉上猛刺6下,然後用手死死掐住他的脖子,直到受害者打到他的眼睛才停手。 帕特裡克的暴力導致托克特裡安受到人身傷害,而在爭鬥的過程中,沙拉·阿毛迪公主也受傷。 極力否認稱只不過是自衛 但是帕特裡克在法庭上矢口否認這些罪名,稱是托克特裡安主動攻擊他,自己只不過是正當防衛。 帕特裡克還告訴警方,他當時喝得大醉,還服用了致幻劑,感覺自己有10個人那麼強大的力量,那是一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較量。 「他有暴力傾向,還羨慕虛榮,」有檢舉人這樣評價帕特裡克,「此外他還是一個騙子。」檢舉人馬丁·懷特豪斯則表示,這起案件完全顛覆了人們對豪門生活田園詩般的幻想,跟雜誌中描述的完全不一樣。懷特豪斯還說,這讓大家看到充滿酒精、毒品和暴力的黑暗一面。

妻與乾弟汽旅裸睡 夫糾眾抓姦變全武行

NOW news 2010/07/21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黃姓男子懷疑妻子出軌,去年11月與朋友到台東一間汽車旅館抓姦,當場發現妻子與她的乾弟蔡姓男子衣衫不整同床共枕,強拍2人裸照後雙方大打出手,各自掛彩;事後黃男告妻子與蔡男妨害家庭,雙方並互控傷害。 徵信社 檢方調查指出,台南市黃姓男子去年11月間會同5名友人抓姦,以千斤頂撬開房間鐵捲門後,發現妻子鄭女與蔡男衣衫不整同睡一床,立即取走2人衣物,並錄影拍照存證,黃男友人還出言恐嚇,雙方爆發肢體衝突,事後黃男控訴2人妨害家庭,黃男被2人控告傷害,他也回控對方傷害。 鄭女、蔡男應訊時坦承同處一室、衣衫不整,但否認發生性行為;檢方查扣現場使用過的衛生紙,鑑定後並沒有發現精液反應。檢方認為,蔡男與已婚的鄭女裸身共處一室,雖有違道德,但並沒足夠證據證明2人通姦,因此不起訴。 另外,雙方互告傷害罪成立,黃男與其友人並涉及強制、侵入住居、恐嚇等罪嫌遭起訴。

2016年5月26日 星期四

騙妻結紮14年 偷生女兒已7歲

自由時報 2010/06/23〔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 被老婆押進手術房結紮後,老公還能「偷生」?原來老公「臨床叫卡」,演出一場瞞了14年的大騙局! 夫在結紮手術前喊卡 台中市婦人「阿惠」(化名)因擔心丈夫出軌「偷生」,16年前「押」著老公去醫院結紮,沒想到2年前卻發現老公不但在外頭有情婦,還生了已7歲的女兒(現已9歲),她除告2人通姦,還告醫院結紮手術失敗,要求賠償象徵性的1元。 徵信社 法官審理時,醫院提出一份其丈夫簽署的「停止手術」切結書,表示當事人在手術房進行手術時,要求停止手術。 阿惠在法庭上,得知自己被丈夫欺騙了14年,當場痛哭失聲,法官審理後判阿惠敗訴;阿惠擦乾眼淚說,拿到這份切結書之後,就有證據證明丈夫當時欺騙她,絕對要提告,為自己討公道。 阿惠泣訴,她和丈夫結婚30多年,生下2女1男,但在83年她懷疑丈夫有外遇,唯恐會留下情種而來「分財產」,就強押丈夫到台中市一家醫院進行男性結紮手術,她親自在手術室外等候。 阿惠說,手術完成之後,醫師還慎重叮嚀,強調結紮後一個月以內不能發生性行為,否則仍有懷孕的可能,她心想終於了卻心頭大患,想不到竟是一場醫師配合丈夫演出騙局。 發現女孩考卷 揭穿騙局 阿惠說,丈夫不但沒結紮,還與李女藕斷絲連,2001年時產下一女,直到2008年間,她在丈夫的座車發現了幾張小女孩的考卷,逼問丈夫緣由,他才坦承此事。而阿惠也到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控告丈夫與李姓女子涉嫌妨礙婚姻,目前2人都被判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 夫與情婦都被判2月 在判決確定後,阿惠認為是醫師結紮失敗,才會導致丈夫在外面「偷生子」的結果,造成她的損害,因此向台中地院提損害賠償訴訟,要求醫院賠償1元。

狂戀情婦 英部長甩了糟糠妻

【聯合報╱編譯王麗娟╱報導】 2010.06.21 在媒體逼問下坦承婚外情的英國能源部長胡尼,19日宣布將與結縭26年的妻子離異,與情婦在一起。這是聯合政府3周來,第二度有閣員被踢爆性醜聞。之前,與胡尼同屬自民黨的財政部第一副大臣勞斯被爆料騙取外宿津貼給予「男伴」。 徵信社 勞斯因為以公家的外宿津貼付「租金」給「男伴」的醜聞,於5月辭職下台。目前胡尼仍無異動跡象,但是聯合政府的消息人士指出,定會有人要求胡尼辭官。 英國每日郵報報導,55歲的胡尼與44歲的外遇對象,媒體顧問卡莉•特里明根在胡尼於漢普郡選區的住處,陳倉暗渡已1年多。兩人應是從2009年5月,特里明根加入胡尼陣營,協助胡尼競選自民黨黨魁時開始產生情愫。胡尼最後敗在黨魁克雷格手中。 18日,特里明根過44歲生日,兩人被媒體看見搭火車前往胡尼漢普郡選區的住處。共度一晚後,19日上午兩人先後離開住處後前往車站。 胡尼19日發表聲明說:「我與特里明根的感情是認真的,我正尋求與妻子離婚中。」胡尼的妻子57歲的維琪•普萊斯為高級公務員,在胡尼向媒體坦白前,她並不知胡尼外遇。

老公留下淫照 老婆通姦告輸

自由時報 2010-06-24〔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 婦人看見詹姓丈夫從蔡姓情婦住處睡眼惺忪出門、還熱情接送蔡婦,當面質問丈夫,詹某坦承外遇,詹妻在丈夫手機內並發現蔡婦在床上穿脫衣服的影片,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法官發現手機照片係偷拍而來,侵害蔡女隱私權,此部分沒有證據能力,不足以證明蔡婦有通姦行為,判決無罪。 徵信社 老公偷拍情婦 法官指不能當證據 判決書指出,詹妻是於98年9月在丈夫手機內發現蔡女在床上穿脫衣服的影片,詹某2也坦承外遇,據此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不過影片是詹某放在床頭櫃偷拍取得,不具證據能力。 詹妻供稱,曾在丈夫手機裡看到「我好想你」、「我愛你」的簡訊,她還看到丈夫接送蔡女、以及從蔡女住處出門、一副才剛睡醒的模樣。 法官認為,光憑這些證據不足以證明兩人有通姦行為,也沒有保險套、衛生紙及其他錄影光碟客觀跡證可資證明兩人曾上床,判決蔡婦無罪。

2016年5月25日 星期三

性愛光碟脅出軌人妻 情夫判刑

中央社 2010/08/25 (中央社記者吳沛綺、賴又嘉台北25日電)鄭姓男子與已婚的許姓女子發生婚外情,因不滿許女提分手,以2人性愛光碟向許女勒索。台北地方法院以2項恐嚇罪,合併判刑鄭男9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徵信社 根據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鄭姓男子去年2月與已婚許姓女子交往後,雙方發生關係。鄭男因急需用錢,去年4月間傳簡訊給許女,謊稱已將2人性愛過程錄下,向許女勒索。許女因懼婚外情曝光,到銀行領1萬元交給鄭男,鄭則將空白光碟寄給許女。 許姓女子事後原諒鄭姓男子,2人又恢復交往。去年5月間,2人發生性行為後,許姓女子想斷絕不正常的男女關係,提出分手要求,鄭男竟揚言公開2人關係,向許女勒索20萬元,並發送多封簡訊恐嚇許女「人或財選擇一種」,許女心生恐懼,向先生坦白後報警處理。 鄭男與許女通姦的部分,遭法院判刑3月定讞。恐嚇的部分,雖然鄭男辯稱是用性愛光碟向女方借錢,沒有恐嚇之意,但不被法官採信,仍認定他有恐嚇行為,以2個恐嚇罪判鄭男9個月,得易科罰金。

車震留門縫 偷情被逮

自由時報 2010/08/26〔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 54歲朱女與黃某婚外情,今年3月開貨車到北市迎風河濱公園,車門沒全關,留有一小縫,黃妻帶人捉姦,透過縫隙看到兩人上演限制級動作,憤而持兩人沒穿褲子的畫面提告,台北地院認為通姦犯行明確,判兩被告各徒刑4月,均可易科罰金12萬元。 徵信社 朱女強調,兩人沒有姦情,當時兩人是在車內唱歌,黃某累了到後座休息,她怕冷才陪在旁邊,沒想到黃太太帶人衝進來,強行把她褲子脫下來,錄影存證,還質疑錄影畫面遭剪接,且現場未採到男方體液。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雙方原本和解,後來反悔,依據錄影內容,兩人確有發生性行為。

內衣扣錯位置被疑外遇 婦遭毒打6小時

NOW news 2010/08/29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吉林省一名劉姓女子因為內衣扣錯了位置,竟被丈夫懷疑「偷人」,毆打長達6小時之久,警方公佈劉女的驗傷報告,她的老公吳男也投案自首。 31歲的劉女10年前和年長她3歲的吳男結婚,並育有一個女兒,劉女在一家汽車修理廠上班,吳男則在家務農。7月13日一早,劉女上完夜班回家睡覺,中午起來準備陪老公去醫院看病,就在她更衣時,吳男「驚見」內衣有異狀。 徵信社 劉女表示,當時她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吳男就對她飽以老拳,還質問,「妳是不是在外面跟別人了?」劉女解釋,她只是內衣扣錯了,更離譜的是,當天還是吳男幫她扣的,「是他自己忘記了。」 但吳男就是不聽老婆的解釋,「逼著我說有人,不承認就一直打!」劉女說,她被毆打了將近6個小時,不但用拳頭,還用錘子打腦袋,又用螺絲刀和尖刀扎腿和手,更用菸頭燙傷腹部,甚至在臥室打暈後,又拖到儲藏室再打。 之後,吳男把劉女沾了血的上衣燒毀,再打電話給妹妹,接雙親到舅舅家。同日晚上7點多,劉女被婆家的人送到醫院,不到24小時因發燒轉院。驗傷結果顯示,劉女頭部腫脹,頭皮下血腫,左右肩、背部和下肢多處軟組織損傷,幸而沒有生命危險。 直到7月15日,吳男在電話中哭訴,向劉女表示非常後悔,希望得到原諒。但劉女態度堅決,表示不可能原諒,要好離好散,「要是再發生這事,我會被打死的!」 法醫鑒定,劉女的傷勢構成9級傷殘,吳男已被警方拘留,劉女的母親表示,他們除了要幫女兒儘快離婚之外,也希望吳男能受到法律制裁。

