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日 星期二

小三被拖下車 擦傷怒告人妻

台東縣陳姓婦女去年3月撞見丈夫開車載外遇對象薛女出遊,一氣之下,將小三薛女從車上強拖下車,導致薛女身體多處擦傷,薛女憤而提告,陳婦雖道歉,但拒絕和解,法官判處陳婦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 徵信社 「給我下車!那是我的位置」去年3月間,東海岸秀姑巒溪長虹橋上,上演一齣「大老婆的反擊」真實版,陳姓婦人看到丈夫開著車迎面而來,以為要接她,驅前熱情打招呼,卻被眼前景象氣炸了,陳婦看到丈夫外遇對象薛姓女子竟坐在副駕駛座上。 火冒三丈的陳婦驅前阻擋先生去路,還動手將副駕駛座車門打開,把薛女從座位上強拉下車,薛女重心不穩,跌落一旁水溝,身體多處擦傷,她憤而提告,並要求陳婦丈夫作證。 事後,陳婦先生與薛女斷絕往來,夫妻和好;全案在法院審理期間,陳婦雖坦承犯行,並在法庭上向薛女道歉,但拒絕和薛女和解。台東地方法院審理終結,法官依妨害自由判處陳婦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 新聞來源:台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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