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9日 星期一

想離婚卻苦無藉口 竟找夜店妹佯裝小三

蘋果新聞2016年09月18日20:30
新北市陳姓男子因想和妻子離婚,卻苦無理由,竟自稱已外遇1年多,且小三已懷孕3個月,並找一名夜店妹佯裝是林姓小三和妻子通電話,「證明」確有此事,陳妻因此怒告他和林姓女友人涉犯通姦。不過陳男否認,辯稱只是為了離婚而出此計,林女出庭時更表示莫名其妙被告。新北地檢署認為,除陳男「自稱」外遇外,並無其他證據可證明,因此處分2人不起訴。
處分指出,陳男(41歲)自認為和結婚10年的妻子個性不合,想要離婚卻苦無理由,竟在去年7月初向妻子「自首」已經外遇1年多,小三也已經懷有3個月身孕。為取信妻子,他還要一名女性友人用他的電話打給妻子,自稱是小三,當妻子質問小三姓名時,女友人隨口答稱姓「林」。
後來陳妻在丈夫手機通訊錄中,發現一名陌生的林姓女子姓名,便認定對方是小三,因此丈夫和林女通姦。
陳男出庭時辯稱,其實他只是為了離婚,才用有外遇的理由想讓妻子死心,他其實沒有外遇,至於打電話給妻子自稱小三的女性,只是他先前在夜店認識的女性朋友。後來他因換手機,請妻子幫忙處理通訊錄資料,妻子才在通訊錄找到一名她不認識的林姓女子(22歲),因此認定對方是小三而提告。挨告的林女出庭時辯稱對此事毫不知情,被對方告得莫名其妙。
檢方認為,陳妻僅根據丈夫一席話,就認定丈夫和林姓女友人通姦,卻無其他證據可證明,因此處分2人不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徵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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