2016年5月24日 星期二

老公劈腿 妻交網友 准離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市西區報導】 2011.01.03 林姓婦人不滿丈夫經營賭場、吸毒、嫖妓、結交女友,還懷疑她紅杏出牆,訴請離婚,楊姓男子也稱妻子與男網友過從甚密,曾在家裡發現妻子致贈男網友的刮鬍刀,法官認為兩人對婚姻破綻均有過失責任,歸責程度相同,昨判決准予離婚。 徵信社 林姓婦人說,她與丈夫楊姓男子結婚7年,育有1子,丈夫有強烈的控制慾,為掌握她的生活,在家裡安裝竊聽器、監視器,屢屢無端羞辱或毆打她,不容她與朋友、網友交往,並構陷她與朋友有不正常關係,一發現她的電腦出現男人的照片,即質疑她「討客兄」。 林婦又說,丈夫參與經與賭博,生活不正常,經常晝伏夜出;又染上毒癮,經常神智不清、疑神疑鬼,還毫無顧忌,故意在她面前吸食安非他命,藉故毆打她。 今年3月初,林婦受不了丈夫的無理取鬧,帶著兒子外出旅遊過夜,沒想到丈夫竟以密集簡訊侮辱她,內容是「一對奸夫淫婦聯手對付我」、「我不能忍受奸夫玩我老婆,老婆還保護奸夫」等語,氣得林婦訴請離婚。 楊姓男子否認經營賭場,辯稱他曾打麻將被警查獲,全是林婦憑空捏造,也沒染上毒癮,雖曾因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被判刑5個月,但他已知悔悟,完全遠離毒品。 楊姓男子並稱妻子紅杏出牆,曾在家裡發現妻子致贈男網友的刮鬍刀,並在網路聊天室發現妻子購買刮鬍刀送對方,妻子還上網說「你喜歡那一個,四刀頭的好一點,親愛的---你該睡了。」 楊又說妻子與男網友外出約會,對方上網稱「今天噴鼻血了」,妻子回稱「為什麼噴鼻血呢?」對方說「妳太辣了」,妻子竟回說「屁,少來,你看了什麼呢?」還在出庭稱呼男網友「親愛的」。 法官查出,楊姓男子婚後與他人發生性行為,違反夫妻忠誠義務,造成林婦精神上的痛苦,破壞婚姻生活;而林婦與男網友交往、出遊,與異性過從甚密,也傷及兩造婚姻,兩人均屬有責,因此判決准予離婚。

外配外遇 陪睡毀約挨告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11.01.01 嫁來台灣的鄭姓越南女子和徐姓男同事偷情,她想安排妹妹來台,和徐訂下「讓妹妹假結婚來台、我每月陪睡二到三次」的性愛契約,後因姦情被丈夫發現,她片面終止契約,徐感覺被騙,氣得跑去自首,結果徐和鄭姓姊妹都被判刑。 桃園地院調查,鄭姓越南女子(卅一歲)八年前嫁來台灣,到電子公司工作認識徐姓男同事(廿九歲),九十五年間兩人發展出姊弟戀,多次赴賓館幽會。 徵信社 發生婚外情一年多後,鄭女想安排廿四歲的妹妹來台賺錢,改善老家生活,央求徐姓男同事幫忙,為了「報答」對方,她和徐訂下性愛契約,許諾只要徐到越南和妹妹假結婚、讓妹妹來台,她每月和徐上床二到三次做為回報,獲徐同意。 二人敲定性愛契約後,徐姓男子九十七年四月赴越南迎娶鄭女胞妹,為她申辦戶籍和來台簽證,五月間鄭女胞妹來台,和姊姊同住,未和假丈夫圓房,而鄭女也爽快履行性愛契約,每月二到三次和徐姓男同事到賓館開房間。 二人的性愛契約維持了一年多,九十八年底,鄭女丈夫懷疑妻子和徐有姦情,控告兩人,且不斷找徐要求「給個交代」,鄭女也因外遇被發現,漸漸和徐疏遠,並片面終止性愛契約,不再提供性服務,徐覺得受騙還得吃官司,向警方自首假結婚,他和鄭女通姦部分先被各判四個月徒刑。 法院審理假結婚案時,鄭女和胞妹都否認假結婚;不過,法官查出鄭女胞妹來台後未曾和徐姓男子同住、鄭女妹妹還是處女,徐的母親也說沒見過她,加上鄭女胞妹對「丈夫」的生活習性不了解,也不知道徐的鞋子尺寸等,法官認定是假結婚,昨依偽造文書判徐姓男子三個月、鄭女和妹妹各八個月徒刑。

出軌人妻控訴 小「碩士」布局色誘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2011.01.03 根據「光明日報」報導,新加坡一名四十多歲的人妻,在交友網站認識一名小她十一歲,自稱有碩士學歷的已婚男子,兩人上床數次後,婦人對自己行為感到良心不安,後來回想事發經過,覺得這是「碩士男」佈下的套圈,引誘她出軌、掉入情色陷阱,憤而報警。 婦人表示因為她的手機號碼被人公布在交友網上,屢屢接到騷擾電話共四十餘通,為了想找出騷擾她的人,才會加入交友網站成為會員。 徵信社 和「碩士男」網上認識月餘後,「碩士男」開始約她外出,婦人經不起「碩士男」的積極邀約,而同意和「碩士男」出外喝茶。首次約會當日,「碩士男」頻頻更換見面地點,最後相約在一間無人空屋內。婦人說「碩士男」一進屋,就走進房間脫光只剩一條內褲,婦人難忍對方的熱情挑逗,在半推半就下被「碩士男」拉進房間上了床。之後,兩人又在同地點相約了四次,每次都發生性關係。 婦人自稱和丈夫相識二十三年,一直是個稱職的人妻及母親,對自己難抗誘惑而出軌感到慚愧。事後回想起,在認識「碩士男」後,騷擾電話就不再出現,她懷疑該名「碩士男」是騷擾電話的幕後藏鏡人。 婦人也透露,「碩士男」聲稱已失業一年,還向她要錢。婦人覺得自己被佔了便宜還倒貼,感覺連妓女都不如!決定報警揭發「碩士男」真面目,防止其他婦女上當受騙。

2016年5月23日 星期一

外遇女救婚姻 誣告情夫判刑

自由時報 2010/11/25〔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 桃園縣40歲已婚王姓婦人進修大學在職班,與同學劉男日久生情發生性關係,因電子情書被丈夫發現,婚姻亮紅燈,王女為了保住家庭,翻臉控告劉男性侵害,檢察官調查發現是婚外情,依誣告罪將王女起訴,桃園地院昨天將她判處6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進修出軌 戀上同學 徵信社 判決指出,王女風姿綽約,94年間到萬能科技大學就讀在職班,結識47歲劉姓男子,兩人因相談投機,後來相約喝咖啡,日久生情結伴出遊,又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開始了婚外情。 電郵曝姦情 婚姻危 兩人除了上課、約會外,屢屢用電子郵件傳情,96年間王女的丈夫發現妻子的電子情書,內容煽情火辣,開始暗中蒐證,發現妻子與劉男的關係非比尋常,雙方為此爭吵、冷戰,婚姻岌岌可危;97年間王女與丈夫吵到準備離婚,她為了挽回家庭,向警方指控劉男以研究功課為由,將她誘往汽車旅館強脫衣物性侵害得逞,再以要將兩人的肉體關係公開給同學和她的丈夫,逼迫她持續交往。 反咬情郎性侵 判6月 全案經警方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調查時劉男表示雙方你情我願,檢察官於是傳喚相關證人,發現王女與劉男多次約會,在校園中屢有親暱之舉,加上王女無法通過測謊,將劉男以不起訴處分,另依誣告罪起訴王女。

妻承認外遇 卻畫錯情夫「那話兒」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2010.11.24 台南市已婚黃姓女子與楊姓男同事發生婚外情,丈夫不甘戴綠帽,以離婚要脅黃女出面指控楊姓男子,並繪製性器官特徵,做為丈夫控告對方妨害家庭的證據;但經過比對,特徵不吻合,台南高分院判決楊姓男子無罪。 黃姓女子九十六年間與楊姓同事發生婚外情,這樁辦公室緋聞不久即傳開,連公司老闆也風聞,同事間議論紛紛,楊姓男子不久即辦離職。 黃女同情對方因她丟了工作,向丈夫的同事借錢,供楊姓男子花用,被丈夫知道,懷疑妻子與楊姓男子有染;黃姓女子表示僅是幫同事的忙,兩人並無曖昧,但丈夫不相信。 徵信社 黃女的丈夫連續一個月每天不斷追問,連睡覺也把妻子叫起來問,黃女受不了日夜疲勞轟炸,終承認與楊姓男子交往,對方還吻了她。黃女的丈夫不相信兩人只有親吻,認為一定有性行為,黃女最後坦承確有超友誼關係。 黃女丈夫要求離婚,黃女擔心婚姻毀了失去家庭,同意蒐集婚外情證據,配合丈夫控告楊姓男子妨害家庭。 為了證明楊姓男子與自己有發生性關係,黃女繪圖描述對方性器官特徵,包括有割包皮、陰毛稀疏白細等;楊姓男子承認與黃女上過賓館,但否認發生性行為。 檢察官特別做特徵比對,發現楊姓男子未割過包皮,陰毛也沒有稀疏白細,與黃女的繪圖不符。 黃女並配合丈夫打電話楊姓男子,佯裝調情,法院勘驗黃女丈夫提出的錄音資料,發現黃女雖一再提起兩人上賓館發生關係,但楊姓男子在電話那端始終沒有說到兩人有發生性行為。 法官追問下,黃女終鬆口,表示因受不了丈夫日夜訊問折磨,才坦承和楊姓男子發生性關係。法官認為,黃女可能是為了保住婚姻,才這麼說,由於證據顯示她與楊男只是兩人曖昧不明的男女關係,無法確認有姦淫行為,駁回黃女丈夫的上訴並無罪確定。

