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1日 星期一

10年拒行房 女兒作證母外遇喊他「寶貝」

郭姓婦人與陳男婚外情,女兒聽到媽媽電話曖昧說「寶貝、接下來會是一場革命」。丈夫不滿妻子10多年來拒行房,視他如陌生人,訴請離婚,法院三審都判准離婚,女兒監護權歸由丈夫取得,女方須就剩餘財產分給男方1400萬元。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這對夫妻1996年結婚,育有19歲女兒。丈夫說,2003年起,妻子常與不明男子通電話。妻子總以「我很髒、還沒洗澡」理由拒行房,10多年來早無夫妻之實。女兒發現,母親外出會刻意打扮,偷聽電話內容,竟嬌羞和對方說「接下來會是一場革命、請給我勇氣」,還討論如何爭奪財產。女兒證稱,母親叫陳男「寶貝」,計謀向外婆告狀是爸爸對她不好才離婚。郭婦說,因嚴格「管教」女兒同性戀,女兒才證詞偏頗。(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徵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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