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6日 星期五

男路過撞見妻偷情 小王賠30萬

新竹王姓水電工某日回家途中,看見妻子機車停在整復所前,好奇探頭一看,竟見妻子與整復師正在嘿咻,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新竹地院判賠30萬元。 王男控告,楊男為整復所整復師,妻子許女經常前往推拿而相識楊男;妻子向他坦白,在102年11月妻子生日當天、103年4月5日清明節、5月25日楊男生日當天、8月2日農曆七夕,分別在整復所內發生關係。 103年8月4日晚間9點多,王男行經整復所,見妻子的機車停在外面,探頭一看,竟見剛洗好澡赤裸的妻子,正在整復床上與楊男嘿咻,憤而衝進痛毆楊男,揮打楊鼻梁,還將穴道銅人砸爛。 徵信社 王男越想越恨,幾天後又上門毆打及腳踢楊男,並踩踏楊男腳部,楊男撿起現場木棍攻擊王男右手及左後腰,王男摔倒後,楊男竟拉下王男褲子拉鍊,伸手掐捏王男睪丸,王男反擊徒手毆打楊男身體及頭部,把楊男打成腦震盪,王男則生殖器官挫傷。事後王男提告通姦,並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 法官調查,楊男在事發後的103年8月20日邀許女見面,懇求更改證詞,許女不答應,楊男竟以強暴方式,妨害許女騎機車自由離開現場,另涉妨害自由。 法官認為,倘楊男遭許女誣陷,又何須如此低聲下氣,一再央求許女不要提告,更不用說楊男事後有表示願意賠償,並懇求許女更改口供撤告之舉,讓法官更相信兩人通姦,判賠30萬元。 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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