妻子上央視揭發富豪丈夫包情婦 反被控多次出軌

NOW news 2010/11/29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10月15日,大陸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節目播出《二百米外的真相》,在廣州市花都區獅嶺鎮掀起了軒然大波。節目牽扯到的是該鎮著名的千萬富翁夫婦鄒氏一家。節目中,妻子賴雪連講述丈夫鄒志堅在外包養情婦12年,東窗事發後雖然表示願意淨身出戶,卻又聲稱有近2000萬元的債款要求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事隔兩個多月後,鄒志堅在網路發表長文,表示造成雙方婚姻破滅的原因並不是他在外面包養了情婦,而是賴雪連從2003年開始就在外屢屢有外遇所致。夫妻二人到底誰在說謊?到今年為止,鄒志堅和賴雪連結婚已經有了16年。16年來,夫妻倆從無到有,共同賺下了千萬家產,生活一度幸福美滿。對此,兩人都沒有否認。只是,這最近10年來的事情,在兩人嘴中卻截然相反。 大洋網-廣州日報報導,在《二百米外的真相》中,賴雪連大致是這樣說的:是自己父兄借錢給鄒志堅做生意,並最終賺下千萬家產,鄒志堅卻開始在外花天酒地,並包養起了情婦。丈夫已經背著她與另外一個女人共同生活了12年,兩人不僅舉行了婚禮,還生有一個4歲的女孩。甚至他們安置的新家,距離自己的家竟然只有200米遠。 徵信社 殘酷的200米,讓賴雪連徹底醒悟了過來,並因此與鄒志堅發生了激烈的衝突,乃至於遭到毆打。而鄒志堅也隨後在2009年8月3日向花都法院提出了離婚訴訟。鄒志堅說,他公佈這樣的真相,是「不顧一個男人的尊嚴」他說,夫妻雙方從無到有賺下千萬家產,起步資金是在鄒志堅老父親的支持下,一步步攢下來,並在哥哥的幫助下,一步步發展起來的。 但是,隨著家庭財富的增加,鄒志堅卻慢慢發現賴雪連有了些異常。終於在2002年的冬至夜,鄒志堅看到賴雪連連團圓飯都不吃完,就匆匆出去。結果,當他於晚上11時趕到歌舞廳後,卻發現賴雪連正與一名男子摟抱在一起卿卿我我。雖然當時鄒志堅因為人多,隱忍了下來,但回家後依然與賴雪連發生爭執,並打了她一個耳光,不過也沒有再深究。 此後,瞭解妻子與梁姓男子的交往詳情後,鄒志堅立即拿起菜刀,要跟梁某來個了斷。賴雪連見狀,苦苦哀求並指天發誓,當著鄒志堅的面寫了一份保證書,保證以後不亂搞男女關係。鄒志堅選擇原諒賴雪連。鄒志堅說,賴雪連現在又有了情人。鄒志堅托人在網上發帖後,記者分別聯繫上夫妻二人予以採訪。採訪中,兩人對對方的說法一概予以否認。 這訴訟一起,奇怪的事情卻接連發生了。首先,在當地法院根據賴雪連提出的訴訟保全申請,查封了鄒志堅名下5個商鋪、3套住房總計約1200萬元財產後,鄒志堅突然提出了撤訴,理由是婚姻仍然還有挽回的餘地。 當2010年年初賴雪連提出離婚訟訴,請求判令兒子的撫養權歸自己,並且平分夫妻共有財產後,鄒志堅卻大方地在法庭上表示,願意讓出夫妻共有財產「淨身出戶」,卻同時向法院表示資不抵債,提出了總計達2000多萬元的債務,並表示上述為夫妻共同債務。最終,法院一審判決,准予二人離婚,兒子的撫養權、鄒志堅名下的所有財產全部歸賴雪連。至於債務,法院部分存疑,最後認定賴雪連需償還借款合計163.5萬元。 故事播出後,鄒志堅立即感受到了壓力。他說,自己的老母親不願意出門,生意也無法繼續。部分債主更質疑他們是否在假離婚以躲避債務,一個個找上門。 鄒志堅表示,我在2003年發現她(有外遇)以後,與她說的二奶、當時在門店工作的畢某的確走了一段時間。但現在,畢某已與別人結婚。他說,「如果我要轉移資產,車子是最好轉移的。如果我有心,為什麼到現在一個沒有轉移呢?至於債務,我們是2001年開始做的。你去皮革城問問,哪個皮革行沒欠個一千多萬的。前後提交的債務不同,是因為要做生意,不想別人知道我們夫妻的事情。 鄒志堅又說,從2008年12月開始,她一走就是一年,走的時候把資金、欠條、借據等全部帶走了。當時考慮到兒子,我是想她回來的,重歸於好的,但她不肯回來。起初還有迴旋餘地,但到2009年6月底,由於生意資金吃不消,我和她商量將門店拿出去抵押,說可以貸款500萬,她突然就不肯了,說要給她300萬。 賴雪連則說,文章我大致看了一下,我瞭解他的性格,他是想報復我,但都是無中生有的。1997年我就下來了(從老家來到獅嶺),當時孩子才1歲多,我每天都要餵奶,還要工作,我怎麼去(外遇)呢?這個保證書是我寫的,但是是他逼我打我寫的,內容都是他教我寫。我說我是清白的,不會寫。他就說,你和那個男的肯定有關係,如果你不寫,明天開始就不要來上班,不用坐在這裏,我要跟你離婚。 賴雪連:那天剛好是他和二奶畢某搬遷入夥的那一天。頭一天晚上,我還在他手機上發現一條短信,是他一位女同學發給他,讓他去開房的。所以,當天我就跟他說,你外面那麼多女人,你這樣對不起我。以前你去澳門賭博,玩那些女人,現在連同學都不放過,聽說你還有個二奶。賴雪連還說,獅嶺都知道他叫「奸人堅」,出了名的狡猾。

2016年5月20日 星期五

元配騙稱「我成全」 「小三」上當供姦情

聯合新聞網 2011/03/24 新北市已婚的蘇姓男子,與同公司陳姓女主管發生婚外情,陳女並生下一對兒女;蘇妻知道丈夫有「小三」(第三者),便與陳女聯絡,並對陳女說「我從來沒有恨過妳,只想知道真相」、「我二話不說成全妳」;陳女信以為真,把她和蘇的姦情一五一十講出來,以為已獲「大老婆」諒解,還帶著與蘇生的女兒,到蘇的親戚家拜年。 蘇妻看到小三竟公然「侵門踏戶」,憤而控告丈夫和陳女妨害家庭,開庭時蘇和陳女都說,他們以為蘇妻都知道兩人的事並原諒他們,才繼續往來;但蘇妻說,她內心遭受重創,從未原諒,她是為了誘使陳女說出實情,才故意向陳女說要「成全你們」。檢方起訴蘇和陳女,法官原本昨天要宣判,但蘇妻又遞狀撤告。 徵信社 據查,在一家貿易公司上班的蘇姓男子(卅五歲)和同公司的陳姓(廿八歲)女主管五年前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但蘇「劈腿」,和陳女交往期間,暗中與昔日國小蕭姓女同學交往,蘇為了給蕭女交代而「奉子成婚」;婚後沒多久,蘇妻生下兒子。 但蘇婚後仍和陳女交往,前年二月初,陳女生下蘇的女兒;前年七月,陳女再度懷了蘇的兒子。 蘇妻發現丈夫常和陳女聯絡,懷疑兩人有染,但丈夫否認;蘇妻為逮丈夫有「小三」的事證,去年初和陳女聯絡,告訴陳女: 「我從來沒有恨過妳,我只想知道真相」「我二話不說成全妳」等。 陳女以為蘇妻會諒解,於是向蘇妻承認自己是「小三」,但蘇妻未立即提告。 去年農曆春節,懷了兒子的陳女,挺著大肚子,帶著和蘇生的一歲女兒,到蘇的阿姨家拜年,沒想到被蘇妻撞見。蘇妻看到「小三」挺著肚子、帶著私生女「侵門踏戶」,雙方激烈爭吵,蘇妻怒控陳女和丈夫妨害家庭。

妻發現慾照 台商封口費賴不掉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11.03.29 桃園縣黃姓男子在大陸包二奶,電腦中親密慾照被妻子發現,妻子帶著律師跨海抓姦;黃擔心張揚開後會破壞客戶對他觀感,影響生意,下跪向妻求情並承諾給二百萬元封口。但黃事後翻臉不認帳,法官昨天判他敗訴。 徵信社 桃園地院調查,黃姓男子多年前到大陸經營室內設計,兩年多前在當地有了二奶,從此很少返台;妻子雖耳聞丈夫有「小三」,卻苦無證據,直到去年,在丈夫電腦中發現丈夫和二奶全裸的親密照才確認。 去年七月間,黃妻印下慾照,找律師和徵信社人員跨海抓姦,雖並未當場將二奶「人贓俱獲」,但黃承認「自己定力不夠,犯了男人會犯的錯誤」。他擔心事情鬧大後會影響生意,當場向妻子下跪求情,允諾付二百萬元封口費,並簽下「兩張各一百萬元的定存單給妻子」的協議書,承諾和二奶斷絕來往。 不過,黃姓男子事後翻臉不認帳、拒付這筆錢,且和二奶繼續往來;妻子氣炸,認為老公黃牛,便對簿公堂要他屢行協議。 法院審理時,男方主張妻子沒捉姦在床,且抓姦過程不合法,還偷看他的電腦,以公開他的親密照威脅,他無力反抗,才被迫答應付兩百萬,這種協議根本無效。 法官傳律師作證,律師說,「我是見證人」,全程有公安陪同,雙方在飯店大廳協議,二奶胞姊也全程在場。法官認定黃男並非被迫,判他必須履行協議,給付妻子兩百萬元。

寡婦改嫁小叔 生下公公的種

蘋果日報 2011/04/05【林媛玲/台北報導】 荒唐 父子3人先後娶同一女 新北市陳姓老翁在長子車禍身亡後,竟與其中國籍媳婦發生不倫關係,還主導次子迎娶大嫂為妻,兩人結婚才8個月就生下孩子,次子心中起疑暗做親子鑑定,證實不是他骨肉,質問妻子「小孩哪來的?」此時,老父竟跳出來大喊:「孩子是我的!」還堅持要與媳婦完婚,結果釀成父子決裂、元配離異。移民署面談老翁結婚申請,才發現這名中國女子先後與陳姓父子三人結婚的荒唐個案。 移民署面談官去年訪談一件老少配結婚申請案,發現該名頗具姿色的中國籍女子(約30歲),已有兩次來台結婚紀錄,懷疑是假結婚真賣淫,但申請的陳姓老翁(70歲)卻說:「前兩次(結婚)都是我兒子啊!」老翁不在意該女子曾先後嫁給他兩個兒子,還透露已與該名兒媳育有一子,讓這起父子、媳婦間複雜關係意外曝光,經面試官多次訪談後,因女子未涉非法或偷渡,獲准入境與老翁完婚。 移民署透露,陳姓一家人住新北市,長子(30多歲)3年前到中國四川經商,結識一名年紀相仿的中國籍女子,兩人婚後返台生活,未料不到數月,長子出車禍身亡,妻子傷心地返回中國。當時陳家雙親認為媳婦孤苦無依、處境堪憐,由陳父主持召開家庭會議詢問次子,是否有意願將大嫂娶回台灣,次子當時單身,且對大嫂也有好感,便點頭答應。 婦喪夫百日內懷孕 法律諮詢 免費法律諮詢 移民署消息指出,次子在哥哥過世百日內迎娶大嫂進門,8個月後產下一子,但他推算妻子受孕時間,卻怎麼也兜不攏,懷疑不是自己骨肉,也推算出妻子是哥哥身故後才懷孕,應不是哥哥遺腹子,於是偷偷去驗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醣核酸),檢驗報告證實孩子生父另有其人,他無法接受事實,質問妻子「小孩哪來的?」妻子卻不肯吐露,正當雙方僵持不下時,老父親竟跳出大喊:「孩子是我的!」 次子聽聞簡直青天霹靂,妻子見遮掩不住,也坦承確與公公發生不倫關係,事後陳父也進行DNA檢驗,證實「孫子」是他親生兒子。 次子對「兒子變弟弟」的轉變大抓狂,決定休妻。女方見陳家容不下她,黯然返回四川老家。 翁離棄30年結髮妻 陳家為解決這起複雜的不倫關係,再度召開家庭會議,孰料老父親不顧家人反對,也不惜與家人決裂,執意與結縭30多年的太太離婚,娶兒媳為妻。次子無法接受父親如此荒謬的選擇,父子決裂,憤而搬離老家;老母親也離異求去。陳姓老翁面對妻離子散卻毫不氣餒,排除萬難,終於將兒媳迎娶回台,和小兒子三人過著「全新的生活」。 專家建議搬離現址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表示,媳婦和公公所生的孩子,處於家庭結構複雜、家屬間彼此關係破碎,先天生長環境已較不利,擔心小孩易遭其他親人惡性傷害,成長過程會留下不愉快記憶,影響人格及行為發展,呼籲親屬不要將憤怒情緒轉嫁到小孩身上,也建議這對老少配家長搬離此處,給孩子一個穩定成長環境。 元配仍可提告通姦 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謝庭恩指出,陳姓老翁元配事後才知實情,不過,卻可從其夫與媳婦產子時間推斷,兩人是否於其婚姻關係仍存在情況下所有,一旦確定,元配仍可對兩人提通姦告訴,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翁媳通姦兩人恐觸犯《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6年5月19日 星期四

叫癌妻「自我了斷」 外遇夫判離賠千萬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3.20 陳姓退役軍官與太太結婚快五十年,但早在婚後十二年就外遇生子,退伍後都跟「小三」同住,得知太太罹癌,竟要兒子叫她「自我了斷」。陳妻訴請離婚獲准,台灣高等法院還判陳要給付一千四百多萬元給陳妻。 陳妻提告指出,四十七年前結婚,丈夫負責軍品採購,經常與廠商進出酒家、舞廳,退伍後從事軍品賣賣,獲利甚豐。但丈夫在婚後十二年便為風塵女子拋家棄子,她獨自扶養三名子女,被迫外出幫佣,長子在美國取得博士學位。 徵信社 九年前,陳妻因癌症要開刀,長子通知父親,陳姓男子不但一毛錢都不付,還要兒子轉告髮妻「自行了斷」。 陳妻對婚姻失望透頂,訴請離婚,要求丈夫對於外遇生子要給付三百萬元精神賠償,並指丈夫婚後財產現值兩千多萬元,主張她要分得一千多萬元。 陳姓男子辯稱,妻子早知他與外遇對象生子,還曾與第三者碰面,早已寬恕他的婚外情,無權提告。他並指責妻子曾隨長子赴美生活,對他不聞不問,未盡夫妻相互扶持照顧義務。 他表示,名下房產是軍方配給的眷舍改建,是國家恩典賜予,不應列入夫妻財產分配。 不過,子女的證詞都不利陳姓男子;女兒更直指父親曾有兩次外遇。法院審理認為,兩人婚姻早在卅幾年前,因陳姓男子外遇而有裂痕,陳妻為顧及年幼的子女,被迫接受外遇事實,不能視為陳妻已接受並寬恕丈夫的出軌行為。 判決指出,兩人長期無實質夫妻生活,形同陌路,加上陳姓男子先破壞婚姻圓滿,外遇對象又不只一人,判准兩人離婚。陳除了要給付三百萬元精神賠償,還要將身家財產分一千一百多萬元給要離婚的太太。

