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 星期五

替已婚司機口交 女導遊賠15萬

卓姓女導遊前年帶團到南部旅遊,晚上投宿飯店,卓女在房間內為已婚的林姓司機口交,卓女事後還傳曖昧簡訊給林,林妻發現後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判決卓女要賠償林妻15萬元精神慰撫金。 徵信社 林妻指控,卓女與丈夫前年帶團旅遊,住在南投魚池鄉一家飯店,卓女不僅與丈夫口交發生性行為,還以簡訊向丈夫表示「每天都在想用什麼理由打給你,聽聽你的聲音和笑聲,是我每天活力的泉源,希望你也跟我一樣,每天都在想」,卓女的行為已侵害她的婚姻生活幸福權利。 法院判決認為,卓女曾對林提出刑事強制猥褻告訴,但檢方不起訴,檢方發現,卓女在房內是站著,而林始終坐在床上,若林強迫卓女口交,卓女為何不離開,卓女所為已侵害林妻的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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