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5日 星期一

行車記錄器錄下車震聲、鹹濕對話 法官判沒通姦

鄭姓妻子發現丈夫車內行車記錄器錄下丈夫疑與小三車震的聲音,以及「好深、有爽嗎...」等鹹濕對話,氣得狀告吳姓丈夫和劉姓小三妨害家庭,法官「聽」完證據後,認為沒有影像,僅男女對話、呻吟及疑似座椅搖動等聲音,只能想像或猜測兩人在車內性交,卻無法證明有通、相姦犯行,判吳、劉無罪,可上訴。 鄭姓妻子早就懷疑丈大與劉女關係曖昧,果然在丈夫車內的行車記錄器發現偷情「證據」,行車記錄器錄下吳男與劉女去年某日在屏東市某公園內的鹹濕對話,男的說「有深嗎、有爽嗎、讓我愛你一整年...」,女的說「好深、好硬、受不了了...」。 妻子聽完當場氣炸,憤而對丈夫及劉女提告;吳男及劉女雖不否認行車記錄器錄下的對話內容,但就算有暖昧,也只是臆測,不能證明有性行為,2人均矢口否認通姦;不過,檢方認為行車記錄器的錄音內容顯示吳、劉有姦情,依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將2人起訴。 屏東地院法官審理後卻有不同見解,記錄通姦時間是下午1時許,大白天在停放公園的汽車內性交,雖有可能,但並非常態,行車記錄器錄下的男女對話內容、呻吟及疑似座椅搖動等聲音存有多種可能,也許只是愛撫,但通、相姦罪成立要件須有性交行為,此案並無影像,也沒有現場查獲的衛生紙、分泌物等積極證據。 法官還說,通姦除罪化是世界趨勢,夫妻感情的維持及性忠貞義務,無法單靠國家刑罰來維護,因此,對於通姦事實的認定,更應謹慎,不能僅以主觀的猜測或想像來認定,此案難僅憑行車紀錄器中的聲音及對話定罪,應予被告2人無罪諭知。 來源:自由時報徵信社 當您在生活中遇到棘手的問題,無論是感情、外遇、債務、財產等各類生活難題,台達徵信社便是您最值得信賴的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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