「小三」討分手費 傳簡訊給元配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2011.03.23 周姓女保險業務員與已婚男同事有染,後來兩人為錢起紛爭,周女今年初竟傳簡訊給元配「叫妳老公還錢,就當分手費」,隔天元配報警抓姦,當場抓到丈夫與小三赤裸相擁,小三還辯是「天氣太熱」。 徵信社 周女否認與劉姓同事發生性行為,但劉男事後坦承已與周女交往1年餘、每周發生三到四次性關係,且錄影帶顯示劉處於勃起狀態,檢方昨將周女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 據查,劉姓夫婦及周女原本都是同一家保險公司同事,劉妻後來為了照顧小孩離職,住在宜蘭家中,劉姓男子為了工作在板橋租屋居住,劉姓男子供稱,從去年開始就與周女發生婚外情。 直到今年一月廿六日,周女不滿劉欠了她數萬元沒還,竟然傳簡訊給劉妻稱「叫妳老公把錢爽快點拿出來,只要他拿出來我就跟他分手,要不就繼續糾纏不完了,當作分手費囉!」劉妻隔天下午二時立即報警,直搗丈夫租屋處抓姦。 一行人衝入屋內,看到劉、周兩人在床上全身赤裸抱在一起,電視還播放A片,劉妻控告兩人通姦。 周女偵查時說,因天氣太熱脫光衣服,無性行為,簡訊上的「分手費」是瞎掰的;但當時是一月,天氣寒冷,周女說法不被檢方採信。

網上貼小三照片 老婆怒告

中央社 2011/03/22 (中央社記者麥育瑋新北市22日電)黃姓男子與向姓女子原有婚外情關係,黃男被甩了之後,在網路上散布文章與照片誹謗向女,被元配劉姓女子發現,追問之後憤而提告。板橋地檢署依通姦、加重誹謗罪起訴黃男。 根據起訴書,黃男與向女於民國96年間任職於同一家資訊公司,兩人相識交往,3年內接續利用公餘或是共派大陸出差的機會,在各地汽車旅館、溫泉旅館以及女方的台北住處發生關係。 徵信社 起訴書指出,向女後來與黃男提分手,黃男心有不甘,於是寄發電子郵件給向女公司的主管、同事與客戶,誹謗向女利用陪睡往上爬,並在個人申請的部落格以及大陸的網路論壇轉貼這些信件,又在網路相簿內張貼兩人的親密照片,供網民瀏覽作為報復。 之後黃男失業,在家中瀏覽網頁後,被元配劉女意外發現網路上的不雅照片,追問之下才知道丈夫的婚外情,怒而提告,並且拒絕和解。 板檢偵辦後,將黃男依通姦、加重誹謗罪起訴。

2016年5月18日 星期三

外遇高危險群 研究:位高權重的男女性

自由時報 2011/05/02 以往多數人們以為男性比女性容易出軌,但1項調查將打破大家的想法,外電報導,根據對1561名匿名者所做的調查指出,容易出軌的原因不是因為「性別」,反而是因為一個人的權力,也就是說,位高權重的人不論是男性或女性,都屬於比較容易出軌的高危險群。  據報導,拉墨司(Lammers)教授表示,過去有許多調查顯示,「性別」是預測出軌的最大影響因素之一,但他們卻從未針對擁有權力的女性進行調查。這項調查由專業人士所負責,針對1561名匿名成年網友進行調查,若據實回答相關調查將以線上獎金回報,他們在職場上分布於各階層,58%的受調查者不屬於管理階層,22%屬於管理階層,14%為中階管理階層,6%為高階管理人員。 徵信社  報導指出,調查人員在調查中也針對人們的信心、距離以及預知風險的能力進行調查,因為這些與出軌有所相關,調查人員表示,人們常以為有權勢的人容易出軌,是因為他們比較有冒險精神,或者常常出差等,但調查發現並非如此。  根據調查結果發現,一個人的權力和信心,與出軌極為相關,尤其是當一個人越有信心,就越容易將權力與不忠連結在一起;而這些擁有權力的人,男性或女性在不忠的慾望上,是沒有差異的。  拉墨司指出,隨著社會發展,很多性別差異都會慢慢消失。現代社會女性慢慢與男性擁有同等的待遇,在職場上的成就也越來越大,這會改變她們的行為模式,過去可能被認為只會發生在男性身上的事情,未來將慢慢在女性身上普及。

發現壯陽藥 氣夫「偷吃」下殺手

【聯合報/記者李奕昕/台中報導】 2011.05.04 經營家庭理髮的婦人巫素月,懷疑已退休的丈夫陳杉原搞外遇,昨凌晨趁丈夫睡夢中持榔頭敲擊頭部致死,事後透過兒子向警方自首。她供稱,近來丈夫偷吃壯陽藥又跟陌生女子過從甚密,她才痛下殺手。 徵信社 警方調查,曾任某公家機關司機的陳杉原(六十七歲)與小他四歲的巫素月結婚四十多年,育有三子,兩人因陳疑有外遇常口角,陳睡客廳折疊床、巫睡房間,夫妻感情不睦。 前晚兩人又在住處激烈爭吵,巫婦氣憤未消,凌晨兩點多待丈夫入睡後,持榔頭連續重擊他的頭、臉部,陳當場死亡。她一夜未眠,上午八點多打電話給兒子,語氣激動說:「家裡有急事,快來!」兒子見父親陳屍,代母向警方自首。 警方到場,發現死者蓋著染血的棉被平躺床上,地板血跡斑斑,巫婦一臉茫然呆坐客廳;被帶回警局偵訊時,巫婦雙腳癱軟須人攙扶。警訊後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她向警方說,日前她發現家中有壯陽藥,因丈夫對她一直很冷淡,她發現丈夫跟一名寡婦過從甚密,還曾騎機車搭載另一名陌生女子,夫妻為此常吵架。 偵訊時,巫婦一度後悔落淚,否認先下藥迷昏丈夫,被問到敲擊丈夫頭部的次數時,她答稱「不記得」。檢今天解剖確認死因。

如影隨形!跟著小三買房 元配不起訴

TVBS 2011/05/04 新北市一名婦人,懷疑老公和一名陳姓女子有染,一度鬧上法院,雖然最後婦人撤銷妨害家庭告訴,卻買房子在對方家樓下,還貼告示說,「陳女搬到哪,房子就買到哪」,這名陳姓女子不堪被騷擾,提出恐嚇、誹謗告訴,不過檢方認為,憲法賦予民眾遷徙自由,將婦人不起訴處分。 徵信社 密密麻麻的訴訟資料貼滿住處大門,其中一張上頭還寫著,和原告有恩怨,心存報復,對方搬到哪,房子就買到哪,3樓的蘇姓婦人和5樓的陳姓女子,徹底槓上。附近鄰居:「3樓屋主的老公,被5樓陳小姐搶走,結下恩怨,害人家離婚,搶人老公。」 原來蘇姓婦人懷疑老公和陳姓女子有染,雖然事後撤銷妨害家庭告訴,卻買下樹林太元街的3樓公寓,和5樓的陳姓女子當鄰居,去年1樓門鎖壞了,蘇姓婦人花錢更換,陳姓女子回家卻打不開門,覺得被惡整打算賣房,想不到蘇姓婦人知道了,卻在自家大門張貼,「不准買家頂樓加蓋」等告式,陳姓女子覺得被騷擾,因此憤而提告。 附近鄰居:「本來3樓住這邊。」記者:「現在呢?」附近鄰居:「現在搬去哪不知道。」 檢方認為,當初蘇姓婦人更換門鎖,的確是因為房客反應,加上憲法賦予搬遷自由,因此判陳姓女子敗訴,是不是要上訴?陳姓女子不在家沒有回應。

2016年5月16日 星期一

驗出兒子非親生 驗不了誰送綠帽

許姓男子去年與劉姓妻子長期爭吵,又懷疑妻子公司的老闆呂姓男子介入兩人婚姻,帶著次子到醫院驗DNA,竟發現不是自己的種,憤而對兩人提告妨害家庭,並希望檢察官能鑑定呂男是否為兒子的生父,但士林地檢署認為,依照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只有性侵、殺人等重罪,才能強制採樣,因呂男拒絕,無法證明孩子生父是誰,僅起訴劉女。 徵信社 懷疑妻子與老闆外遇 檢方調查,許男和劉女原本育有1子,卻因爭吵而分居,5年多前,劉女又產下次子,起初許男沒有起疑,直到去年再度吵架,又見到劉女和公司的呂姓老闆往來密切,才懷疑有姦情,帶著次子到醫院驗DNA,發現不是自己的孩子。 許男向檢方表示,希望能藉由DNA來確認小孩是否為劉女和呂男所生,給他一個交代。 男子拒絕採集DNA 但呂男否認有和劉女交往,並強調此紛爭僅是劉女和丈夫的問題,他不願介入,拒絕讓辦案人員採集DNA。 劉女則坦承自己有外遇,但已不記得對象身分,也不確定是和誰發生性行為生下次子。 檢方認為,依照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只有性侵、殺人等重罪,才能強制採樣,妨害家庭不在範疇之內,無法對呂男採樣,因此沒有證據顯示呂男有和劉女發生性行為,僅起訴劉女。 來源:自由時報

前夫外遇生子 婦獲賠60萬元

婦人與黃姓丈夫合開湯包店,黃卻外遇生子,還高調到把私生子帶到店內,婦人忍無可忍,控告黃與周姓小三妨害家庭,卻已逾半年告訴期,婦人再向前夫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基隆地院審酌黃月收入,判黃敗訴,要賠償婦人60萬元慰撫金。 徵信社 記者走訪婦人與黃共同經營的湯包店,婦人不在店內,黃拒絕受訪,但透露一定會上訴。 來源:自由時報

與小王互傳傳「慾火」簡訊 人妻辯言論自由

台中市張姓男子與蕭姓人妻交往,互傳「激發性結合」、「亢奮慾火」等露骨簡訊,張男的元配索賠200萬元;台中地院認為,簡訊不能證明2人通姦,屬言論自由範圍,判元配敗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卻認為,簡訊雖無法證明姦淫,卻能證明雙方有婚外情,判決2人要連帶賠償20萬元,本案元配能上訴,蕭女與張男不能上訴。 一審打贏 二審判賠徵信社 蕭女的丈夫是漸凍人病患,張男在妻子懷孕時,與蕭女過從甚密,2012年5月起至年底,雙方頻繁傳送簡訊,包括「開車時,我們會牽著手」、「你的擁抱我的心,是滾燙情火熱的」、「彼此相愛可以激發性結合的願望」、「重新燃起初戀的亢奮慾火」、「再給我一次醉人快樂美麗不凡的人生」,另外,蕭女的紅色蝴蝶結,還曾掉在張男車上。 2人交往8個月後感情生變,2013年春天,張男在蕭女車上裝追蹤器,台中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拘役30日,張男的元配則在去年控告丈夫與蕭女,索賠連帶給付2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張男與蕭女辯稱沒通姦,蕭女說,簡訊雖有「相互表達愛慕之情」文字,但屬於言論自由,她強調,發現張男意圖不軌後,立即跟他疏遠,張男卻糾纏並偷裝追蹤器,她是被害人,元配索賠200萬元太高。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簡訊雖有「愛你」、「激發性結合的願望」等描述,卻不能證明2人有姦淫行為,另外,蕭女蝴蝶結掉落在張男車上,只能證明蕭女搭張男的車,不能推論2人有染,上述簡訊屬言論自由,判元配敗訴。 元配上訴後,台中高分院認為,簡訊雖無法證明2人有性行為,卻能證明2人有婚外情,這非言論自由,而是嚴重破壞元配婚姻,不過,考量蕭女所得不高等因素,因此判決。 來源:自由時報

