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日 星期三

女兒撞見與女子衣衫不整 男妨害婚姻不起訴

宜蘭羅東鎮48歲林姓男子與廖姓女子為夫妻,今年2月林男因39歲中國籍林姓女子無法回到住處,所以帶著林女回家,沒想到2人只著內褲在廁所內,被林男女兒發現,並告訴其母親,廖女即對丈夫與林女提妨害婚姻與家庭告訴,宜蘭地檢署以沒有明確姦淫行為,判2人不起訴處分。

警方調查,林男女兒指證,當時在家中,聽到爸爸在樓下跟人說話,後來就回到房間內,她看到門口有不熟悉的女鞋,就跑到爸爸房間,房門鎖住打不開,但有聽到洗澡的聲音,她從透明的浴室門看見2個人影,於是打開廁所門,看見爸爸與林姓女子有著上衣,卻只穿內褲站在裡面,後來林女回到房內剩下爸爸一人洗澡。

據林女表示,當時並沒有衣衫不整,是因為林男在廁所要洗澡,她跟他說想要上廁所,林男拿完東西後隨即讓出廁所離開,之所以去林男家,是因為平常住同事家,當天被林男載回去但進不去,林男怕她一人在外危險,所以先將她載回住處。

林男則表示,當天載林女回家,因為沒鑰匙能夠進去,所以請她先回自己住處住,到家後林女說想上廁所,他說樓下廁所髒,才請她到自己正要進去洗澡的樓上廁所。

宜蘭地檢署則指出,雖然2人共處一室可議,但不能以單憑告訴人片面指訴而認定被告有罪,也沒有明確事實認定有姦淫之行為,所以2人裁定不起訴處分。
來源:自由時報徵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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