2016年5月13日 星期五

外遇夫結紮偷喊停 賠妻3650萬

TVBS 2011/05/31 台中市一名劉姓男子15年前外遇被發現,老婆帶他到醫院結紮,沒想到這名男子進了開刀房後卻向醫生喊停,事後還瞞妻子已經結紮,直到12年後才坦承與外遇對象生了一個私生女,妻子一氣之下索賠3百萬,但法官認為劉姓男子已經陸續賠妻子3650萬,足以彌補損害,判她敗訴。 劉太太指控因為丈夫和公司會計外遇,她要求結紮,希望丈夫有一天會回頭,但居然遭到丈夫設計。劉太太:「帶他去結紮,不要生小孩,他們之後一定就會分手。」 徵信社 劉太太拿出丈夫的病歷,她說上頭寫著「手術未完成,要求醫師停止手術」,原來丈夫只有陰囊挨了一刀,就要求醫師停止手術,為了避免之後糾紛,才在病歷表上寫明這個狀況,但劉太太完全不知情。劉太太:「一個禮拜之內,他每天都要抹藥,每天都在我面前抹藥給我看。」 時間過了15年,劉太太才發現,丈夫和外遇女子的女兒今年7歲,她才知道丈夫根本沒結紮,於是劉太太去年針對兩人通姦生女的提告,求償3百萬,不過法官認為,她的丈夫已經陸續給她3600多萬,應足以彌補妻子的精神損害,駁回妻子的求償請求。 劉太太:「給我的錢本來就是我的啊,我要怎麼花是我的事情,可是他向法官說是妥協的補償。」 劉先生:「本來就是和解的錢啊,還要交代什麼,錢都已經拿這麼多了。」 夫妻倆結婚30年有4名小孩,其中還有1個是智能障礙,劉太太說為了孩子,她一定要上訴到底,為孩子保有完整家庭。

妻奔200公里捉姦 夫沾精紙洩底 小三鬼扯「擦嘴」

蘋果日報 2011/06/01【孫友廉/新北報導】 已婚男子劉孟仁跟女子沈芬如外遇,去年共宿台中谷關某溫泉飯店,劉妻自台北趕赴兩百公里外的飯店捉姦,扣得沾有精液、體液的衛生紙團。劉男向檢方鬼扯供稱他看A片打手槍,擦過的紙團被沈女拿去擦嘴,檢怒責狡辯起訴,但劉妻在板橋地院宣判前夕撤回對丈夫告訴,法官昨依通姦罪將沈女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 徵信社 判決指出,銀行專員劉孟仁(四十歲)多年前就讀某大學金融研究所在職專班,認識從事消費金融業務的女同學沈芬如(三十六歲),兩人上課常坐在一起,下課沈女就搭劉男便車,產生情愫。劉妻有一次接到沈女打給丈夫的電話,沈女支吾其詞,劉妻起疑,找徵信社跟監。 兒發燒偕情婦出遊 去年二月十一日小年夜前夕,劉妻留在台北娘家照顧發燒的小兒子,劉男則在同月十四日情人節,計劃跟沈女去台中旅遊。大年初四的二月十七日,劉妻接到徵信社回報,兩人先住進一家酒店,隔天又住進谷關某溫泉飯店價格近八千元的VIP房。 「生病不能穿太多」 劉妻與弟妹風塵僕僕從台北趕到逾兩百公里外的谷關風景區,等到凌晨三時,才會同警方敲門捉姦,劉男穿內衣褲開門,沈女則穿長T恤沒穿內衣躺在床上,劉妻大罵兩人「狗男女、姦夫淫婦!」隨後劉妻與警方在床頭、浴室垃圾桶找出疑沾有精液、體液的衛生紙,裝入塑膠袋當證據。 劉妻控告兩人通姦。檢方偵辦時劉男、沈女否認嘿咻,辯稱衛生紙團僅用來擦嘴,沈女更稱:「有先天性心臟病,不能穿太多衣服。」但化驗報告卻顯示紙團留有劉男精液、沈女體液。劉男改稱趁沈女去洗澡,看A片自慰後用衛生紙擦拭,沈女洗完澡後吃零食順手拿紙團擦嘴。但被質問:「沒聞到異味?」沈女堅稱:「沒有。」檢方將兩人起訴。 宣判前夕撤銷告夫 板橋地院審理時,劉男改口自慰後,擦過的紙團被沈女拿去擦下體,否認嘿咻。法院傳刑事局鑑定人員作證,指衛生紙上的精液、體液是男女性交後的分泌物。法院據此認定兩人發生性關係,但劉妻在法院宣判前夕撤回對丈夫告訴,法官昨依通姦罪將沈女判六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

妻查發票 揪夫婚外情

中央社 2011/06/02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日電)陳姓男子與蔡姓女子發生婚外情,事後陳男妻子查發票發現,有多次入住汽車旅館的消費紀錄,因而怒告情婦妨害家庭。法院依通姦罪判處蔡女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徵信社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已婚的陳姓男子參加登山社時,與蔡姓女子發生情愫,雙方多次外出聊天吃飯,還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 判決書指出,某天陳男的妻子在家中發現多張可疑發票,其中有入住汽車旅館的消費發票,另發現從來不喝鮮奶的丈夫,竟有購買鮮奶的發票,遂暗地跟蹤丈夫行蹤,發現丈夫與蔡女在公園幽會,互動親暱,憤而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陳男坦承與蔡女交往密切,也有到汽車旅館休息,法官認為通姦事證明確,依通姦罪判處蔡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2016年5月12日 星期四

夫撞見妻子搞外遇 拿起鐵鎚砸爛小王陰莖

肯亞一名婦女喜歡到處找不同的男人回家睡,某天被下班回家的丈夫瓦斯瓦(Joseph Waswa)意外捉姦在床,丈夫一氣之下拿起鐵鎚砸爛小王的陰莖,最後還用刀砍下。 徵信社 據報導,瓦斯瓦下班回家後,發現敲門敲了許久都不見妻子來開門,於是找鄰居幫忙破門而入,沒想到一撞開門,看見43歲的妻子正與26歲的巴拉薩(David Barasa)偷吃,一氣之下竟拿起鐵鎚,往巴拉薩的陰莖砸下,最後還到廚房拿刀砍下他的陰莖,隨即被送往醫院治療。 來源:NOWnews今日新聞

公司電腦有露毛照 女員工捉姦董娘

不要的資料丟到電腦資源回收桶,要按刪除檔,「垃圾」才能清乾淨! 黃姓董娘學國標舞居然和男老師不倫戀,男師用LINE傳送自己的下體露毛照給董娘,董娘用公司電腦觀賞後馬上刪照「滅證」,卻未清理資源回收桶內的刪除檔,公司一名女員工意外察覺,向老闆洪男告狀,洪提告並請求離婚;士林地院認定董娘與國標舞男師有不正常男女關係,判准離婚。 徵信社 女員工向老闆告密 撞破姦情的女員工,是整理公用電腦資料時意外發現資源回收桶有不明圖檔,點開看是男子下體照,而「上一個使用者」竟是董娘,遂向老闆密告。 而國標舞男師的妻子也察覺老公和董娘有異,遂主動傳簡訊給洪男,提醒他:你老婆和我老公有問題,洪男遂告妻除了和男師傳裸照,還寄送「人生最後嘛要睏同位」、「請再叫我一次心肝或寶貝」等曖昧訊息,妻甚至提及「離婚後在一起」。 辯曖昧簡訊被剪接 董娘則辯稱,簡訊內容經過剪接,與事實不符,男師的照片是傳到她與多位舞友組成的「四人幫」,非單獨傳給她,不能做為婚外情證據;但男師供詞與董娘有出入,供稱未把照片傳到四人幫群組,但不知照片如何流出。 董娘說,自己長期受憂鬱症困擾,才去跳國標舞健身,男師的妻子無故傳簡訊給她老公洪男,不實指控婚外情,洪男竟信以為真,調解離婚時只願付230萬,她無法接受。 法官認為,董娘和男師常在深夜或凌晨密切聯絡,有別一般朋友交往,且正常男女往來不會傳送裸照給對方,董娘下載觀賞後卻沒抗議,顯見婚姻出現破綻,董娘應負較重責任,判准離婚。 來源:自由時報

臉書傳訊「喜歡你幫我揉揉捏捏」 小三「沒全套」也判賠

一時踰矩,後悔莫及!台北市1名吳姓男子原本婚姻生活美滿,但2年前因工作關係認識已婚謝女後卻墜入愛河,不僅偷上摩鐵,還互傳許多如「喜歡你幫我揉揉捏捏」等煽情簡訊,妻子林女發現後氣得與丈夫離婚,還因此罹患憂鬱症,今台北地院判謝女須賠償林20萬元,可上訴。 徵信社 林女指控,她與吳男婚後育有1女,家庭生活十分幸福和樂,未料102年間,從事室內設計的吳男承包已婚女音樂老師謝女的住家裝修工程,竟與對方發展出「超友誼關係」,不僅在臉書上另創帳號互傳許多曖昧訊息,更有一起看電影、上摩鐵等行為,導致她離婚並罹患憂鬱症。 據悉,吳男為了隱瞞婚外情,將臉書帳號改成女性名字,再與謝女互傳「喜歡你幫我揉揉捏捏」、「妳對我的抱抱讓我活過來了」、「想要我的身體嗎?其實我也決定給你」、「雖然我們沒有全套完成,但是我真的不介意」等親密訊息。 林女發現後控告謝女並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謝女與有婦之夫維持親密關係至少3個月以上,導致對方婚姻破裂並受到精神損害,應賠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 來源:自由時報

2016年5月11日 星期三

男睡好友妻撇通姦 女指證「胸部有毛」成鐵證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2013年8月12日 一名公司的李姓老闆,外遇偷吃友人的妻子,老闆的太太知道後,本想和對方以5百萬和解,但該名老闆卻臨時反悔否認有婚外情。對方持著談判的錄音檔,並且指證該名老闆的胸部有些許毛髮,法官當庭勘驗確認無誤,並採信2人確實發生至少20次性關係,判處該名貨運公司老闆妨害家庭6個月徒刑。 徵信社 該名李姓老闆,他與友人的林姓妻子突然產生愛苗,並且偷偷私下在貨車上、汽車旅館等地幽會,發生性行為近20次,交往期間已經2年。林女說自己因和丈夫結婚8年,感情已陷入低潮,但因李男常安慰她,儘管知道對方已婚,但仍陷入不倫戀。 不料李男突然決定拋棄,讓林女萌生輕生念頭,但怕外界會以為是夫妻失和將責任怪罪丈夫,她才坦承自己婚外情。根據《聯合報》報導,東窗事發後,林女要求李男賠償5百萬,否則告上法院。雙方曾為此協調但未果,林女將對話內容錄音,但李男辯稱2人並無姦情,只是相互幫助的朋友。 法官根據錄音內容,認定2人有通姦事實,判處李男4月徒刑;李男不服提上訴,林女在法庭上證稱,李男的「乳頭有些許毛髮」,詳述其身體特徵,經過當庭勘驗後,發現特徵相符而成為補強證據。法官認為李男明知對方是好友之妻,不但通姦和狡辯卸責,改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與小王擁眠 女堅稱老公看錯脫罪

〔自由時報 記者余瑞仁/2014年4月24日 桃園報導〕 桃園縣一名邱姓男子懷疑洪姓妻子與陳姓男子有染,查出陳男住家地址,去年8月8日凌晨直搗陳男住處抓姦,見妻子與陳男相擁而眠,怒告通姦。檢察官調查時,洪女堅稱他是與1歲的女兒睡在床上,陳男睡在地板上,是邱男眼花看錯,因無積極通姦證據,桃園地檢署昨天以不起訴處分。 徵信社 檢方調查,邱男狀告這起通姦案指出,他於去年7月間從24歲的妻子洪女手機通訊軟體LINE發現有與26歲陳男的鹹濕對話,找上陳男理論,對方也簽了切結書為證。次月7日晚間他發現妻子帶著1歲的女兒外出且深夜未歸,懷疑妻子與陳男藕斷絲連,於是前往八德市的陳家找人,果然撞見洪女與陳男都僅穿一條內褲在床上相擁而眠,憤而提出通姦告訴。 檢察官調查時,陳男、洪女異口同聲稱說邱男眼花看錯了,洪女稱當時他是與女兒睡在床上,陳男是睡在地板,兩人間只是朋友關係,並無姦情。 邱男則堅持看到妻子與陳男睡在一起,而對所稱陳男曾簽下的切結書證據,則表示已經「撕掉了」,被檢察官認為無法認定通姦。

與友妻車震稱「真的很刺激」 握鳥照洩姦情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2014年1月12日 俗語說「朋友妻不可戲」,任何男人發現被自己的老婆戴綠帽,絕對無法忍受,尤其對象還是自己的好友。一名男子和妻子離婚後,意外發現前妻偷吃,對象竟是好朋友。不料有前妻握住好友私處的照片,甚至好友還傳訊息給前妻「在車上做愛,真的很刺激!」 徵信社 該名被妻子戴綠帽的何姓男子,101年7月底,在使用妻子手機時,發現她的帳號已經登入臉書,何男一時好奇查看,竟發現他的好友江姓男子,竟傳私訊給妻子「在車上做愛,真的很刺激」、「每一次都是珍貴的回憶」等內容,何妻也回覆「我想要趕快幫你生個小江江,不想管那麼多了啦!」 何男見狀怒不可遏,再追查相關證據,發現到妻子和江男的合照,其中一張還是妻子上半身赤裸、笑盈盈地躺在江男胸膛,甚至還一隻手握住江男的性器官,江男則是微笑看鏡頭。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何男見到這些偷情的證據,事後氣得控告2人偷情通姦,檢方也將2人起訴。 事後何男對妻子撤銷告訴,江男也賠償30萬和解,但之後再度開庭,何男認為此金額不足以彌補其精神傷害當庭反悔,但法官認為雙方已履行和解,拒絕受理,全案可上訴。

2016年5月10日 星期二

夫妻互抓姦 妻握小三內褲

【動新聞╱綜合報導】 已婚男子黃男(40歲)和同事楊女前年7月,投宿台中某酒店,遭黃妻林女捉姦, 拍到楊女僅穿上衣、外褲,未穿內褲開門,黃男則全裸在床, 林女揀拾現場內褲、使用過衛生紙提告,兩人遭依通姦罪各判刑4月確定。 徵信社 同年12月,黃男也聘請徵信社捉姦,拍到妻子跟友人林男互擁,另闖入林男租屋處, 發現妻躺在床上,林男則在沙發上看電視,檢方認為未捉姦在床、衛生紙無法證明是現場取得, 不起訴兩人。但黃男捉姦時強扯棉被和妻拉扯,遭依傷害、侵入住宅罪判拘30天。 黃男夫婦後經調解離婚,但雙方互求償。新北地院日前判黃男、楊女要賠林女, 但林女已婚時跟林男共處一室躺臥在床也不當,判林女要賠黃男。 2014-11-26

外遇老公遭抓姦在床 小三還偷笑

【動新聞╱綜合報導】 中國湖南一名懷孕4個月的孕婦因懷疑老公外遇,最近找人到家裡抓姦, 果然發現老公和一名赤裸女子共躺一張床上。面對正宮老婆質問時, 這名小三竟躲在棉被裡偷笑,甚至大言不慚的說:「我們什麼也沒做!」 徵信社 抓姦的正宮老婆與丈夫結婚8年,最近懷上4個月雙胞胎,沒想到遭到丈夫背叛。 她打開家門,發現丈夫在床上抱着一名赤裸的女人。小三竟然是正宮的昔日同學及閨密。 而當老婆痛批小三破壞他人家庭時,她還十分厚臉皮的說: 「你們的家庭早就被破壞了,干我什麼事?」而整個過程都被一旁人員拍攝下來。 有網友看了表示:「見過許多愛情、友情的背叛,但是沒見過如此無恥的愛情、友情的背叛。」 2014-11-27

新婚3月就偷吃 趁夫出差約炮小王

〔記者溫于德/新北報導〕 婚前就認識 LINE未斷線 28歲楊姓女子,婚前與李姓男子交往時又暗中與在夜店認識的徐姓男子發生關係, 楊女新婚3個月後,李姓丈夫出差赴中國,前腳剛出門,楊女就用LINE約炮, 搭高鐵飛奔徐男台中住處嘿咻,結果楊女忘刪LINE訊息, 洗澡時被丈夫發現妻子和小王用LINE互傳的火辣對話; 新北地檢署依妨害家庭罪嫌將徐、楊2人起訴。 徵信社 檢方調查,楊女與李姓丈夫今年4月結婚,7月28日上午,她送丈夫出門赴中國出差後, 馬上以LINE連絡久未碰面的徐男,雙方互稱老公、老婆,還用LINE網愛說「以前在夜店結束, 都會帶我回床上續攤」,甚至討論「一定要戴保險套」、「不然會懷孕」等。 鹹濕對話未刪 被夫抓包 雖然徐男已從北部搬去台中市,但楊女不嫌遠,搭高鐵會「小王」,2人發生關係後, 徐男原邀楊女再住一晚,楊女擔心丈夫查勤,仍返回新北市住處。 但楊女沉浸在偷情的歡愉中,忘刪LINE訊息,某日丈夫在她洗澡時拿她手機隨意看看, 意外發現自己搭機出差辛苦賺錢,妻子竟與小王上床偷歡,氣得控告2人。 檢方偵查時,楊女認錯,寫下悔過書請求丈夫原諒,但丈夫堅不撤告;徐男則承認, 在楊女婚前就知道楊女有男友,但2人仍私下發生關係,後來雖知楊女已婚,仍擋不住慾火。 2014-11-28

2016年5月9日 星期一

夫外遇訴離 妻懷小王種被討贍養費

劉姓男子與盧姓女子結婚9年,妻4年前揪夫在中國外遇訴離且討贍養費;離婚沒多久,劉男得知盧女產檢,氣得控妻有「小王」,要討回贍養費,也向法院提出妨礙家庭告訴。 徵信社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劉男在中國經商,4年前被妻發現婚外情外遇,直到去年6月,2人以400萬元贍養費達成離婚協議;但過沒幾天,劉男聽說盧女作產檢,氣她「有小王」沒資格要贍養費?向法院提出妨礙家庭告訴。盧女堅持不透露孩子是誰的,她認為前夫外遇又家暴,「憑什麼管我有沒有男人」。 來源:蘋果日報 2015-03-10

外遇床照被發現 夫贈千萬屋給妻求原諒

台北已婚男子將與小三的親密床照存放電腦中,去年被妻發現後,男子將千萬屋送妻換取原諒。妻子另對小三提出民事求償,台北地院判小三應賠40萬。 徵信社 據《蘋果日報》報導,男子外遇偷情曝光後,送千萬屋給妻換得原諒,妻子另告小三通姦,但法官認為妻子未對夫提告,僅告小三通姦,違反「告訴不可分」原則,因此判全案公訴不受理。 報導指出,男子妻另向小三提出民事求償60萬元,法官認定男子妻配偶權受侵害,判小三應賠40萬。 來源:NOWnews 2015-03-18

背著多金夫與上司外遇 女丟婚姻還賠錢

一家科技公司人妻經理官女,2012年間背著多金丈夫張男,偷吃呂姓上司,因不慎懷孕,人妻與情夫談及人工墮胎,「親愛的,小生命流乾淨了、你跟我已經沒有關係了」,張 男見到聊天內容,察覺被戴綠帽,氣得痛毆妻(傷害罪判2個月)。人夫還一度羞愧自殺未果;後來,張找來小王呂男出面,小王向人夫下跪求饒,並寫和解書坦承與人妻多次嘿咻炒飯,付40萬賠償。由於宮女及張男感情絕裂分居,互指不是,還互提離婚訴訟。法官調查後,採信人夫說法及相關證據,認定人妻不倫是造成婚姻破碎的因素,判准休妻、妻子應賠40萬元。 徵信社 判決書指出,新北市一家科技廠的人妻經理官女(40歲),2012年6、7月間背著多金夫張男(48歲),與已婚的呂姓主管(47歲)多次至摩鐵開房間,人妻卻因此意外懷孕,到婦產科墮胎。 張男向法官表示,他在2012年10月發現妻與呂男的網路對話「親愛的,小生命流乾淨了、你跟我已經沒有關係了」,而呂男當下並沒有對「小生命己流乾淨了」表示不解,還 安慰官女「你很體貼」、「很善解人意」、「所以你很棒」等語,讓他察覺妻子出軌,痛毆妻成傷(傷害部份遭判刑2月)。 11月間張男更因妻婚外情,羞愧的企圖自殺未果。後來張男找呂男出面處理,小王呂男見張男即下跪求饒,並寫下和解書坦承與官女發生性關係,當場賠40萬元。不過,張、官2夫妻關係卻因此破裂分居,妻子事後先提告要求離婚。 她向法官表示,丈夫懷疑她外遇,還訂出相處規則,限制她社交,家中安設監視錄影器,監視舉動,還以死相逼。3年前因懷疑她有外遇,除了辱罵還出手痛毆,且利 用電腦監控侵入電腦、手機、電話專長,並在她車上裝GPS 衛星定位器、放置錄音筆,監控妻小行動,甚至還控告她偷竊,同時他玩期貨輸了幾百萬元、與家人完全無互動、對自己父母不聞不問、整日打電動或下載A片、在泰國嫖妓、長時間吃檳榔、強行行房,讓她飽受精神折磨,才提出離婚訴訟。 張男也反控妻子是造成婚姻破碎的主因,並檢附妻子與呂男「親愛的,小生命流乾淨了、你跟我已經沒有關係了」等內容,及呂男坦承與官女發生性關係的和解書。而他也坦承毆妻行為不當,但妻指他玩輸了 幾百萬元、泰國嫖妓、強行行房、…於其車上安裝GPS、侵入其電腦手機監視其一舉一動等等,均與事實不符,倒是她外遇後才造成婚姻破碎,因此張男也訴請離婚,並求償200萬賠償。 雖法官傳小王呂男出庭,但呂出具訴狀表示,出庭將可能遭受民刑事追訴,不過他出具書狀,證實當時簽和解書的真實性,確有與官女發生婚外情。而楊姓友人也出庭作證,官女因丈夫企圖自殺,確實打電話向他求助,並說明她被抓到外面有男人。 法官認,官女違反婚姻忠實在先,破壞婚姻基礎,張男因官女行為不檢而在家中電腦安裝監控程式,是屬於捍衛婚姻的行為,而對她施暴,也是因查知妻子偷腥,氣憤所致。張男所提出妻子與呂男的網路聊天內容及呂男的書面證詞,因而認定張男的主張可以採信,同時也認為這段婚姻破碎是可歸責於女方,因此判准離婚,且張女因侵害丈夫配偶法益,判賠40萬元。 來源:蘋果日報

2016年5月6日 星期五

抓律師夫偷腥 遭情婦狠揍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打官司打到床上去?高雄知名吳姓律師與訴訟當事人林女發生婚外情,吳妻抓姦在床卻被林女打傷,雙方互控傷害等多項官司,後來擔心姦情曝光,有損顏面,兩造雖撤回告訴落幕,司法界卻廣為流傳。 徵信社 據了解,經營服飾店林女,雖然年過40,但外表看起來僅30歲左右,身材、長相像模特兒,並與沈姓男友同居,後來林女發現沈男劈腿,2人感情生變,沈打民事官司要求林女歸還房屋,及提起刑事竊佔告訴。 吳姓律師因擔任林女的辯護人,2人常見面洽談案情,加上早已與妻子約定分居,漸漸對林女產生好感,甚至還曾帶她回高市家裡同住。 今年3月25日凌晨一點多,吳妻返家拿東西,當場發現先生、林女衣衫不整,隨即報警並通知盧姓友人到場。不料,員警抵達現場時,林女認為吳妻已與丈夫分居,無權干涉,涉嫌動手打傷吳妻。此時,在旁的盧姓友人,涉嫌出言要林女小心點,雙方互控傷害、通姦、恐嚇等罪。 高雄地檢署偵辦期間,兩造均願意和解撤回告訴,息事寧人。據悉,吳姓律師經濟狀況不錯,擁有好幾間房子,他花鉅資與妻子和解,約定賠償金額不能對外透露。

捉姦在馬桶 法官明察秋毫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妻子率徵信人員衝入老公外遇對象家中,欲捉姦在床。沒想到一進入屋內,徵信人員蒐證就拍到老公全裸坐在馬桶上,第三者一絲不掛坐在他腿上。被抓姦兩人還辯稱,老公在洗澡,女方是尿急要上廁所,雙方沒有苟合之事。 徵信社 不過法官以徵信人員的蒐證錄影還有曖昧鹹濕的電話簡訊判定,兩人供詞不合常理,認定通姦屬實,判女性第三者四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老公則因妻子撤消告訴逃過一劫。

夫帶女友回家偷情 妻踹門抓姦

林和生/屏東報導 / 中時新聞 四十五歲已婚潘姓男子與同齡田姓女子在外飲酒結識,兩人發展長達兩年婚外情,初期在車上或汽車旅館幽會,潘男妻子有次在手機發現兩人自拍的性愛影片,男子不但毫無悔意,之後還帶女友回家過夜,妻子再也忍無可忍,報警抓人。 徵信社 潘男妻子面對丈夫兩年外遇行為心情非常煎熬,問她為何不早點攤牌,她淡淡地說:「出嫁時,媽媽曾警惕我,如果丈夫講話大聲,不能反抗要百依百順。」這句話令處理員警也覺得不可思議。 丈夫在小吃攤結識田女後,兩人便走得很近,卻始終否認,直到有次在他手機發現多段自拍性愛影片才確認。 日前晚間十一時返家,她又發現丈夫與田女在房間且房門反鎖,為此找來警方並一腳踹開房門,將女子提出妨礙家庭告訴。

2016年5月5日 星期四

女人外遇喜歡挑什麼樣男人

鳳凰衛視 2008/3/7 在女人的意識深處,或多或少都會對性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在一般情況下,男人女人都不會輕易冒險,但在外部和內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這種事情發生的概率將大為提高。 一、遭遇舊情人 笑比哭好,舊比新好。已婚女人突然在一個不經意的場所遭遇曾經深愛過最終卻黯然分手的舊情人,那真好比革命黨人遭受敵人的嚴刑拷打,究竟是當甫志高還是當江姐全靠個人定力了。這里的“新“指的是現實狀態下的婚姻。現實唯其真實而展露出有缺憾的地方,便不滿,便懷念,甚至幻想那一段有頭沒尾的情感歷程如何完美,深入地展開──這樣的心理狀態無疑是艷遇之花得以盛開的最好土壤。 徵信社 舊情人來了,矛盾也跟著來了。 臨界條件: (1)丈夫剛暴打了已婚女人一頓。(2)舊情人成熟練達且舊情難忘。(3)兩人共進了晚餐並都喝了點酒。 二、酒吧是個危險的所在 對男人來說,酒吧是個過濾器或偽裝儀,它能讓粗野的男人貌似優雅;對女人來說,酒吧則成了邊緣情感的盛放地,並毫無疑問是艷遇的高發地帶。從女人的視野里望去,酒吧里的男人經常作著如下的經典表演:晃動著半杯葡萄酒,面帶笑容地從一個吧台踱到另一個吧台。一般不輕易坐下,除非獵物確已上手。即使與未進入選擇範圍的女士交談也絕對耐心誠懇。嘴角似笑非笑,嗓音略帶磁性,眼然顧盼有神--他在渴盼一場真正的艷遇。女人們儘管對這樣的表演心知肚明但依舊很容易陷進去。泡吧里的女人不奢求天長地久,酒吧里的女人很感性。這樣的一場艷遇展開是不需要什麼理由的。 臨界條件: (1)這個男人有周潤發式的微笑。(2)或高倉健式的冷漠。(3)或葛優式的幽默。 三、有魅力的中年男人 有魅力的中年男人是一列四處招搖的火車,想遠行的女人都想搭乘。青年男人是青蘋果,中年男人是紅蘋果,一些硬件是中年男人所特有的:一定的聲譽和社會地位;能夠從容理智地審時處世;對女性心理有細致入微的了解。所有這些都使女人們認定中年男人是自己的重點艷遇對象。特別是有魅力的中年男人。 當然這種類型的艷遇要比其他類型的來得複雜。女人們可能一往情深,男人們卻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幾乎可以肯定地說,在這些情感遊戲中,陰謀與無知往往組合到了一起。最後的受傷者必定是女人,最後的持刃者則肯定是那個一臉無辜的中年人。艷遇中的女人我是理解你們的,你們要警惕! 臨界條件: (1)女方從小失去父愛。(2)年齡不足28歲。(3)男方口若懸河或沉默是金。(4)且最好自稱目前的婚姻狀況不如意。 四、男上司啊男上司 女下屬與男上司發生戀情也是一種艷遇模式。可以肯定的是這種艷遇與權勢無關,儘管權勢所起的威懾作用在某些時候類似美國和北約的導彈;咄咄逼人,蠻橫而不講理,但畢竟辦公室里的艷遇還是與性騷擾無關。其實衡量這種特殊的上下級關係是艷遇還是性騷擾標準只有一個女人怒斥“你少跟我克林頓“時是性騷擾,否則就是艷遇了。當然不是所有的男上司都可能成為女下屬的艷遇對象,這一點跟男上司婚否無關,而跟他人的人格魅力密切相關。 臨界條件: (1)男上司剛調進來。(2)每天將下巴刮得鐵青鐵青。(3)基本上不苟言笑,有一些神秘感。(4)卻在適當的場合對女士噓寒問暖。 五、丈夫冷漠抑或花心 這樣的丈夫使妻子發生艷遇的概率大大提高了。有一些報復,有一些感傷,有一些渴盼。一個電話,一次聚會,一場邂逅。採取什麼樣的手段或方式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時的妻子要有所作為了。對方不一定要很有魅力但必須善解人意;不一定事業有成但要懂得呵護;不一定要討女人歡心但必須用情專一。這時的女人尋找艷遇實際上是尋找理想狀態的愛情抑或愛人。被艷遇上的男人則壓力重重;這樣的情感是否太沉重? 臨界條件: (1)女人是深愛丈夫的。 (2)丈夫卻遊戲情感。(3)出現了一個善解人意、用情專一的男人。 六、愛在異國他鄉 實際上這是說一種特定時空下可能發生的艷遇。比如電視劇《百老匯100號》,比如劇中的齊詩纓和金大師。一對已婚男女(愛人不是對方),同在異國他鄉一個屋簷下,時間是三年,艷遇怎能不順理成章發生呢?男人可能生理上的孤寂大于心理上的,但女人恰好相反。艷遇眾目睽睽地進行,齊詩纓的女性弱點被畫家金大師牢牢抓住。所以出了國的女人最好選擇獨居。但獨居就沒事了嗎? 臨界條件: (1)有一個留學生聚會。(2)時間是中秋節、元宵節或情人節。(3)各自的愛人都不在身邊。 七、壞小子酷小子另類小子 都是有個性的小子。這樣的小子少女們喜歡,少婦甚至中年婦女也可能喜歡。據說現在是新壞男人時代。新壞男人在願意負責任的時候負點責任,在不願負責任的時候絕不委屈自己。女人們感覺這樣的男人很親切,很真實,不道貌岸然,便可能產生親近的願望。酷小子是道格拉斯的弟弟或兒子,但又比道有衝勁有活力,是女人“一夜情“的最佳艷遇對象──但也僅僅適合一夜時間,時間久了酷就成紙老虎了。 另類的男人是玩藝術、玩邊緣感覺的。可能留辮子可能禿瓢,可能有工作可能無業,可能負責任也可能不負責任──在這點上另類小子與壞小子沒什麼區別。女人們艷遇上這些個性小子是對某種感覺或情調的尋尋覓覓,結局大抵逃不出“淺嘗輒止“四個字。 臨界條件: (1)有可能陷進去的女人有一些冒險心理。(2)可能未婚。(3)也可能已婚但婚後生活平淡如水。

上校偷腥 妻捉姦他破產

聯合新聞網 2008/03/17 記者游振昇台中縣報導 中部一名已婚上校,今年元月和未婚中尉女軍官在汽車旅館偷情,當場被妻子率隊捉姦,這名上校擔心此事曝光影響升遷,對妻子提的離婚條件照單全收,將一棟透天厝、兩輛車子都過戶給妻子,妻子則簽下保密條款,同意不對外張揚。 此事原本天衣無縫,軍方卻不知從何處得知此事,有意查辦;最近去電當初派人會同捉姦的派出所,要求警方提供資料,不過,派出所則要求軍方正式行文才行,此事也因此曝光。 當初前往會同捉姦的警員表示,出軌的軍官年約四十歲出頭,外表英俊挺拔,聽說他是升少將的熱門人選;和他通姦的尉級女軍官年約卅歲,容貌清秀;在旅館被捉姦時,面對杏眼圓睜的上校妻子,兩人都嚇得臉色慘白,令在場者印象深刻。徵信社 警員表示,上校妻子提議離婚,並要求上校除將名下一棟透天厝、兩輛車都過戶給妻子,還要每月付三萬元給五歲的兒子,直到兒子十五歲;女軍官也要賠償一百萬元「遮羞費」。兩名軍官總計要付出一千多萬元,代價慘重。 警方透露,這名上校和尉級女軍官分屬不同單位,兩人因業務關係有接觸,勾起火花,去年十二月起,兩人開始交往。元月間兩人在台中縣豐原市一家汽車旅館約會,上校妻子獲悉後,立刻帶著徵信社人員會同轄區警員到旅館捉姦。 當時警員敲門表示要臨檢,數分鐘後上校才開門,女軍官端坐房內,兩人衣著整齊,但垃圾桶內找到沾有精液的衛生紙;上校妻子盛怒下,上前甩了女軍官耳光,出軌的兩人對婚外情坦承不諱。 他們到派出所後,由於上校妻子揚言要告兩人通姦,上校不斷向妻子懇求,最後同意妻子提出的離婚協議內容,上校妻子也當著律師的面簽下保密條款,承諾只要上校履行承諾,她願意保守秘密。 警員指出,上校離開派出所時還喃喃自語地說,「幾十年的積蓄全沒了,一切要從頭開始」。

情婦裸照建檔 老婆「電腦抓姦」

中國時報 2008.03.22 洪榮志卅台南報導 藝人陳冠希淫照風波,在台港影藝圈掀起軒然大波。無獨有偶,台南縣有名吳姓男子,也因為在住處電腦內,儲存多張外遇情婦的全身裸照,被老婆「電腦抓姦」,並訴請法院判賠30萬元確定。 法官判決理由還寫得很有趣,指照片中婦人微齒輕露、姿態撩人,甚至還劈腿現出陰部以供拍特寫。雖無交歡接合圖片,但依一般生活經驗法則,顯然認定兩人在拍照前後有淫行。 法界人士認為,由於此案當事人不僅曾與情婦相偕出遊,還曾被老婆在「賓館抓姦」,因此,法官才敢只憑裸照大膽推斷兩人有姦情。 徵信社 家住永康市吳姓男子,與另名住在高雄市吳姓婦人相識多年,兩人曾經數度一起前往日本、大陸旅遊。民國九十一年間,吳某的蔡姓妻子曾經會同警方前往台南市北安路某汽車旅館,當場查獲吳某與吳婦「開房間」。

2016年5月4日 星期三

小心!小三就在妳身邊!

每當我和老公吵架的時候,我總會和最要好的姐妹小韻訴苦。 小韻和我從國中就認識了,我和現在的老公結婚時,小韻還來當伴娘陪我渡過最重要的一天。 結婚後,雖然和小韻沒有那麼多時間聚在一起,但是我們的感情還是很好。 小韻從以前到現在交往過的男友我也都認識,她的前一段感情是被劈腿結束的, 當時為了幫她走出情傷,我和老公只要放假就帶她一起出去玩,就連出國旅遊也一起去, 完全就把她當成自己的家人了。 徵信社 最近,我發現小韻似乎有了新的對象, 雖然她還沒告訴我,憑著我們多年的感情,我還是隱約察覺到了。 有時候我和她姐妹聚會時,會看到她一邊回訊息一邊笑的甜蜜, 雖然她沒說我早就看在眼裡,也打從心底替她開心。 但是,這都僅限於我發現她的新對象是誰之前! 因為我完全沒想到,小韻秘密交往中的男友居然是我的老公!! 難怪她沒有把新戀情告訴我,她當然不敢當著我的面說:「我和妳老公在一起了!」 但是我真的不敢相信她和老公竟然同時欺騙我還背叛我! 為了替自己爭一口氣,我假裝不知道他們倆的姦情,偷偷找了徵信社幫忙抓姦。 那天,我假裝要回娘家住一晚,果然當天晚上老公就把小韻帶回家, 於是我和徵信社的調查員立刻跑回家中, 當我打開房門,就看到老公和小韻在我們的床上正在做愛做的事, 兩個人見到我都嚇了一大跳,馬上從床上跳起來,急著想穿衣服。 我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老公、和最好的姐妹在我眼前背叛自己, 這口氣我說什麼也無法嚥下去。 所以在發生這些事後,我和老公離婚、和小韻也絕交了, 現在我只慶幸自己還沒有小孩,至少還能離的乾淨灑脫,不會受到這段挫敗的婚姻太多影響, 只是我似乎變得很難再相信人了.. 本文由徵信社委託人提供

甩掉劈腿夫,當個聰明女人!

做徵信的,實在看過太多為愛盲目的傻女人。 很多女人談起戀愛結了婚,就完全忘記一個人要怎麼生活,連基本的工作謀生能力都沒了,把生活重心全放在老公小孩身上;等到老公背叛時,連反擊的能力都沒有,只能癡癡傻傻的等他回頭。 妳想成為這樣失去自我的女人嗎? 有的女人一生都在賭,賭一個能給她一輩子的男人。一輩子太長了,賭對了也許妳真的能下半輩子衣食無憂、幸福快樂;倘若妳賭錯了呢?豈不失了一生的幸福、悔不當初。 徵信社 所以,我說最聰明的女人是有好的眼光,同時也保有充實的自我。 在這個女性主義高漲的社會下,女人不需要再傳統的跟在男人的身後,唯唯諾諾又不能自立; 妳應該為自己爭取妳的幸福,妳可以有一點自己的事業、或者至少要有養的起自己的基本能力,然後再找一個願意對妳好、對妳付出的好男人。最重要的是,就算男人犯了錯,妳也要保有繼續走下去的能力,即使是自己一人。 為什麼我會提到這個,正是因為前陣子接的一個案例: 委託人是一位經營網拍的年輕人妻王小姐,她和先生學生時代交往至今已十餘年,結婚也過了五週年了,但是最近她明顯的察覺到先生對她的感情變了,因此委託我們做徵信調查。 王小姐的先生是一位牙科醫生,調查員發現他和診所內的女助理行跡曖昧,醫生的工作是很忙碌沒錯,但是他就連下了班還不回家,和女助理吃宵夜,甚至宵夜吃一吃就吃進女生的家裡了... 我們將拍到的照片交給王小姐,通知她丈夫外遇的事實,後來也和她攜手把先生和小三女助理抓姦在床,抓到外遇的證據後,王小姐毫不留情向丈夫提告,爭取到高達數百萬的精神撫慰金後,再瀟灑的和先生離婚! 本文由徵信業務助理提供

偷吃還以為自己藏的好..

幾乎每次抓姦,都會出現同一個場景: 被抓姦的人驚訝的問一句:「你怎麼知道的?」 這些搞外遇的人,總是以為自己偷情偷的很專業,一點蛛絲馬跡都沒洩漏, 殊不知就是因為你太刻意的想隱藏,反而更顯得不對勁, 與你朝夕相處的另一半自然也能輕易的察覺了! 徵信社 俐玲是一位家庭主婦,自從生了小孩後就過著在家相夫教子的生活。 最近,她發現總是把家庭擺在第一位的老公變了, 明明以前工作再怎麼忙,只要小孩說想出去玩,他就會盡量排休假、帶著一家大小出遊的, 但是這幾個月老公卻常常把「工作」掛在嘴邊, 明明放假日還是去公司加班,就連兒子學校的運動會都錯過了。 心思敏感點的俐玲,很快就發現老公的改變, 一開始她只當公事太多、處理不完只好不斷加班, 但是次數一多,俐玲也漸漸覺得不太對。 有一天,她趁老公熟睡偷偷的看了他的手機, 雖然沒有任何令人起疑的訊息或照片, 但是很奇怪的是老公的訊息欄和通訊記錄竟然全是空白的! 照理來說,一個工作如此忙錄的人,怎麼可能都不接電話不傳訊息呢? 因此,俐玲只能認為是老公把所有記錄都刪除了,否則不可能乾淨的像是沒人用過手機似的。 不過如果老公偷偷刪掉手機裡的資料,很顯然就是心裡有鬼啊! 為了查出老公到底在隱瞞什麼,俐玲找了台達徵信社調查。 根據徵信社的蒐證,查出俐玲的老公愛上公司新來的總機小姐, 多次利用加班為藉口,邀約總機小姐出遊約會,還曾開車帶她到花蓮度假! 俐玲知道之後,心情崩潰, 結婚多年的老公竟然為了剛認識不久的女人就拋家棄子, 寧可帶女人去約會,也不願參與小孩的每個活動。 男人一旦變了心,真的是令人心寒啊... 本文由台達徵信社提供

2016年5月3日 星期二

潛屋抓姦不成 妻聚賭抽頭反被抓

中國時報 2008-07-22 【林金池/蘆洲報導】  43歲張女懷疑丈夫在外租屋打算金屋藏嬌,號召4位好友到租屋處,伺機埋伏準備抓姦,但苦等2天卻沒有發現,乾脆打起麻將打發時間。因柳女每圈抽頭100元,作為購買啤酒小菜基金,警方認定構成賭博罪嫌要件,偵訊後移送法辦。 徵信社  警方指出,家住蘆洲的張姓女子不滿從事木工行業的陳姓丈夫,在外四處勾搭女子,抓包多次仍不知悔改,雙方為此多次爭吵。月初丈夫告知要在蘆洲市永樂街83號租屋,準備開設彩券行。但張女卻不見彩券行開張,懷疑丈夫租屋開設彩券行只是幌子,實際上是要金屋藏嬌,與蔡姓、蕭姓、黃姓、詹姓等4名友人商量後,決議輪班埋伏在租屋處,守株待兔伺機抓姦。埋伏2天絲毫不見張女丈夫身影,張女不好意思讓朋友久等,從自家搬來麻將桌與大家輪番上陣玩麻將、打發時間,並約定每圈要自摸的人捐100元當購買飲料、小菜等基金。  由於打麻將聲響過大,引來鄰居非議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將5人帶回並查扣麻將、骰子與賭資1300元,張女雖向警方撇清抓姦無聊才會打打衛生麻將,但因抽頭行為明確,警方仍依賭博罪嫌,將5人移送法辦。

教部官員爆外遇抓姦 判賠25萬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8.07.29 教育部吳姓官員被控與服務於中研院的女子發生不倫戀,吳妻報警抓姦,發現兩人衣衫不整半夜共處一室,刑事部分,檢察官認為無證據證明二人通姦,予以不起訴處分;但民事部分,因為吳孩子的家教,出庭作證指在捷運站前,目睹吳與女子手牽手過馬路,吳身上還揹著女用背包,關係親暱,法官因此判決吳與該名女子應連帶給付25萬元,作為精神賠償。 徵信社 這起因妨害家庭衍生的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官司,是緣於在教育部擔任公職的吳姓官員,被妻子控訴與在中研院的林姓女子發生不倫戀,因此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檢察官以證據不足,給吳不起訴處分。 後吳妻向法院起訴時主張,先生從91年初,與林女認識後,就以加班為由經常不回家睡覺,而且還提出分居要求,她誤以為吳患有憂鬱症而同意分居,未料,經由小孩家教的警告,才開始懷疑原來老公疑有外遇。 吳妻曾經報警抓姦,目睹兩人衣衫不整共處一室,因此以吳漠視夫妻互負的忠誠義務,請求15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法院審理期間,吳、林均否認通姦,更否認曾經同居,吳辯稱,妻子與警方前來抓姦時,林女衣著整齊,雖躺在床上,但並未蓋用同一條棉被。 法院後根據吳妻證人傳喚的聲請,請來小孩的家教陳姓女老師出庭作證,陳女證稱,曾經在永春捷運站附近,親眼目睹吳與林手牽手過馬路,而且吳的肩上還揹著女用背包,法院綜合其他情況證據,認為吳已經逾越已婚者與一般友人的往來程度,判決吳、林兩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為了安家費 任由老公外遇?

自由時報 2008/07/28 Q:老公與已離婚女同事有公開婚外情,他表明愛家,對於我的反對他打罵、恐嚇且激烈的兇我,只要我依從就和平相處,且每月有兩萬元生活費。 我和第三者見過面,她態度強硬,說也需要愛她的男人之照顧。老公經常夜宿她家,但有時也會與我做愛。我心碎卻捨不得,請問他還愛我嗎?該用何種方式維持婚姻,何種態度對待老公? 徵信社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A:丈夫公然有外遇,不顧妳的顏面及感受,強迫妳接納事實,他以為提供生活費並偶爾與妻子做愛有盡到責任,將自己的外遇合理化,沒有罪惡感。 夫妻關係剩下親情與恩情,愛情與激情逐漸消退,如果妳依照他的願望維持目前狀態,則有可能有三種情形:1.有朝一日丈夫離開外遇回到妳身邊、2.丈夫離開妳與外遇共同生活、3.維持現狀。 而妳如果選擇離開丈夫,會失去現有的一切,但是可以營建單親家庭,還是可以跟孩子在一起,當然還有許多因素需要考慮,如經濟、時間、能力等,無論是哪一種選擇,對妳來說都是不容易而且需要一段時間來做決定的。而由於先生與外遇還在熱戀階段,等感情穩定後,對方可能會要求更多的時間、金錢、照顧甚至名分,先生可能會因為不願斷送家庭而與之分手,這是一個冒險的期待及等待。 建議妳去做婚姻諮商,找出關係中未覺察到的互動不良之處,既然先生還是大部分時間在家裡且仍與妳行房,也可以從改善夫妻及日常生活中做起,如全家吃妳親手做的美食或帶小孩出去玩,在沒有壓力之下讓他感覺到家庭的和諧及妻子的關愛,床笫之間也可以增加激盪性。 給自己一段時間靜心努力,如果丈夫無法同心努力,妳也就可以義無反顧、心甘情願的走出婚姻,與孩子創造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